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的确不在这里。” 风寻一愣,他的心跳骤然加快,之前兔子觉得他听不明白的话,现在愿意告诉他了? 他有些急切的问:“那在哪里?” “在另外一个世界,我不是原来的兔舟,原来的兔舟死了,于是兽神就把我从我原来的世界拉过来,让我进入了兔舟的身体里。” 尽管要坦白,但范舟没打算全盘托出,他担心风寻听不懂。 因此他又扯上了兽神的大旗。 果不其然,一听说是兽神将兔子拉过来的,风寻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眉心皱起:“原来的兔舟,死了?” “对。豹速退婚那晚,他太伤心了,跑出去之后摔到脑袋,就死了。是雀玉和豹速杀了他,你说,雀玉该不该受罚?” “该!”风寻毫不犹豫的点头。 “在我的故乡,过失致人死亡也是要受罚的,我判他两年劳改,已经是轻判了。他告诉我上辈子发生的事儿,算是戴罪立功。” 风寻点头:“你的判罚很合理。” 不等范舟开口,他立马问:“那你原本是谁?你的故乡是什么样子的?” “我叫范舟,我们那个世界没有兽人,只有兽和人。” 怕风寻不理解,范舟从他编写的人类历史讲起,一开始世界上只有兽,兽后来进化成了人,没有兽人这个中间地带。 风寻听得呆住。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他已经知道什么叫进化,就像兔子的尾巴收不回去,鹦小小得一只手就能握住,而牛山的兽型却是高达三米。 生命多样,适者才能生存。 兽人这种形态不适应兔子的故乡,因此被淘汰掉了。 人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厉害,而不能变成人的动物却是在原地踏步,最终……成了宠物。 他知道宠物是什么意思,就像是他喂养的鸟儿,有一只是白色,羽毛漂亮,他舍不得吃掉,一直养着。 这就是宠物。 发了会儿愣,他这才开口:“难怪你把其他兽人当幼崽,原来在你看来,你和他们根本不是同类。” “但你是我的同类。”范舟立马握住了他的手,一脸认真的道:“我把你当同类。从我答应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你当成了同类。” 风寻眨了眨眼:“那我告白之前呢?” “告白之前,我把你当作可爱的帅气的厉害的毛茸茸。不过,你长得太好看了,我捡到你的时候,你是人型,一张脸把我帅得晕乎乎,所以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偏向人类的。” “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接受你。” 这话一出,风寻嘴角立马翘了起来,他知道兔子有多喜欢他的脸。 “那熊静呢?”他问。 “大熊猫是国宝,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们有一部分在野外,天生地养。一部分被人类养着。” “这样啊……”风寻轻轻点头,尾音拖得长长的,上翘的嘴角压不住。 他明白了。 怪不得兔子和熊静说话时声音总是软软的甜甜的。 原来是国宝啊。 兔子从未想过让熊静作他的伴侣。 能成为兔子伴侣的,从来就只有他。 “你想笑就笑吧,不用憋着。” 范舟伸出手抓住他嘴角的肉往两边扯了扯。 心里有些复杂。 看着眼前的人,他不由自主会想起上辈子的白狼,实在是太让他心疼了…… “我不笑。一直和熊静争这个,不太好,你把熊静当幼崽,熊静也只是把你当作好伙伴。”风寻摇了摇头,抓住他作乱的手。 好像就他想得多。 当然,高兴还是很高兴的,他从根源上搞清楚了兔子喜欢熊静的缘由。 以后他再也不会和熊静争这个了! 他稍稍用力,将范舟扯到了怀里,然后他倒在了身后的床铺上。 感受着怀中人的温度,他忍不住将人搂紧:“和上辈子的我相比,现在的我太幸运了。” 范舟:“……” 他还以为这人没意识到上辈子的白狼有多痛苦。 可他和眼前的人都无能为力。 将鞋子蹬掉,他完全缩到了风寻怀中,轻声道:“我也很幸运,幸运得捡到了你,不然我肯定会和你上辈子一样。” 上辈子的白狼因为见识不足,孤独,迷惑,苦闷。但抛开这些情绪,白狼的日子照过。 他不一样,他的大好人生刚开始就被扔到了原始,如果没遇见风寻,他会抑郁,会发疯。 风寻听完这话,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背,兔子的故乡远胜这里,就好似圣殿的兽人突然被驱逐到了蛮荒大陆,换谁都不乐意。 而兔子的情况比被驱逐到蛮荒大陆惨多了,惨千倍万倍。 这么想着,他也将鞋子蹬掉,扯过身后的被褥,用被子和他的身体将范舟裹得严严实实:“别怕,我在。” “我会学习你故乡的一切,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接住。” “以后我和你一起思乡。” 范舟:“……” 眼眶有些热,他往上拱了拱,脑袋钻出了被褥。 见风寻温柔的看着他,他扯起嘴角笑了笑,嗯了一声,然后额头抵住风寻的额头,不说话了。 他想回去,他想上辈子的一切,疯狂的想。 风寻也没开口,伸出手轻轻拍着他的背,还不时的亲他一下。 他有些哭笑不得。 风寻这是把他当幼崽哄了啊。 但开心还是很开心的,这个人,在灵魂上终于靠近了他,也愿意付出努力离他越来越近。 等风寻的唇再落下来时,他抓住风寻的肩,与风寻交换了一个柔软的吻。 被窝里热烘烘的,这个吻结束后,两人的脸颊都被熏红,对视了一会儿,两人又抱在了一起,谁都没说话。 山洞里安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之后,范舟长长叹了口气,将脸颊埋在了风寻的颈窝里,他问:“咱们什么时候去圣山看看?” 虽然圣山十有八九只是一座普通的山,但还是得去看看。 “明年秋吧。”想到几年后的情形,风寻心情也沉重了起来。 “好。”范舟想了想,点头。 秋季之后部落里就没有大事了,冬天大雪封路,兽人们很少出门,他和风寻却不怎么受影响,两人可以趁机出一趟远门。 既然未来食物越来越少,那开了春就多种地吧。 还有巨熊部落,树屋部落这几个部落,也得让他们多多种地,多多养殖。就是有些可惜,白花部落的兽人拿到兽灵花之后,熊武鹿心等人就回去了,没有在部落里久待。 想通知他们为种地做准备,只能等开春了。 唉…… 范舟忍不住在风寻怀里扭来扭去,本以为被丢到蛮荒世界就已经很惨了,结果还有更惨的,这个世界快完蛋了! 就他那点灵泉水,能干什么啊。 拿去种兽灵花的话,兽人的怪病的确会被治好。 可食物越来越少,如果闹饥荒,那绝对出乱子。 可若是拿去种粮食,那就更是杯水车薪了。 头疼。 风寻自然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两个人商议了许久,等吃过晚饭,两人去找了狼天。 到部落里时,兽人们大多已经吃过晚饭,正蹲在水潭边洗刷锅碗,他们径直去了狼天的山洞。 狼天正在喝粥,见他们俩过来,就把手中的碗放了下来:“你们俩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我有一个建议。”范舟指了指风寻,讲出他和风寻刚刚商定的计划。 开春之后,风寻会出去打猎,会猎回来很多猎物,这些猎物可以交给部落里的兽人饲养。 另外,他希望部落里的兽人多多种地。 也就是说,等开春之后,他希望瀑布部落以种地和养殖为生,不再跟从前一样天天打猎采集。 狼天听完很吃惊,不打猎不采集?简直不能想象! 但想到这个冬天过得有多舒服,他又迟疑了。 从前,每年冬天食物都不够吃,他从不敢吃饱,白天也会睡觉,好减少活动量。 但今年冬天,靠着种植,他天天都能喝到暖呼呼的草籽粥,时不时的还能往里面加个硬果。 若是甜粥喝腻了,那还可以换成咸粥。 往里面撒点盐,切点肉,依旧美滋滋。 而且,每隔几天还能去养殖场那边逮一只猎物,宰杀了吃新鲜的肉。 这种好日子从前可没有! 但是吧。 这个决定太重大了。 他看着范舟问:“之前说要在冬天选新族长,要不让风寻当新族长?风寻当了新族长,那部落里的事儿都交给你们决定。” “……行。”范舟点头。 “太好了!”狼天很高兴。 他兴冲冲得冲出山洞,让所有兽人都从自己的山洞里出来,然后大声宣布了风寻继任新族长的事。 他话音落了之后,无一人站出来反对,本来今年冬天就要选新族长的,而风寻的实力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谁都打不过他。 既如此,那这个族长当然由风寻担任。 风寻看无人反对,就清了清嗓子,将范舟的计划讲了出来:今后不打猎了,今后种地,养殖。 这个决定来得突然,众人都吃了一惊。 范舟便站出来列事实,讲道理,从前靠打猎采集为生,日日都要出门忙碌,只有运气特别好的时候才能打到很多猎物。 只有打的猎物多了,那捕猎队才能休息。 这大半年来熊静的忙碌他都看在眼里,一个月也歇不了一天。 这太辛苦了。 可若是换成养殖,那会轻松很多。种植的话,也不需要日日都下地忙碌。 所以,综合来看,种植养殖肯定要比打猎采集轻松。 更重要的是,种植养殖获得的食物多,部落里所有兽人都能吃饱! 范舟将事实掰开了揉碎了讲给兽人们听,所有兽人都听懂了,对比从前,今年这个冬天他们的确过得很舒服。 所有兽人都赞同范舟这个决定。 全票通过,范舟就继续讲他的计划,大家伙儿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开荒。 现在多垦出些荒地,等来年雪化了,立马就可以将种子种下去。 这个提议,兽人们依旧没有反对。 现在他们一天吃三顿,每顿都能吃饱,不存在体力不足的情况,与其躺山洞里睡觉或者在外面打闹,那的确不如去开荒。 这么一来,他们明年就能种两次草籽了! 今年夏天他们种的太晚了,因此只种了一次,可兔舟种了两次,收获的草籽填满了好几个大山洞! 这谁不羡慕? 谁会嫌自己的食物多? 他们今年也要种两次草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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