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山脉经此一战,损失颇多。 他们传承千年的登闻剑毁了,一直保护着山门的护山大阵也碎了,登闻剑阁封阁,蓬莱老祖在人间的最后一丝神识也消散于天地间。 这样看来,缥缈阁的核心传承似乎在一夕间尽数毁去,既然如此,从今往后,缥缈阁可还能被称作缥缈阁? 就此事,江枕风和同门师弟师妹讨论几次,最终做出了一个对于山门众人来说十分难以接受的决定—— 离开蓬莱山脉,离开缥缈阁,去另寻仙山福地,立一个新的门派。 正如蓬莱老祖所说,时代在不断发展,没有什么东西会一成不变,就像缥缈阁不可能永远是缥缈阁,年轻一辈,应当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一切,而不是替前人守住前人的事业与信念。 江枕风的决定得到了原缥缈阁众人的支持,他们都愿意跟着自家大师姐去另外开辟一片天地,只有极少数人选择离开,或当场加入其他宗门。 大约七日后,蓬莱山脉清扫工作基本完成,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们还了蓬莱山一片生机,即将正式同它告别。 烟雨山众人也到了同江枕风告辞离开的时候,那日清早,林尽在江枕风的陪同下去了芳华峰,去接自己多日未见的小狗崽。 事实上,他这几日来过芳华峰很多次,每次都想着看看那小家伙、陪他玩玩,可每次都没能找到他的影子。 他也想过直接用契约召回,可又想着,就算自己现在召回他也没法将他带在身边,费力气把小家伙召回再离开它,倒白白让小家伙伤心失望。 所以他一直没能瞧见自己那狗崽,直到今日。 林尽同江枕风立在芳华峰山口,他抬手结了个法印,调动魂血内属于球球的契约烙印,试图将他唤回身边。 而蓬莱山内另一侧,正同落烧聊呼星客部署问题的萧澜启突然脸色一变。 落烧注意到了他的异样,微一挑眉: “怎么了?” 萧澜启面色古怪,像是走在路上突然被虫子飞进了嘴里: “没什么,今日就说到这,本尊要走了。” “?” 落烧觉得这魔很是可疑: “走?你走哪去?” “要你管?!” 萧澜启咬着牙: “总之,有缘再见吧!” “???” 在落烧的一脸莫名其妙下,萧澜启飞速赶回了芳华峰,然后在树后化为幼态,慢腾腾地挪出草丛,给林尽来了个惊喜亮相。 人家与小狗久别重逢,都是小狗撒着丫子奔向主人,但到了林尽这里,小狗一颠一颠地散步走着,倒是林尽忍不住跑向了他。 他一把将球球抱进怀里,照着小狗脸就落下一个亲吻。 林尽只顾自己欣喜,并没有注意小狗震惊瞪大的眼睛和努力试图推开他的爪子。 他把球球抱进怀里,回到江枕风身边,冲她笑了笑: “契兽我接到了,感谢师姐这段时间的照顾。那师姐,我先走了,师尊他们还等着我。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那就祝师姐今后一切顺利,未来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随时联系,我绝不推辞。” 江枕风冲他点点头,送他离开了芳华峰。 那日阳光晴好,在即将走出芳华峰、回到师门众人身边时,林尽抱着小狗崽,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瞧瞧附近,又问江枕风: “对了,师姐,大黑……呃,萧澜启人呢?这些天他好像一直神出鬼没,我一直没瞧见他,但如今,既然要离开了,我也该同他告个别。” 听见这话,林尽怀里的小狗崽一愣,随后青粲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 呵,还想着本尊,算你小子有良心。 但在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本尊是不会理会你的! 他这点小表情尽数落在了江枕风眼里。 “他啊……” 江枕风微微勾起唇角,替萧澜启打了句掩护: “已经走了。” “哦……” 林尽并没有怀疑她的话,他自顾自点点头,微微叹了口气: “那真是遗憾。” 说着,他又低头看看自己怀里的小狗崽,实在觉得可爱。 至少比某个拥有同款眼睛的天魔要可爱得多!自己日日哄着他惯着他,结果到头来他连走都不知道打声招呼,简直太没良心! 还是小狗好! 这样想着,林尽没忍住又在他的小狗脑袋上亲了一下。 而后,可能是被自己心里的想法幼稚到了,林尽轻笑一声,摇了摇头: “……那就,有缘再见吧。”
第142章 春和景明 林尽跟着师门众人一同回了烟雨山,他们还是来时的组合,只是回去比之来时少了两个人,多了一具冰棺。 将楼没再像先前那般非要缠着流巽同她比速度了,他的飞行画卷载着一具冷冰冰的棺材,他自己就静静坐在旁边,一路上都没怎么没说话。 平时总嫌他聒噪嫌他烦的流巽此时见他如此,倒有些不习惯了,可这些天,她安慰的话说了太多,此时也不知还能再说些什么,只好沉默着与焰云雀一起飞在他身边。 烟雨山那边早已接到了他们的消息,因此,待他们回去时,折玉已携着门内众弟子在山门前等待。 他们迎回了齐小狼的尸体,虽然这孩子才入门不久,他的死至今也还是个谜团,可他们还是以为门派牺牲之礼化去了他的尸身,将他已熄灭的命石沉入了后山的故魂湖。 林尽还是第一次来这片湖。 故魂湖的位置很是偏僻安静,湖水不深,放眼望去,湖底满沉着一颗颗命石。 摸鱼子说,那些石头,每一颗都代表着烟雨山历代因各种各样原因牺牲故去的修士,其中有掌门,有长老,也有普通的内外门弟子,他们生前身份各不相同,但死后,却都安眠于这故魂湖水中。 那天,和同门一起送了小狼最后一程后,林尽在故魂湖边站了很久。 后来,他回到了自己的小院,从储物戒里找了些米,煮了一小碗白粥。 在他做这些的时候,狗崽一直在旁边瞧着等着,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林尽这碗粥并不是煮给他的。因为粥出锅后,林尽把它全部盛进碗里装进食盒,而后一手拎食盒一手揣狗崽出了门。 林尽重新回到了故魂湖边。 他从食盒里拿出那碗白粥,可能是他摆放的位置让狗崽误会了什么,林尽发现他的球球崽对那小碗摆出了嗅闻姿势并且蠢蠢欲动。 他赶紧挡住小狗的嘴巴,把他拎起来抱进了怀里。 “不可以,崽,这不是煮给你的。你要是想吃,我晚上再给你煮,但这碗你不能碰。” “?” 不是给他,那是给谁? 萧澜启只觉得莫名其妙。 煮个粥还跑这么大老远挑个风景好的位置坐下,不是野餐,难不成是给这湖吃吗? 正在萧澜启疑惑的时候,林尽用指腹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解释道: “这是给小狼师弟的。那天,我们聚在一起吃火锅,我不知道他不能吃辣,也忘记在煮料之前提前问一句。那孩子内向,不能吃辣也不说,就那么强撑着吸溜吸溜陪了我们那么久。事后我说他吃了那么多辣会不会难受,要不要给他煮碗面或者煮完粥,他说不用。我当时也没坚持,就想着,那下次吧,谁知道,他那一走,竟就再也没有下次了。” 说着,林尽心里有些难过,他声音低了些: “球球崽,小狼师弟变成小石头了。 “你说,未来有一天,我会不会也或壮烈或平淡地在角落里死去,然后身魂归于大地,只留一颗小石头代替我沉进湖底?” 萧澜启听见这话,心底莫名不爽。 谁要他死了?谁允许他死了?一天到晚不盼着点好,净说这些叫人牙痒的丧气胡话! 林尽!实在讨厌! 林尽当然听不见小狗崽心里的话,他望着平静无澜的湖水,略微有些出神: “到时候,我就不能保护你了。你可以找个新的契主,或者从此自由自在,只要记得偶尔来看看我就好。到时你就像我现在这样,买点好酒好菜给我摆到湖边,就算是我吃到了。这是我们人类的习俗,如果可以,你再给我烧点纸钱,让我在下边也有的花。” 说着,可能是觉得自己太幼稚,林尽笑着摇摇头: “罢了,你就是个小狗崽,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 林尽垂眸挠挠球球的下巴: “我们球球崽这些日子一个人在芳华峰过得好吗?会孤单寂寞吗?你知不知道,在缥缈阁的这些天发生了好多事,我遇见了一个人,他总能让我想到你。” 萧澜启睁开一只眼睛,等待他的下文。 “他的眼睛和你一模一样,都是漂亮的青粲色。他好像也会用那种绿鬼火,当时太远了我没看清,只记得他的火焰挺漂亮,名字也好听,叫做……崩云碧火。” 呵。 算你有眼光。 萧澜启姑且当他是在夸自己,心情颇好地微微扬起了下巴。 “不过……” 林尽接下来这个转折又让萧澜启一顿。 “不过,他没你可爱,还是个没良心的,临走了也不知道同我打声招呼,叫我心里有点难受。” 提起萧澜启,林尽不知想到了什么,轻笑一声: “不过他向来这样。他很凶,我摸不透他的脾气,总是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就要凶人。但他不是个坏孩子,我想,他可能只是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情绪,我想教教他,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教他,也不知道能不能教会他。说实话,我有时还有点怕他,他压迫感真的好强,我看他都得抬头。 “对了,你说,天魔的体温都那么高吗?还是说因为他用火,所以才像火焰一样热?我有时候都感觉自己要被他烫到。还有,天魔的魔纹当真漂亮,碰上去的感觉很奇怪,像是……罢了,当时,我透过那些纹路,仿佛看见了梼杌先祖。” 说着,林尽轻轻抬起球球的下巴,看着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颜色和崩云碧火是传承自凶兽梼杌,但你知道我看见梼杌时想到什么了吗?若非折玉掌门告诉我你真的只是一只血脉特殊的小碧目犬,我可真要想些天马行空的可能性了。不过,你说你身上那些特殊血脉是哪来的呢,难不成还真的跟魔族的梼杌先祖有点联系?” 可是林尽又摇摇头: “算了,只做个小碧目犬也好。没有什么特殊的血脉传承,就不用担那么多责任,也不用遇见那么多坎坷。我们球球崽,就做个单纯的小狗崽就好了。” 他低头亲了一下小狗崽的鼻尖: “小狗崽什么都不用想。我保护你。我来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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