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在N个狗血文里扮演路人甲 作者:次不次雪糕 文案: 众所周知每本小说里总有这么一个角色,在小说里看似紧要却毫无存在感,只是在关键时刻起到一定的助攻作用。 林初珩扮演的就是这么一个路人甲的角色,但因能力太强常常身兼多职。 比如: 狗血替身文里“好久没见少爷笑了”的管家, 青春校园文里不允许学生早恋棒打鸳鸯的老师, 强取豪夺文里“这点小伤就把我喊来”的医生, 情敌变情人文里半夜帮忙订追妻机票的总助, 娱乐圈金主文里主角受患难与共的小十八线等等…… 路人甲的好处就是,台词少出场次数少报酬可观,性价比极高。 林初珩每天兢兢业业,在不同文里的扮演路人甲,直到有一天,观众发现从前诸多圈钱烂片里的一个小配角演什么像什么,管家、老师、医生、总助就连变态杀人犯演得像模像样。 观众:不像是演的建议严查! 就这样,林初珩以莫名的方式爆红了。 一夜爆红·新晋影帝·林初珩惊恐地发现,爆红掉马就算了,不知什么时候各个小说世界融合了,自己还成了万人迷。 狗血替身文的替身:“林管家,你可以考虑一下我吗?” 强取豪夺文里的霸总:“以前怎么没发现林医生这么会照顾人?” 娱乐圈金主文里的金丝雀:“我喜欢的是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你。” …… 林初珩:…… 不是!说好的毫无存在感的路人甲呢! 不仅如此他为什么总是能在不同的世界遇到同一个人? 狗血替身文里的白月光是他,青春校园文里的家长是他,强取豪夺文里的朋友是他,情敌变情人文里的合作伙伴还是他! * 掉马后的某一天,林初珩接到新的任务扮演新的角色,刚到任务地点就被人摁在门后亲。 林初珩:…… 又来,这真的很影响他工作诶! 【晚十点半左右更新】 阅读小tips: 1.前期感情线较少, 2.没什么逻辑轻松搞笑文 介意慎入。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娱乐圈 快穿 穿书 都市异闻 轻松 搜索关键词:主角:林初珩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路人甲也会修罗场吗? 立意:勇敢努力积极向上
第1章 首都影视基地内。 “都给我退后,你们再过来我就杀了她!”浑身是血的抢劫犯已经失去理智,匕首在女孩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 “冷静,你先冷静一下!” “这样,你刚刚说的那些条件我们都答应你,”为首的警察站出来,“但是我们也有个条件,就是用我来换这个女生。” “队长!” “队长让我来吧!” 男人已经放下手中的枪支,走向劫犯。 “砰——” “好!镜头给劫匪眼睛和神情一个特写。” 两分钟后,导演拍板喊卡,镜头一次过。 结束拍摄,林初珩从地上爬起来,卸妆换衣服,导演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小林这次演得很不错,加油,未来可期。” 任谁都看得出来导演是真心喜欢林初珩,要不然怎么会连主演都没搭理专门过来夸出场只有五分钟的林初珩呢! “珩哥,你非科班出身,演技还这么好,你是怎样做到的教教我们呗!” “是呀珩哥,有什么技巧或者经验传授一下!” 林初珩收拾好东西,淡淡一笑:“没什么技巧,沉浸式体验一次就可以了。” “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直到他走出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 “沉浸式体验是什么东西?” “还一次就可以,这么厉害?他该不会是骗我们的吧!” 林初珩还真的没有骗他们,他演戏没有任何技巧全靠体验来的。 他是快穿局成员之一,目前为止他已经穿越了999+个世界。因为能力超强经常身兼多职,不过兼职的都是一些看似紧要却毫无存在感的路人甲角色。 抢劫杀人犯他已经忘了是哪个世界的了,总之那个世界攻受都是警察,攻在这次行动中受了伤,受衣带不解的照顾他,两人因此感情升温,而林初珩就是扮演杀人犯让攻受伤最后被一枪崩头的那个。 这也是路人甲的好处,出场次数少台词少,哪里需要他才出现。 这不扮演完十八线小明星现在准备去豪门裴家,扮演裴家管家的角色,而他今天重要的台词只有一句,“好久没见少爷这么开心了”。 二十分钟后,林初珩到达裴朝礼私人豪宅,换上工作服上岗,时间把握的刚刚好,引擎轰鸣价格不菲的兰博基尼在门口缓缓停下。 车内两人下车,裴朝礼把车钥匙抛给林初珩,另一个年轻俊美的男子对他点头微微一笑,“辛苦了林管家。”笑意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林初珩同样回以微笑:“应该的。”礼貌又疏离,最大程度的保持着距离感,维持着管家的人设。 抬起头果然对上裴朝礼满是戒备的眼神。 林初珩保持微笑无声吐槽,知道你人设占有欲强,倒也不必强到连平常打个招呼都要露出这种表情。 “阿礼?”沈青禾喊了一声,裴朝礼哼笑了声牵起他的手。 两人姿势亲密进门,林初珩把车开去车库停放好,接着回到别墅内监督佣人们根据两人的胃口喜好准备晚餐。 说句实在话,目前为止林初珩还是很满意裴朝礼私人豪宅管家这个兼职,活少钱多,工资一个月税后五万,是所有兼职中算较高的了,而接手这个任务以来他总共也就出现两次,第一次是在裴朝礼带沈清禾来这里的时候,他作为管家除了平常的问候,台词就只有一句“这还是少爷第一次带人回来。” 今天是第二次。 当然这个满意也仅仅是仅限于目前为止。 毕竟这是一本狗血替身文世界,攻也就是他的雇主裴朝礼因为沈清禾长得像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费尽心思和手段把沈清禾留在他身边做他的情人,没有公开也没有名分。 两人前期渡过一段还算快乐的时光,直到裴朝礼的白月光回国,杀到别墅来,沈清禾得知自己做了替身,果断和裴朝礼提出分手。裴朝礼在三人间摇摆了一段时间后幡然醒悟,他对白月光的感情根本不是爱,真正爱的人是沈清禾,接着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算算日子裴朝礼白月光回国的日子也快到了,林初珩悄无声息的叹了口气,这样悠闲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佣人把菜端出去,林初珩点上烛光晚餐的蜡烛,用老式唱片机播放一首贝多芬的月光鸣奏曲,一切准备就绪,正要上楼叫两人,路过客厅才发现沈清禾不知道什么时候下楼了。 此时坐在客厅靠窗的沙发上,双手抱膝抬头望着窗外摇曳的树影,细碎的月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脾气好但冷清淡漠这是林初珩对沈清禾的第一印象。 许是察觉到有人过来,沈清禾转过身,看向林初珩弯了弯唇角,声音清润:“林管家,这里真的只有我一个来过吗?” 出现了,剧情之外的问题! 林初珩在扮演路人甲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这样剧情之外的意外,不过没关系,这些都能解决并不影响他台词的发挥。 林初珩点头:“是的,就你一个,好久没见少爷这么开心了。” 台词完成准备下班! 对于这个答案沈清禾似乎并不是那么关心,沉默了几秒后,“那阿礼的亲人就没来这里看过他吗?” 难怪主动跟他搭话原来真正想问的在这里。 林初珩当然知道沈清禾问的这个“亲人”是谁,裴朝礼的小舅舅,也就是沈清禾的白月光。 没错,这还是本双替身狗血文。 裴朝礼一直以为是他把沈清禾当成了替身,殊不知沈清禾同样把他当替身,他所有的心思和手段沈清禾都知道的一清二楚,两人之所以还能在一起,不过是因为裴朝礼和沈清禾的白月光不仅长得相似还有血缘关系,沈清禾这才半推半就答应做了裴朝礼的情人。 莫名的林初珩想起那句话,年上者怎么会看不透年下者的把戏,还算符合这两人。 如果说裴朝礼是冲动不理智的,沈清禾则是清醒的沉沦。 只可惜这里现在并没有沈清禾想要的答案。 回答完问题走完该走的剧情林初珩果断换衣服下班,就算身兼多职他也有自己的生活,他也要回家吃饭睡觉,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而接下来他还要面对这两人以及两人白月光各种修罗名场面。 回到家已经晚上七点半,林初珩用钥匙拧开门,满屋子的饭菜飘香。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刚上完菜,快洗手吃饭。”夏女士端着煲好的玉米排骨汤从厨房里出来。 林建明听到声音连忙往桌上多加了一副碗筷,“今天不用加班?” “暂时不用。” 林初珩洗完手在桌边坐下,夏女士立马给他夹了几块红烧肉。 “一看就知道你上班的时候肯定又没好好吃饭,整天吃什么外卖,那些东西又贵又不好吃。” “还脏。”林初珩心里附和。 “你看脸都饿瘦了,多吃点,这个红烧肉你最喜欢了。”夏女士念念叨叨的说个不停:“不加班,今晚在家睡?” “那不行,等会一个电话过来又得出去。”林初珩扒拉几口饭,夏女士的手艺绝对超越外面那些知名的米其林餐厅! “住家里不方便,等会吃完还是得回我那边睡。” 林初珩家在郊区,大学毕业后为了方便工作自己在市区租房住。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现在通货膨胀太厉害,他穿越的那些世界不是豪门文就是娱乐圈贵族学校京圈港圈等等,动不动就是拿几千万上亿的砸人,普通平凡的文少之又少,他住市区去目的地会更方便。 所以只有偶尔不加班才有空回家吃饭,说到底他跟万千打工人一样,家境普通,身份普通,人也普通,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名社畜。 看多了打打杀杀虐恋情深要死要活的世界,林初珩觉得这种普通平凡的生活也挺好的。 林父林母对视一眼,两人都知道自家儿子的性格,有上进心挺好的,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叮嘱了几句,让他多吃点,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吃完晚饭林初珩又陪着爸妈看了半小时电视,这才驱车回到自己租的两房一厅精装修的出租屋内。 时间还早,他拿出水壶照例给阳台上的几盆多肉浇水,胖橘跳上阳台,脚还没沾地就被林初珩抱起来,狠狠的撸了一把。 半小时后,胖橘终于从他手里挣脱,走的时候还“喵喵”叫个不停,骂得应该挺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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