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意是打消白麋鹿的愧疚,没想到它越是安抚,阿角的脑袋垂得越低。王连忙舔舔白麋鹿,再三保证它不是因为容貌自卑才拒绝同行。 “你就是最帅的麋鹿。”阿角嘟嘟囔囔。为了证明自己真心实意,它吧唧在王的额头亲一口,大力肯定男朋友的颜值。 没有头绪的陆余陷入纠结,因为疤痕,又不是因为容貌,王究竟在担心什么? 森乌漫不经心地说道:“阿角是白色的,本来就显眼,再加上一个额头有疤的同伴,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人类发现端倪。” “是的,阿角可以消失一段时间再以子孙的身份出现,但刀疤不是原本长在我们身体上的东西,很难忽悠人类。”既然说了,王也就不再隐瞒真实的想法。 它温柔地望着爱侣乌黑的眼睛:“你喜欢热闹的地方,我不想你因为我而忍耐。隐居的生活也许很安全,但你不快乐。” 所以,就让它做阿角无尽的生命中一段雨露,一捧湖水、一场落日。做一朵璀璨的烟火,熄灭后随风而去,定格成美好的记忆陪伴白麋鹿。 王的顾虑不无道理。 阿角错开时间,不断更换落脚点,不引起人类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没有显著特征,白色麋鹿罕见但不算稀奇。 但一只额头有疤不会变老的麋鹿绝对会在人类社会中引发轰动。 “咦,王你怎么知道阿角能活很长时间的?”陆余发现另一个问题,一只普通麋鹿最长的寿命是35岁左右,总不能是王亲眼见证过吧。 阿角掀起嘴皮试图吹口哨,一副做了错事欲盖弥彰的模样:“是我跟王说的,哎呀,当时就是脑子一热,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觉太好了。” 我信你个鬼,你肯定是馋人家王,想拐跑那只天真无邪的麋鹿。 陆余脑中忽然浮现之前森乌有意无意展示捕猎本领的画面。 它斜睨一眼森乌,你这家伙,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 森乌毛绒绒的脸上没有表情,但那双荡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实情绪。 有什么不敢承认?它就是喜欢看乖崽眼里有星星的样子。 确实是小雄性,那时它刚满三岁。 王抬头望向科研区的方向,顺着话题继续说道:“一开始我其实不相信,但有个人类给我看了他们家族的相册,里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 人类需要某些特征来分辨两只同种类的动物,比如同样是狸花猫,如果体型相似花纹相似,人类无法第一眼就发现不同。 但动物不一样,分辨出同伴对它们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 “我不认识人类那些歪歪扭扭的图案,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我认得新旧,那些叫照片的东西散发的气味就不一样,来自不同的时间。” 阿角大度地喷了个响鼻:“理解,我曾经也不相信我能活这么长。不过那个人类真有毅力,这都多少代子孙了,还守在这里呢。” 这说起来是一个年代久远的故事啦。 某个日子,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丢掉碍事的花串,然后选好一个没探索过的方向,兴高采烈往山下走。 食物资源匮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养家糊口但潜在的风险也很大。偶尔会有年轻的猎人误入深林禁区,不幸的话小命就此交代,鹿家先祖鹿成丰就是一个倒霉的猎人。 山林最好的资源都被当地的恶霸控制,村民想要进山打猎,不仅先要交一笔钱,还要把得来的猎物拿出一半上交。 鹿家穷得叮当响,压根没资格进山。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十七岁的鹿成丰铤而走险。他从一处偏僻小道进入深山,想要避开恶霸打几只猎物拿到远一些的集市上换钱。 时运不济的他一只猎物没打到不说,下山时仿佛遇到鬼打墙,树影重重,浓雾幽深,无论往哪边走都出不去。 年轻的猎人饿得头晕眼花,靠着树干涕泗横流,嘴里喃喃向家中的母亲和妹妹道歉。 正当他以为小命休矣之时,一颗硕大的果实砸到脑袋上,疼痛让他抬起头,迷迷糊糊看见一只通体雪白的巨鹿,它带给他食物,还带他走出了深山。 只不过出口不是他的村庄,而是山的另一边,他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重新回到熟悉的村庄。他对救命恩鹿郑重承诺,一定会找机会报答对方。 阿角嚼一口鲜草润润嗓:“我当初没当回事就听一耳朵,没想到他的家族慢慢发展壮大,最后蹲守在这片湿地不走了。” “不过在他们搬来之后,这的环境越来越好,食物很多,水很干净。我们一族越来越多的同伴回到这儿生活。” 白麋鹿一次善意的传递,就像蝴蝶扇动的翅膀。人类怀揣感恩之心反哺,将数量一度接近于零的同族带出濒临消失的绝境。 他们没有把这些美丽的生灵视作圈养的宠物,而是积极改善环境,训练麋鹿在野外环境生存的技能,让它们有朝一日能回归广阔的大自然。 王的父母就是一对野放成功的麋鹿。野放次年,王在野外自然降生。跟在科研区出生的父母不同,王是纯粹的野一代,这就是为什么它比其他麋鹿懂得多。 忽然,一直支棱起耳朵听故事的陆余问:“那王怎么又回到科研区当老师去了?” 低下脖子凑到阿角旁边吃它咬过的草,王闻言晃晃脑袋:“为了陪阿角,顺便帮帮那个人类。这里的麋鹿饭来张口,什么也不懂,好些时候人类都要哭了。” 阿角护食,头一偏挡住王的大脑袋:“对对对,人类心软得很,教不会的麋鹿又不舍得打。王可以狠狠踢它们的屁股,用角教训小鹿崽子们。哎呀,你不准吃,这么丰茂的草非得吃我嘴下这块吗!” 被伴侣凶了,王讪讪舔舔嘴巴,不敢去吃草,只好继续给两只猫咪讲故事。 麋鹿三岁成年,王加入一个全部由雄鹿组成的鹿群,一边继续学习本领一边历练。 平凡的一天,它们照常觅食、格斗、漫步,然后王第一次见到了人类。 “哥几个警惕!” “它们是鸟吗?” “老鹿说了,不认识的统统远离。” 麋鹿群骚动一会后,齐刷刷盯着那几只长相奇怪的动物。王率先发现不对劲,昂首高声驱赶同伴远离,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体型最魁梧的它跑在最后,同伴们被冲散,它躲进树林深处。王想去找同伴,可左前蹄在奔跑中受伤,它无法移动太远的距离。 阿角就是这时候出现的。一只瑟瑟发抖的可怜的小雄性,长得又高又帅,看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类的事情就要交给人类来处置。 凭借出神入化的躲避技巧,白麋鹿丝毫没有惊动仍停留此地凶恶的“猎人”们,迅速跑回鹿家大本营找到当时值班的鹿司森。 第一次被白麋鹿靠近,鹿司森既激动又高兴。可惜情况紧急没法多聊,看出对方在求助的他带了医生、保镖,一行人驾车深入自然禁入区救助被追捕的麋鹿。 后来,穷凶极恶的盗猎者掏出最后的武器抵抗。混乱之中,王和鹿司森都光荣负伤。好在这伙人最后都成功被制服,受伤的麋鹿们则被接回科研区治疗。 “唏嘘!好好一张脸就这么破相了。”咬住一簇青草狠狠扯下,愤怒的阿角用力咀嚼,仿佛在薅盗猎者的头发。 王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臀部轻轻撞了一下白麋鹿:“你不是说有疤也很帅?” 头顶仿若有一列呀呀叫的乌鸦飞过。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阿角恼怒地大力撞回去,坚定受害者的立场不动摇:“现在就因为这道帅气的疤,你要丢下我一只鹿!” 哼!你的错多一点。 问题绕回刀疤,愧疚的情绪淹没王的整一颗心,它抱歉地注视着爱侣讨饶:“都怪我,是我没保护好这张脸。” 唉,想不到解决方法的阿角愁云惨雾,要不试试隐居的生活? 或者让王在山里等它,人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对对,金山藏娇。 听完前因后果,陆余甩了甩尾巴,挺起毛绒绒的胸脯:“猫有一个好主意,只要你们都能接受,方法绝对有效但就是有些埋汰。” 王和阿角对视一眼,齐声道:“能!” 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埋汰算得了什么? 因为陆余说想直接展示效果,所以它们来到一处滩涂。陆余示意王先低下脖子,在阿角期待又害怕的目光中,它啪叽把爪子按到泥巴里一顿搅和,然后将泥巴糊到那道刀疤上。 这是陆余从小公鹿身上得到的启发。 刀疤而已嘛,不想让别人看到就遮住,跟粉底液一样。泥巴在湿地随处可取,王想抹多厚抹多厚,还能随时“补妆”。 就是不喜欢滚泥巴的白麋鹿要难受了。 一双眼珠子拼命往中间挤,看不见自己模样的王差点变成斗鸡眼。忍不住刨刨泥土,王紧紧盯着阿角的表情,它能接受伴侣的脸裹上泥巴吗? “也、也不是那么难接受。”盯着王看了半晌,阿角垂下眼眸嘟嘟囔囔,仿佛为了说服自己,又低声重复一遍。 王往它的身边迈一大步,眼睛发亮:“真的?” “……真的。” 喂喂,如果阿角你不往后退会更有说服力啊。 陆余抖抖爪子的泥浆,幸好雄性麋鹿有滚泥巴的喜好,至于王以后是抹脸还是抹全身,就让小情侣商量去吧。 成功避免两只有情鹿生离死别,陆余觉得胸前的红色领巾又更鲜艳了! “阿角,我们以后会一直在一起的。” “废话!不过,咳咳,你卸掉泥巴之前不准往我身上跨……” “……” 陆余摇摇头,阿角果然还是颜控。 泥巴粘住毛发又湿又重,陆余爪子抬到嘴边又放下,它实在舔不去口,还是到湖边洗掉吧。一转头看见干干净净的森乌蹲在不远处,每一根毛发在月光下更油亮。 爪子痒痒,想干坏事。 啪——咻—— 耳朵捕捉到细微的动静,一直充当背景板的森乌正想躲开,却发现小狸花一脸坏笑,泼泥的爪子还没放下。 陆余想玩游戏,森乌怎么忍心拒绝。 大黑猫硬是压住本能没躲,让扬起的泥浆吧嗒一下沾到自己的前肢。 “喵喵?”森乌状似惊讶地眨眨眼。 乖崽,你干嘛偷袭猫? 诶嘿嘿,森乌你好菜哦。看招! 两只猫咪心血来潮在滩涂上玩掷泥巴,躲在里面打瞌睡的螃蟹被掀了个大跟头。可怜的螃蟹,就这样成为了猫咪们的点心。 黎明将至,陆余和森乌告别两只麋鹿朋友返回酒店。王和阿角打算在自然禁入区过二鹿世界,热情地将它们送到科研区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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