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霍琮只是沉默。 郦黎并没有发现霍琮把脸颊贴在自己的腹部,感受着他说话时腹腔的震动,还以为是这人又在想那档子事了,笑着哼道:“我看你还是疼的不够狠,这还没缓过来呢,就又不安分了。” 他坏心眼地戳了戳霍琮的那个部位,果然换来男人的一瞬间紧绷——不过霍琮居然没阻止他,真奇怪。 “郦黎。”霍琮的声音低沉。 “干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告诉你啊,现在说不许趁人之危也晚了!” “待会你要出门吗?” “对啊。”郦黎并没发觉他们的对话有什么不对。 两个字的发音,霍琮猜应该是肯定的意思。 他现在一刻也不想离开郦黎,失去大部分五感的感觉,就像一个人沉沦进夜晚无边无际的黑色海底,唯一能抓住的,就是身边人的这份温暖。 但霍琮的理智告诉他,郦黎必须要代替自己在军中露面,稳定军心,指挥作战,否则他的计划将会全部崩盘。 “好,那早点回来休息。” 他语气如常地说道,就像是从前的每一次分别那样。 但私心还是让霍琮又补充了一句话:“如果有什么事情要处理,尽量带回来,可以吗?” “可以啊,”郦黎觉得霍琮今天有点儿特别依恋他,但说实话,他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于是俯身奖励了对方一个亲亲,“我就去一个时辰,别太想我啊。” 霍琮安静了一会儿,又嗯了一声,说:“我等你回来。” 等郦黎走后,他握紧那根拐杖,就像是握住了郦黎的手一样,直至骨节泛白,用疼痛将自己从四面八方包围的寂静黑暗中强硬拽了出来。 霍琮拄着拐杖,慢慢站起身,开始在帐中凭借记忆四下摸索起来。 这里是书架,这里是桌案,这里是…… 他触碰到了一件冰凉的、冷硬的物体,霍琮从头摸到尾,心中了然——这是一把剑。 熟悉的手感,应该就是自己的佩剑。 鬼使神差地,他将佩剑拔了出来,指尖划过剑锋,刹那即的刺痛让他的心脏再一次剧烈跳动起来。 这种强烈却不痛苦的痛觉,对于一个既聋且瞎、只能勉强称得上“苟活”二字的人来说,不亚于上瘾。 于是霍琮又尝试了一次。 这次大概割得深了些,他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霍琮想到郦黎回来后万一发现的反应,立马把指尖含在了嘴里止血。 浓郁的铁锈味弥漫在唇舌间,剧烈的心跳渐渐平息。 但过了一会儿,那种如影随形的恐惧感又卷土重来,他站在原地,身体晃了晃,靠着拐杖站稳了,又把手腕朝着剑锋的方向伸去—— 但这一次并不痛。 有什么东西被割断了,从手腕上坠了下去。 霍琮呆了一秒,等反应过来后立刻蹲下身,慌张地四处摸索起来。 他几乎把整个军帐都翻了个遍,最后,终于在桌案下面终于摸到了那个小小的圆形物体。 是郦黎亲手系在他手腕上的铃铛。 他说如果有什么事,摇一摇它,他就会过来。 霍琮在黑暗中摸索着,笨拙地将它重新系在手腕上,摇了摇。 听不到任何声音,也得不到任何回应。 郦黎不在帐内。 但霍琮也没有再尝试任何自.残行为,他拄着拐杖,慢慢走回床榻边,靠在床头,时不时拨动一下没有声音的铃铛,安静地等待着郦黎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时间的流逝仿佛凝固,霍琮觉得,可能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一只手放在了他的额头,把他从无间深渊的折磨中,一下子拉回了人间。 “我回来啦!”郦黎高高兴兴地说道。 “今天提前了一刻钟,你也没发烧,真不错——不过你怎么一副呆呆的样子,做噩梦了吗?” 他疑惑地问道,但没得到任何回答。 霍琮一把将他拽进了怀里,用几乎要把郦黎勒到窒息的力道,死死地抱紧了他,像是虚脱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郦黎艰难地抬起手,拍了拍他的背。 “真做噩梦啦?” “我做了一个噩梦,”霍琮说,“梦里你不见了,我到处都找不到你……我找了很多地方,喊了你很多遍,但你都不回应我。” 郦黎似乎说了什么,但霍琮听不见,他只是紧紧抱着青年,自嘲地想,自己好像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 怪不得黑牢被誉为世上最残忍的刑罚,关进去的人大部分都疯了,他这样的状态,与那些犯人又有什么两样? 郦黎叽里呱啦讲了半天,结果发现霍琮压根儿都没看自己的口型,也就说等于他刚才都白讲了。 他翻了个白眼,没办法,只好愤恨地在霍琮的脑门上用力敲了两下。 不、会! 霍琮的身体一僵。 郦黎又敲了两下,比方才还要用力,然后两下后又是两下,两下后又是两下……一直敲到霍琮松开他,捂着脑袋躲开为止。 “明白了?” 霍琮点了点头。 嘶…… 下手真狠啊,比刀子割手还疼,估计明天都要肿了。 霍琮摸了摸额头隐隐作痛的位置,心口那空荡荡的裂缝,却像是被什么软绵绵热烘烘的东西一下子填满了。 他想,如果硬要拿个东西来打比方的话…… 大概就是刚刚晒过太阳的棉被吧。
第111章 “报——” “将军,北边匈奴有异动!” 一名士兵单膝跪地,语气急促地对着上位禀报道:“我们的探子今早在匈奴常出没的水源边,发现了大批战马经过的痕迹,看留下的马蹄印,都是新鲜出现不久的,应当不会超过半日。” 坐在主座的将军身披银甲,高瘦似铁,剑不离身,闻言眉头紧锁,许久未出一言。 他的左脸颊上,一道约莫三寸长的疤痕自眉骨上方横斜而下,斩断剑眉,只差毫厘便没入眼球之中,致使失明。 但却丝毫无损这将军面容的英武,还为其增添了几分凛然威仪。 若是郦黎在这里,定能一眼就认出来,这便是他曾经亲手交托令牌的前锦衣卫指挥使,现驻扎在雁门郡边关地带、守卫着大景边关门户的左将军,季默。 “季将军!”旁边的幕僚焦急道,“匈奴南下,必须要立刻禀报朝廷,请求陛下派兵增援啊!以咱们现在的兵力,若是匈奴铁了心要攻打边关,恐怕会死伤惨重!” 说完他又转向那名士兵,追问道:“你可知道匈奴是往什么方向去了?” 士兵:“好像是东南方向。” “东南,”季默终于开口了,“他们是想走代郡?” “不应该啊,”幕僚不解道,“若是走代郡,那就要经过紫荆关,紫荆关的守军可比雁门关要多多了。” “不对,”季默沉声道,“目前驻扎在紫荆关的将领是都尉刘恪,他曾经在郦淮手下当过几年别部司马,后领兵去别处单干,因平叛有功,才被朝廷封为都尉。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这两人很可能私下里早已暗通款曲。” “那岂不是中原危矣?” 幕僚悚然起身:“若是紫荆关被迫,我们连驰援都来不及!” “郦淮不会真允许匈奴进犯京城的,他一定会快匈奴大军一步,入驻皇都。”季默冷静分析道,“虽然不知道这贼人与匈奴做了什么交易,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这种做法无异于与虎谋皮——这帮蛮子的胃口,可是喂不饱的。” 在边境的这几年,季默与匈奴人打过无数次交道,因此极为清楚知道他们的秉性—— 寅支卯粮,趱新偿旧,犹如禽兽披人皮,毫无半分仁义道德伦理可言。 在他们的部族之中,奴隶和老人都根本不算人,妇女和小孩算半个人,只有青壮年,才配被他们当做人。 如果实在穷得要饿死了,就挥马扬鞭,南下劫掠边境百姓,期间若有大量死伤,那就更好了,正好为部落节省一份口粮。 郦淮的所作所为,在季默看来,就是这死老头子玩弄权术玩弄太久了,根本不知道一头血肉喂大的野兽在被放出笼后,不仅会撕咬猎物,还会掉过头来袭击它的“主人”。 要是真被反噬,那也是郦淮自作自受。 季默神情冰冷地想,可他此举若是连累了中原百万民众生灵涂炭,这老贼就算下地狱千刀万剐,也偿还不起这份罪过! “传我命令,”季默站起身,按剑扬声道,“召集军队,随我一同出征讨贼!” * “观历朝历代的史书记载,王侯将相,朝代更迭,不过成王败寇四字而已。” 阿禾跪坐在榻旁,朝着榻上奄奄一息的樊王微微一笑,“妇人也好,稚童也罢,哪怕是条狗坐在那个位置上,照样有人心甘情愿地对其顶礼膜拜,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郦淮闭上眼睛,他不想回答,更不想听。 但不得不听。 就像这个毒妇说的一样,归根结底,不过是成王败寇罢了。如今无论她说什么,自然都有她的一番道理。 阿禾道:“因为权势。这天下有万千种人心,人人都想出人头地,可若只靠自己,那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等到出头之日;于是他们选出了一个人,叫他来定这天下的尊卑次序,甚至情愿肝脑涂地,奉他为首,还把这规矩写进书里,代代相传。” “而他们管这个人叫做……皇帝。” 郦淮从喉咙里发出赫赫的苍老笑声,他瘦了许多,就像是一个漏风的破布麻袋,“怎么,你是想说,你还想当皇帝不成?” “女帝也未尝不可,”阿禾淡淡道,“只是我目盲,明面上说不过去,也只能隐居幕后,扶持幼主,作为太后垂帘听政了。” “垂帘听政?”郦淮死死瞪着她,眼中满是血丝,“你以为,我死了,我的儿子不会为我报仇吗?你只是一个贱婢!何德何能、何德何能能当上太后……居然还说什么,咳咳,垂帘听政……” 阿禾从容地给他倒了一杯水,递到他的唇边。 “殿下,喝口水吧,您的儿子如今唯我马首是瞻,认为我对您不离不弃,还承诺说,一旦坐上那个位置,便会封我为皇太后。” 她虽然笑着,语气却温柔得令人胆寒:“若不是你在将我送进养父府上前,认为女子有孕后会偏袒夫家,叫人废了我的身子,终生不得有孕,我现在,或许还真就与游云过着相夫教子的平凡生活;” “退一万步说,您当初要是让我生下了那个孩子,我是说,我的第一个孩子……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我就算再憎恶他身上的另一半血脉,也肯定会尽心尽力地扶持他坐稳皇位,殿下将来,也不至于落得个断子绝孙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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