黑夜日过后,岚风正式成为了追云的“狼后”,可几天之后族群就将分开,岚风到底要跟着哪个狼群还是个问题。 准确来说,两边都不太舍得它。 但岚风已经做下决定了。 “岚风姐姐。”念兹终于舍得从狼王的背上下来,背着他的小皮袋问:“你真的确定要和它们一起走了吗?大家都很舍不得你的。” “我确定。”岚风肯定地点了点脑袋。 它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只刚成为头狼不久的年轻狼正站在那里,时不时偷偷看过来一眼,明明很想知道它们在说什么,还装作不在意的样子。 相比起来,坐在它对面的狼王才是真的不在意。 “狼群有老大在,一切都会很好。”岚风说道:“这里更需要我。” 确实,追云成为头狼的契机其实并不太好。 ——它之所以会突然向古奇发起挑战,是因为古奇为了赢得捕猎比赛,逼迫狼群不眠不休的捕猎。 更可笑的是,它见朝夕的狼群总是能捕到很多猎物,于是偷偷干了很多不耻的事,比如偷它们狼群的猎物、跟着朝夕去它们捕猎的地方,想要捉到更多猎物。 结果古奇倒霉地撞上了一只棕熊,导致好几只狼受伤,自己也摔断了腿。 然而它还想要驱使狼群继续帮它捕猎。 古奇就是在这个时候爆发的,准确来说,它也没有真正的打败古奇。或许是知道自己打不过,它们才打到一半,古奇忽然就招呼了几只愿意跟随它的狼,直接脱离了族群。 追云就这么突然的成为了狼王。 契机突然,根基不稳,连新旧头狼接替的架都没打完,过了最初那段混乱的时期后,还是有不少狼不服气追云,蠢蠢欲动想自己当狼王的。 岚风和追云确定关系后,那些狼才老实下来。 在狼群,伴侣是一体的,一只有实力但还年轻的狼不足为惧,但再加上足以敌过公狼的强大母狼就不一样了。 所以岚风选择留下来帮它,但这些理由,也就只有念兹会听。 纯正的野生北极狼们都是一群大老粗,它们听到岚风要离开狼群,留在追云那里,一个个内心舍不得,表面上还痛斥它见色忘友,就记得伴侣不顾相处了那么久的同伴。 念兹认真地点了点头,对岚风抖了抖耳朵:“你决定了就好。对了,你和追云结为伴侣是件该庆祝的事,我还没有送你新婚礼物呢。” 他在身上的小皮袋里掏了掏,找出一条挂着各种颜色的漂亮石串,把它叼给了岚风:“这个就送给你吧。” 岚风有些惊喜:“谢谢,我还是第一次收到除了骨头以外的礼物。” 身在八公两母的狼群里,礼物这种东西的出现机会比黑夜日还少。 这次相谈就算作正式的告别了,第二天,三只狼群就将启程回到它们各自的领域。 念兹和朝夕离开的时候,追云一改之前偷偷摸摸的忐忑样,欢天喜地将它们送走了。 因为它们离开,就意味着岚风会留下来,和它一起回归到它生活的地方去。 回山顶的路上,朝夕依旧背着念兹回去。 念兹心安理得地想,谁让某只狼前两个星期像没吃过肉的疯狗一样,一点都不肯让它休息。 现在好了吧,只好劳累狼王背上背下的带着狼后走了。 沉默地走到半路,念兹正在摇摇晃晃中惬意的差点要睡着时,朝夕终于憋不住开口了。 “你刚才拿给岚风的,是什么?” “……嗯?”念兹睁开眼睛,还有点迷糊:“是我送它的新婚礼物,从人类那里得到的。” “新婚?”狼王疑问。 小狗懒洋洋打了个哈切:“就是刚刚正式确定了伴侣关系,在人类那里,这就叫新婚了。” 朝夕思考了片刻,忽然问:“那我们也是新婚吗?” “……”念兹忽然反应过来:“对哦,我们也是新婚呢!” 婚礼,几个位面了他们都还没有办过,但是新婚礼物还是应该有的。 “我想想,应该送什么礼物给大王好呢……” 他小声喃喃起来,根本不需要朝夕说出“念兹还没有给我送新婚礼物”这句话,就已经积极的思考起了该送什么。 没办法。 狼王有些得意地想,它的伴侣就是这么爱它。 …… 第二天,狼群启程,分道扬镳。 念兹最后一次对岚风挥着爪子告别,转身和狼群一起踏上回程的路。 又要度过一段无聊的旅程了。 说起来,念兹的主线任务到现在还没完成,具体差多少他也没看。 另他郁闷的是,连上路途的时间,它们都在雪山度过三个月了,结果朝夕的狼群不仅没有壮大,从数量上看海少了一只。 这得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啊! 念兹一边发愁,一般跟着狼群来到了石屋村。正好忽然下起了大雪,它们顺势在这里休息了两天。 石屋村的村民发现狼群再一次来这里歇脚,表现的既欢迎又热情,特别是那个红毛大叔,他尤为殷勤的带着它们熟悉的小灰狼——现在也许不能叫小灰狼了。 最冷的寒冬过去,它长大了不少,绿色的狼眸里透出几分顽皮和机灵,已经是一只能到处跑跳,不会在雪原附近迷路的狼了。 一见面,念兹就惊喜的大叫一声:“小灰灰!” “嗷呜~”灰灰闻声转头,鼻翼微动,很快热情地跑过来和念兹用狼的方式打招呼。 它竟然还认得念兹,顺便有些小心的和朝夕也打了个招呼。 ——狼王的外表看起来太凶了,小崽子们不熟的时候大多都会怵它。 它们热络的交流感情时,红毛大叔就在一旁欣慰的看着他们。 真好啊,他想,或许又有一批小狼要有归宿了。 狼群原本只想在石屋村歇脚两天,谁料大雪下个不停,只好又多待了两天。 这下给了人类可乘之机,趁着这个机会,村里养着的一只又一只小狼不断被带到狼群面前,人类好会热切地看着它们,希望它们能相处好。 念兹发现了一点不对劲,来的小狼好像都是差不多年纪——既没有那么小,基本可以独立生活了,却又都没有超过一岁。 个体意识不强,又不需要大狼的照顾,融入一个新的狼群正刚好。 村民的意图有点明显,他们似乎想让到了年纪的小狼跟着它们一起走。从此融入狼群,回归正常野生北极狼的生活。 那些小狼既有活泼调皮的,也有懂事可爱的,念兹很快就和它们打好了关系,成为小狼中的幼崽王,心里也挺想接受它们加入狼群。 不过这事他说了不算,离开前一天的半夜,念兹忍不住悄悄探了下狼王的口风。 “我看出来了。”朝夕淡定道:“如果那些小狼愿意,可以加入狼群。” 念兹睁大了眼睛:“就这么轻松?” 他记得卡哈以前还找他抱怨过,加入朝夕的狼群很不容易,要经过层层考验呢。 朝夕这会困意连连,只想抱着小狗睡觉,于是一伸爪子把念兹揣进怀里:“嗷呜……明天再和你说。” 第二天,狼群要启程了。 人类果然追到村口来,带着四五只小狼,表达了想让它们融入狼群的意思。 小狼们小心翼翼地走进狼群,试探这些大狼的反应,见身为狼王的朝夕没有发出排斥和警告的叫声,才慢慢站进了狼群的队伍中。 只有一只狼例外,那就是灰灰。 它第一个跑向了念兹,和那只亲切友善的“小狼”走在了一起,看起来格外大胆。 它早就发现了,只要这只“狼”哥哥喜欢,另一只头狼叔叔肯定会同意。 事实也确实如此,头狼欣然接受了新成员的加入,狼群的队伍一下壮大不少,最后在人类不舍的目光和小狼的嘤嘤声中上了路。 朝夕身为狼王,理直气壮地走在狼群魔王,和念兹讲起了它当年的故事。 它的父母是一对很恩爱的狼夫妻,也是狼群里除了狼王等级最高的狼,但它们却因为捕猎受伤,连带着崽子一起被抛弃在了雪原中, 两狼的伤很重,小狼又没有捕食能力,三只狼差点饿死在雪原里,是外出补给的人类发现了他们,赶紧把它们捡回去治疗。 可惜的是,朝夕的狼父母因为伤口太重,又在冰天雪地了饿了几天,情况太差,最后先后离去,只剩朝夕一只狼活了下来。 失去父母的小狼在野外是无法存活的,就像石屋村那些小狼一样,朝夕留了下来,不过它已经能够记忆,和人类并不那么亲近。 石屋村的人也不介意,依旧给它提供食物,还经常带它出去捕猎锻炼。 知道有一天,一只狼群经过了石屋村,并暂时留下来休息。 正是朝夕这个狼群的前身。 所以命运是个很玄妙的事,就像从石屋村里出去的小狼成长为了狼王,又兜兜转转回到这里,一如它当年一样,和新的小狼一起踏上路途。 新成员的加入,让念兹的任务进度涨了一大截,不过他并没有太关心。 反正任务嘛,总有一天会完成的。 他比较关心当下:今天小狼有没有乖;狼群捕猎到了什么猎物;朝夕一身漂亮的银白色毛发又沾上血了,急需他这个狼后给清理一下…… 如此一年又一年过去,生活平静又美好。 小狼悄悄长大了,狼群原本的成员也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还孕育了几只小狼崽,把念兹稀罕的不轻,然后被吃味的狼王堵住,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哄好。 曾经的小狼灰灰有了更正式的名字,叫朝晖,还隐隐成为了头狼的继任者。 念兹每次叫它大名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在叫朝夕的儿子——不论是那双绿色的眼睛,还是取名风格都太像了。 实际上,他和朝夕也跟养了只崽差不多,在它还小的时候努力捕猎投喂,再大点了由狼王亲自教授捕猎技巧。 等到彻底成年了,到哪里都受欢迎的念兹亲自教学,把灰灰教成了只暖狼(男),早早就讨到了心仪的伴侣。 而不是爹妈胜似爹妈的朝夕和念兹在接近狼族生命的中年后,果断退位让贤,过起了舒适的咸鱼生活。 这一个位面,他们再次生活在寒冷的雪地里,念兹有时候恍惚以为回到了雪豹时生活的高山。 不过现在他和他的小豹子反过来了,朝夕才是更大的那一只。 它尽心尽力的捕猎,让耶耶变成更圆润的白团子;闲下来后带着念兹去各种漂亮、有意思的地方玩,努力哄他开心情,让他一直都是只快乐的萨摩耶。 以至于短短十几年的狼生都快结束了,念兹还觉得自己像只没长大的小狼一样,天天开心傻乐呵,连毛发都依旧洁白如新,比狼群里的小狼都还像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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