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台莲州兴致勃勃地说:“我的确没喝过几种酒,有机会可一定得尝尝。” 澹台莲州递出碗。 公孙非愣了愣,才心疼地给他把酒再满上:“还以为你这样的公子哥吃不惯这种酒。” 澹台莲州说:“我不早说过,我又不在宫中长大,我在山上长大,有什么能吃不惯。” 楼琋反过来劝他:“莲州公子,你不是不善喝酒吗?少喝点,省得明天耽误事。” 澹台莲州唇上还沾着酒液,抬睫瞥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你是心疼你的酒吧。我少喝点就是了。” 他记起之前在夕歌城时,他与任乖蹇一起走街串巷。 有次经过一家酒铺,在办千杯不醉的比试,任乖蹇非要参加,店家看他生得美,非撺掇他一道来喝酒。美酒美人,多大的噱头! 果不其然,引来一堆人。 任乖蹇半道醉倒了,最后是他摘得头筹,甚至清醒潇洒如故,步伐稳健地把人提回了家。 而他只红了红嘴唇和脸颊。 澹台莲州不怎么谦虚地道:“我是一般不怎么喝,但是酒量很好。若是你们来昭国王都,我也请你们喝昭国的酒。” 这点酒,不至于喝醉,可足够顺润心肠,公孙非道:“莲州公子高义,无论此行能不能活着回去,您的这份恩情我都会铭记于心,就是去了阴曹地府,我也会在奈河桥边等着,想法子给公子报了恩再去投胎。 “只要不牵涉到我的国家,你要我做什么报答你都行。” 喝完酒。 公孙非与楼琋与他道了安,打算结伴离开。 澹台莲州叫住他,将那把有着淡淡冰蓝色剑芒的剑扔给公孙非。 公孙非险而又险地接住。 澹台莲州道:“我将青雀借给你用。反正我也用不着两把剑。这把剑在这里,也只有你我挥舞得动,比粗制的长枪总要锋利一些。” 公孙非一言难尽,还是咽下了涌到舌尖的拒绝,道:“多谢公子。得此神器,我不敢不多斩几个妖魔在剑下。” 望着细如一线的残月。 公孙非对月拔出澹台莲州借他的青雀剑,诧异不已地道:“我委实不明白,他的两把剑都是用了何种铸铁工艺。阿琋,你看得出来吗?” 楼琋答:“看不出。” 公孙非喃喃:“不过十几年工夫,昭国的冶炼已经精进到如此地步吗?我想未必吧。” 此时,公孙非已没有了在澹台莲州面前时的从容潇洒,而是凝重深沉起来,带着一丝忧虑地说:“他每次都说,不需要报答。可天下哪有白吃的饭。不要钱的才是最贵的。 “老楼,你觉得我们之中有多少人可能活着?” 楼琋道:“照他说的是五成,我看嘛,两三成吧。” 公孙非说:“就是只能活下一两成的人,回到他所在的国家,这都是一股可怕的力量。你也见到了,我们花了几年,杀了许多人,才终于建立起来的威望,他不过用了三个月,就让许多人信服与他了。” 楼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要是乐意把你的枪法拿出来跟人倾囊相授,我相信他们也会一个个在嘴上都对你恭敬有加的。” 公孙非否掉:“那怎么可能?那可是我家几代单传的武艺,连旁支都不教,更何况外人。” “是啊。”楼琋扳着手指数,“可你看他呢?不光教,还教得那么仔细。最可怕的是,他都这样教了,还是没一个人能赢过他,他捡根树枝都赢。还有阵法,以及天文星象,哪样不是惊世之才?他却当成稀松平常地讲。要不是时间紧,你信不信他还能教更多。” 公孙非语气复杂:“我信。 “澹台莲州是我所见过的,这世上唯一一个聪明至极又愚蠢透顶的人。” - 而在同时间。 碎月军营中,众人已经休息过了,正在整备。 孟白乙所率领的白虎骑将作为先锋队伍发起进攻,不同于上次不过走过程,莲州公子甚至提前交代了让他顾惜自己,不必以命相搏,只需要达到打乱阵营的目的就可以退回到安全地区。 这次他们可得实实在在地去拼杀。 上次他也长了些见识,为此,已经提前做了准备,譬如给马儿披上厚甲,譬如训练了蒙住马儿的眼睛再骑马冲锋。 他是个极其谨慎的人,恨不得将一万种可能发生的疏漏全部考虑进去。 可就在他的手下,依然有个不确定因子。 那是他手里最好的骑兵赵蛟。 孟白乙想起来去看这家伙时,赵蛟已经喝得醉醺醺了,身上的狂气亦愈发重。 ……所以他才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家伙从老家叫过来啊。孟白乙想。上前把他怀里抱着的酒壶拔出,道:“醒醒,该去打仗了!” “好!”赵蛟醉醺醺地大喝一声,拍桌起身,“东家,您且看我把那些个妖魔杀得片甲不留!我好大赚一笔!” 孟白乙气笑了:“你盔甲都没穿。” 赵蛟雄赳赳、气昂昂地踏步出门,嫌麻烦地说:“穿了不一定活,不穿也不一定死,反正您这回让我干的这个活儿,九死一生,穿不穿有什么区别?” 孟白乙道:“这身铠甲造价五十金,穿着它死不是也体面贵气些吗?” 赵蛟转头回来:“欸!您说得是。哈哈!我这就穿。” 孟白乙作为白虎骑的骑长,却甘愿居于副手之位,因为他想能增一分胜算是一分。 全体骑兵整装待发,一片静默,只有间或马儿喷鼻息的声音。 他们的后方逐渐亮了起来,这是弓兵队伍正在点燃裹了火油布的箭。 孟白乙望着此时还笼罩在未消尽夜色中的茫茫前路,心脏渐渐紧了起来。 他没回头,按照大家演练计算好的时间差,在心底开始默念:十、九、八…… 后方越来越亮。 五、四…… 三——! 二——! 一——! “嗖。” 恰好的是,就在他默念最后一个数字时,猛雨般的疾箭纷纷射出去。 天空中仿佛下起了一场火雨。 有那么一会儿,仿佛烛亮了天际。 如碎流星群一般的火箭精准地落在了妖魔聚集的露天地方。 稍待片刻后,火烧了起来,照亮了他们冲锋的方向。 太阳也从地平线后露出一丝光。 赵蛟狂狷大笑,大刀直指前方,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杀!!!” 他没有带队意识,但这时候最需要就是这样一个无畏生死、闷头向前却不知害怕的疯子。 瞬间,队伍从人静马默到人腾马骧,踏着一团绯色尘烟,一往无前地冲锋而去。 战车、弓兵、步兵,紧随其后,踏着天光,有条不紊地展开队形。
第44章 一个时辰前。 荒城的一隅。 三个男人挤一间屋子睡,地上只铺了干草,其中一人翻来覆去,终于让其他两个人觉得受不了了,另一个翻身起来骂道:“烦不烦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明天就得上战场了,要是因为没休息好结果死了,你赔我命啊?” 睡不着的那人嘀咕:“赔什么赔?你那烂命也值得我来赔?不想去就躲在城里嘛,反正不往外逃的话,应该不会死,那些妖魔留着我们估计有用呢。” 男人哼哼唧唧地说:“你自己不想去了就想折腾我们是吧?你有本事去报信啊,呵。” “那我还不至于那么下作。” “你不下作谁下作?你下作的事干得还少了吗?你是看到老李想要给妖魔报信,结果才走近连句话都没说就被吃掉所以怕了吧。” “嘿!我没说我不去啊!我这不是紧张得睡不着吗?” “之前你害死人的时候也没见你晚上睡不好过,你能紧张?” “你说你提以前的事干吗,你比我干净得到哪儿去?你手上没几条命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相互抨击起来,疯狂揭对方的老底。 要在这种地方生存可讲不得礼义廉耻,你想要活头,就得去抢别人的活头,昨日还一起谋生的伙伴,夜里就可能为了一点粮食杀了你。 早些年听说公孙将军还没来的时候,前一任管理荒城的人还会宰人吃肉,那位被公孙将军杀了,又杀了好几个吃人的人,城里才渐渐不再吃人,稍微有了点人样。 只能说,没那么禽兽了,可依然是一群恶人,一群彻头彻尾的恶人。 不。 或许还不算是。 唉。他倒希望自己已经烂透了,不知悔疚,如此一来,就不必因为意识到自己曾经做过多少丧心病狂的事情而心塞。 他们既不够强大,也不够坚定,一定不能被称作善良,可也会因为作恶而惭愧。 第三个人一直没发声,等他们吵得差不多了,才冷冷地说:“吵够了吗?天都快亮了。不如起床磨剑,费那嘴皮子功夫?” 却没空了。 外面响起了集合的呼哨。 于是连忙拿起他们的武器——或是石矛,或是木矛——去到广场集合。 他们几乎自断退路,把攒的粮食都平分给每个人了,只有一小兜。武器嘛,在这儿也找不到什么好的,每人自制了石头武器,用来在出城门时防身用。以防万一嘛,总不好赤手空拳地往外冲。 按照计划应该是战车先来接他们,到时候再分得长剑。 大家用树枝、木棍比画着学澹台莲州所教的剑术,却因为整座城没几把真正的剑,而几乎没有实际使用过。 在教学时,澹台莲州其实是不吝把自己的剑借出去的。可惜,没人能抬得起他的剑,更别说挥舞自如了,还不如树枝好使。 已经排练过很多遍了。 大家按照早就编好的位置排成整齐的队列方阵,密密麻麻、摩肩接踵地站在一起,当他们集合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荒城里的人不知不觉竟然已经有这么多了。 全部加一起,居然有六千多个人。 先前,在他们第一次排练顺利之后,作为指挥的澹台莲州还向他们端端正正地行了个礼,道:“诸君已今非昔比。” 不少人仍然在回味着那个时刻,仿佛在那一句话间,他们从禽兽被点化成人。 天空还被一片漆黑的夜幕所笼罩。 因为澹台莲州说信号就是射来的火箭,所以大家都在时不时地抬头看天,一眼就能看到璀璨无匹的星河,无数的星辰或明或暗,皆在闪烁。 一颗红黄色的星引起他们的注意。 流星吗? “?” “!” “!!!” ——是火焰之箭! 是澹台莲州所说的来接他们的将士的箭!真的出现了! 一道,两道,三道……数不过来了!无数道箭仿若能照亮夜空,在天上划过优美的弧线,再重重地落下。顷刻间,城外燃起了熊熊火光,传来了妖魔们撕心裂肺的哀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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