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略微顾忌着形象,沈青去隔壁门面换衣服,离开之后宋开霁用狼吞虎咽来形容都不为过。就是心里有些纳闷,沈青换个衣服干嘛还要去隔壁,都是男的有什么好避讳的? 不过想起沈青将野菜饼递给自己时那红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宋开霁不防被呛了一下,狠狠咳嗽了起来。 沈青在隔壁换衣服。这些衣服和他的世界太不同了,沈青摸索了半天才穿好,把自己的旧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进背篓。他打算待会儿跟宋开霁过去认认摊位,也顺便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要多看、多了解,才能更好地融入这个世界,不露痕迹地往返两个世界换东西。今天的收获真是让他心里一片火热,那么些金银珠宝,他只拿出几个银镯子,就够买地、盖房,过上好日子了! 之前一切担忧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他再也不会挨饿受冻,再也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铁锅能买了,积酸菜的水缸也能买了,再买上几匹布和棉花,他和娘过年都能做上新衣和厚厚的被褥! 就差找个上门婿!不过他如今有这么多钱,什么样的人找不到?找不到就和人牙子买一个好了,村里那些小子他也看不上! 沈青高高兴兴地回了纪念品店,就看见宋开霁撑着墙咳得肺管子都要出来了。他赶紧拿出水囊来递过去,宋开霁却摆了摆手,自己从空间里取出一个矿泉水瓶灌了两口,这才压了下去。 如今水也是很贵的,他已经得了沈青这么多好处,不好意思再要沈青的水了。不过低下头,他又觉得这水收下也无妨:沈青穿着卫衣套冲锋衣,深色牛仔裤,底下穿了一双老北京黑布鞋。 宋开霁:…… 他叹了口气,从空间里翻出双鞋子递过去:“谢谢你的野菜饼,我很久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了。送你双鞋子,就算我的回礼了。” 沈青接过来,看看自己脚上的鞋,再看看宋开霁脚上,不好意思地换上了。他这次倒没避讳宋开霁,乡下哥儿不像大户人家的姑娘和小哥儿,脚不能让人看了去。沈青村里的哥儿下水田插秧,谁不是光着两只脚?都习以为常了。 宋开霁却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只瞄了一眼沈青光裸的脚,就默默地别过了眼。 换好了鞋子,两人就往基地去了。虹城基地坐落在郊区的一处游乐园旁,因地处郊区人烟稀少,末世爆发后丧尸数量也不多。不过虹城官方并没有将整个游乐园都纳入基地范围,而是依游乐园的度假小镇和周边的酒店建成了小型的基地。 沈青出来的那座山,就是游乐园中的假山。末世爆发得猝不及防,当时游乐园中还有上万的游客,不少都变了丧尸。经过小半年的清扫,才把整个游乐园都清扫干净,虹城官方下一步就打算扩大基地范围,把整个游乐园都囊括进来。 而宋开霁在末世爆发前,正在虹城大学读大三。说起来他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末世爆发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学校,而是在去做家教兼职的路上。不然以校园内的人口密集度,他能不能跑出学校都不一定。 不幸的是他当时也是在郊区,和基地相反方向的郊区。幸亏郊区人烟稀少,他在一个咖啡店和两个店员相依为命了半个月,全靠着店里的咖啡和甜点活下来,才收到了基地在游乐园附近建成,让大家自行前往的消息。 他和两个店员一起出发,坐地铁两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他们足足走了快一个月。期间一个店员被丧尸抓伤变异了,另一个店员情急之下觉醒了火系异能。 而宋开霁的空间异能,却是在末世爆发半年后才觉醒的。因而他空有空间,空间里却根本没什么好东西:半年时间足以让其他更早觉醒空间异能的异能者把这个城市搜刮得干干净净。 而空间异能者没有攻击能力,又有藏私的可能,在其他异能者中并不受欢迎。除非自带大批物资自己组建团队,否则其他小队需要空间异能者,却又防备他们。最终大部分团队选择每次任务临时雇佣空间异能者,提前说好空间异能者需要帮他们带回什么物资,而一路上遇到的其他物资则归空间异能者自己。 比方说前几天宋开霁接了一个去罐头厂找物资的活儿。就协商好罐头厂的所有的食物都归人家小队,队伍里有人专门清点计数之后,再由宋开霁装起来。而宋开霁本着来都来了的心态,收了一些不锈钢盆、玻璃瓶,还有几辆停在厂子车棚的电瓶车、自行车——如今宋开霁的空间里大多都是这样捡也行,不捡也不可惜的东西。 宋开霁倒很想得开,基地要扩建,要是把整个游乐园囊括了,三四千亩的占地面积,总有人需要自行车。到时候再转手呗! “我家就在虹省,离虹城并不远,开车只要四个小时。不过小城市并没有建基地,通讯没有彻底切断之前,亲人告诉我他们会来虹城基地找我。”宋开霁取了一辆自行车出来,载着沈青慢悠悠往基地南墙去。 沈青整个人都绷紧了,死死地扒着车座子。为了不露出马脚,他没有拒绝宋开霁骑车载他,但他实在想不通,那么细的两个轮子怎么就能载动他们两个大活人了!他一边担心从车上摔下来,一边还要费神记路。 好在并不远,很快就到了。沈青连忙跳到一旁,看宋开霁把车子收起来,带着他走到自己平常摆摊的位置:“所以我在这里摆摊,除了为生计,也是希望能得到更多消息,早日找到我的亲人。所以不管多忙,我每天都会来,你要找我的话就天黑之前来这里。” 他一伸手,那个熟悉的布卷就出现在面前的空地上。宋开霁熟练地把布卷摊开,将东西一样样地在上面摆好。 之所以是天黑之前,是因为天黑后这边就要换一副面孔了,宋开霁也要离开了。南墙根是末世基地外的非正式交易市场,比起基地内的交易市场,好处是不用交摊位费,缺点是治安远不如基地内,鱼龙混杂潜藏着危险。很多交不起入城费的人也搭着帐篷住在这边,俨然已经变成了外城。而到了晚上,很多女人甚至年轻男人便会裸露身体在此招揽客人,交换食物或希望有人能带他们进基地。 基地入城费是三枚晶核或一斤粮食,之后每周再收取一枚晶核的管理费。对于宋开霁来说支付得起,但末世至今,竟然还有许多人仍然不敢猎杀丧尸,只想着依靠别人,才沦落到了这些地方。 宋开霁以前收集过首饰和化妆品,就是想着既然这边做皮肉生意的人多,说不定需要化妆品和首饰装扮自己。可惜,都沦落到做皮肉生意了,是饭都吃不饱了,哪里还有闲钱来买这些东西,一次都没卖出去过。 沈青站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世界,渐渐地发现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他没有在任何一个男人眉间看到孕痣。
第15章 初入末世6 沈青惊讶不已,哪怕是角落里那些衣着简单,明显以色侍人,和几个同样着装清凉的女人一起向着路过的汉子搔首弄姿的男人——在沈青看来,这总该是哥儿了吧?可他们的眉间依然没有孕痣。 这个世界…难道没有哥儿?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宋开霁一句:“这里…这里没人像我一样,眉间有颗…红痣。” 宋开霁被这问题问得莫名其妙,眉间正中能长一颗红痣可少见,他也就见过年画娃娃。 所以这人是什么意思,在凡尔赛吗? 不过这很可能是自己今后的金主,于是宋开霁毫不吝啬地赞美:“那当然啦,我就见过你一个人天生眉间长红痣,挺好看的呢。小时候倒是有不少家长喜欢在小孩子额头上用口红点一个,像你这样天生的还真没见过。得天独厚啊!” 别说,宋开霁细细打量沈青,越看越觉得好看,这红痣也很配他,衬得人眉目如画。就是皮肤和气色不太好,肤色也黑,一打眼看过去并不惊艳,却是越看越好看,耐看型。 不过末世嘛,风餐露宿吃了上顿没下顿,皮肤和气色不好也是正常。宋开霁扒了扒头发:自己不也是一样吗? 沈青有些窘迫地摸了摸自己眉间的孕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孕痣长得好……他的孕痣在哥儿里算黯淡的,村里老人都说这样的不好生养,这也是沈青婚事难的原因之一。并且孕痣关乎着哥儿的生育能力,在他们那儿当面夸是很轻浮的,约等于当面点评女子胸大屁股大,很冒犯人。 不过倘若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哥儿,宋开霁以为他是汉子,那也是不知者不怪了。沈青想起之前宋开霁对于自己要去隔壁换衣服的不解,和对自己毫无避讳的肢体触碰,此刻才算解了疑惑。 原来如此,这世界竟然是没有哥儿的,可是没有哥儿,那些人又是在做什么,难道汉子也可以……伺候汉子?这对沈青来说是从来没听说的,汉子怎么能和汉子呢?这些信息对沈青的冲击着实不小,可他也不敢多问,只不住地往角落里看。 宋开霁也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平日里很常见甚至感到麻木的画面,这时候却莫名让他觉得有些羞耻和刺眼,低声解释道:“这边白天不这样的,现在不是天快黑了嘛。我天一黑就会走的。” 宋开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可他就是想让沈青知道,自己是个正经人,虽然在这里摆摊,可是从来没有和那些人鬼混过,他!出淤泥而不染! 沈青胡乱点了点头,收回目光,按捺住内心不断冒出的各种想法。没有哥儿又怎样?他只是来这个世界换些钱,有没有哥儿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那些汉子对路人谄媚讨好的姿态,到底在他心里落了一点影子。 “你每日都会来这里摆摊吗?”他问宋开霁。 宋开霁点了点头。因为怕和亲人错过,他从来没有接过长途的任务,都是当日便能往返回来的。不过想到一种可能,他自嘲地笑笑:“如果一直没来,可能是我已经不在这世界了。” 沈青想到了那个被怪兽分食的女人。 沈青忽然觉得,如果他能和宋开霁保持长期交易,也许不止是他能够获得巨大的财富,宋开霁也可以不再去面对那些可怕的丧尸。想起宋开霁对他的救命之恩,和交易时的诚恳做派,沈青也不愿意这个很好的合作对象随便死掉。这是一件实实在在互利互惠的好事。他攥了攥背篓的肩带:“你救过我,以后再见,我会报答你的。” 告别宋开霁,沈青背着一包金银首饰和一套弩箭往回走,背篓里比来时沉了很多,沈青心里却觉格外轻松。回去的路上他还路过了其他摊位,偶尔有人在交易,让沈青更加了解到,这个世界究竟有多缺食物,竟然连水都能卖钱! 他这才明白宋开霁不接他的水,大约是不想占他便宜,对这个人的人品更加认可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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