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因为起得太猛,眼前一黑,险些没站稳,赶忙扶了一下身边的竹子。 注意到的姚灼自是一脸担忧,“夫君,我们再走两步,到前面歇一歇吧。那边有一条小溪,村里人若是上山,多在那里休息。” 严之默早就放弃抱怨这不中用的身板了,好歹比起原身,他已经进步很多了。 若是以前的严老二,这个天气进山,回去就能被一场高热撂倒。 他也不逞能,收好锄头后就同意道:“那就去前面坐一会儿,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百步路后,耳边遂听到潺潺溪水声,抬眼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溪边空地。 溪水里夹杂着碎冰,清澈见底,里面还能见到不少游鱼。 两人寻了一块大石头,把落叶打扫干净后坐了上去。 严之默兴致勃勃地看着眼前的风景,最后目光落在了溪水的鱼身上。 “这鱼……看起来还挺肥的。” 姚灼正在从背篓里往外掏竹筒和吃食,闻言道:“这是白条鱼,只在山里溪中有,所以卖的人也少。何况咱们村子临河,捕鱼的也犯不着对它们下手。” 他见严之默很感兴趣的样子,忍不住起身道:“夫君,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捉两条鱼!” 严之默都没来得及拉他一把,人就已经从大石头上离开了。 “阿灼,注意安全!” 姚灼朝他挥挥手,“放心,我用鱼叉,很容易!” 严之默见他下定决心了,也就不再劝。 他一边注意着溪边的姚灼,一边看着背篓里刚挖的冬笋…… 反正肚子饿了,不如趁此机会,来个野餐? 说干就干,他也跳下石头,开始准备生火的东西。 这点野外生存技能,他还是有的。 另一边,姚灼正在寻觅合适的“鱼叉”。 他所说的鱼叉,其实就是找一根长度和硬度都合适的树枝,把顶端用匕首削尖了,就可以使用。 他以前在姚家吃不饱的时候,经常自己来这条溪水里叉鱼烤来吃。 白条鱼肉多刺少,其实是不错的食材。 如果让他夫君来做,估计能更好吃。 姚灼拿出过去积累的叉鱼经验,不久后就成功捉到了三条鱼,两条大的,一条小一点的。 他把鱼全都串在鱼叉上,满载而归,一转身,才发现严之默已经在不远处的地上,架起了一个火堆。 九月这个不务正业的,则正在和一根小树枝玩游戏。 “夫君,你要烤鱼吗?” 姚灼没想到严之默有这个兴致,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也高高兴兴地直接拿着鱼回到溪水旁,掏出匕首,现场杀鱼。 他们这场野餐纯属一时兴起,也没带调料,不过有一小罐咸菜,原本是打算配干粮吃的。 等姚灼拿着处理好的鱼回来,严之默接过去,直接分别用树枝穿了,放在火上烤。 另找了两个小的冬笋,拿到溪水边洗刷干净,剥掉笋衣,除此之外,还烤了四个馒头。 等待食材变数的时段里,严之默伸出手靠近火堆取暖,这种富有野趣的生活,上一世饱受病痛折磨的他不知有多向往。 姚灼在一旁,时不时转一转树枝,避免食材烤糊。 他回想自己上一次坐在这里烤鱼,还是孤身一人,为了填饱肚子。 而这次却是和夫君一起,单纯为平淡的生活找点乐趣。 两人各有想法,不由地抬眼看向对方,结果刚好四目相对。 一时间,直播间听取“汪”声一片。 【啧啧啧,我是单身狗,我先叫,汪汪汪!】 【我嗓门大,我也来,汪汪汪!】 【九月:??你们为什么争着当狗,还是我赢在了起跑线上!】 两人而今的相处模式已经似“老夫老妻”,已经不会因为偶尔的情绪外泄而羞赧。 彼此坦然地交换了一波爱意,没多久,鱼和笋子都能吃了,就连馒头的外面,也裹了一层焦皮。 虽然没有调味,可配着从家里带来的小咸菜和馒头,同样有滋有味。 九月也分到一些鱼肉和一个馒头,叼到一旁认真吃起来。 看着九月,姚灼就想起独自在家的十六。 对于这两个小家伙,他可素来是一碗水端平的。 只见姚灼抓紧时间,很快吃完手里的饭,就又起身道:“我再去多捉几条,带回家给十六吃。” 严之默留在原地,看姚灼叉鱼,也有点手痒。 在吃完东西,灭了火后,他去溪边把手洗干净,走到姚灼身边,跃跃欲试道:“我也来试试。” 姚灼闻言,也没打击严之默的积极性。教给他要领之后,就把树枝递出,在一旁指导。 可惜严之默的手法实在不如姚灼利索,努力了几次都让鱼逃了。 最后还是把鱼叉还给了姚灼,不然照这么下去,不仅十六吃不到鱼,他们也赶不及在天黑之前下山了。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 幸运的是,接下来姚灼不仅叉到了几条白条鱼,里面还掺杂了一条个头不小的黑鳞鱼。 严之默觉得这种鱼很像上一世他吃过的黑鱼,于是决定,今晚就带回家把他做成酸菜鱼锅。 筐里有一些草绳,姚灼拿出来两段,把鱼固定好后,两人各自拎在手里,继续踏上寻找黄梅的路。 没过多久,还真让他们找到一小片黄梅林,面积比起红梅林要小很多。 但或许是因为嗅觉更敏锐,严之默觉得黄梅的香气,要比红梅更加明显一些。 若是如此,贵两成都算少了,不妨还是贵四成吧。 无人知道严之默心里的小算盘,何况东西还没做出来,更没换成钱,一切都还只是他的设想。 他只在下山的路上,简单跟姚灼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届时,等这批新品开始上架销售,家中又能有一大笔进项。 严之默觉得自家新房子的设计,也是时候开始着手准备了。 作者有话要说: 1、“金衣白玉,蔬中一绝”,来源于网络 —— 预收求收藏~ 主攻种田文《夫郎赘婿是天才国医》一句话简介:国医圣手穿成盲眼小村医后 主攻年代文《满级大佬重启1990》一句话简介:重生九零致富养家 文案在专栏,欢迎戳戳!
第71章 严之默埋头屋内, 守着蒸馏工具忙了好几日,终于制作出了一批高品质的梅花新品。 这一次,为了配合升级的装备,他反复调整了温度、时间等因素,记了厚厚一叠笔记。 而用新装备和新方法制作的系列产品,从香水的香味浓度到精油、纯露的液体纯度,都有了显著提升。 严之默已经可以预见到这批货投入市场后,会引起多大的反响。 但一个品牌想要长久地经营下去, 自不能只依赖于这一点创新。 严之默头脑还有好多想法没有付诸实践,想到这些,哪怕因为连日的投入工作而身体疲惫,他的头脑却依旧振奋不已。 十五日后,元宝驱使着驴车,缓缓驶入白杨镇中。 这一次,将送给西窗阁的蜡烛卸货后,戚灯晓叫住严之默,递上了一个由油纸包裹的,方方正正的纸包。 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大块红色的固体颜料。 “这就是灯红?”严之默伸出手指,摸了摸颜料的表面,没有加热的染料表面有点像干燥的油漆,并不会蹭到颜色。 戚灯晓点头道:“这就是可以将白蜡烛染成红蜡烛的灯红染料,我想用在黄蜡烛上,或许也是一样的。” 严之默把油纸重新包好,放进竹筐里。 实际上, 这块染料的出现, 始于上一次他来镇子上时与戚灯晓的交谈。 一直以来, 严之默只通过西窗阁,向白杨镇及周边市场供应基本款的黄色蜡烛。 目前,至少在白杨镇及下面的村庄,已经看不到还在继续使用白蜡烛的人了,这部分时常已经被西窗阁及其背后的供货商严之默牢牢把控。 小镇上的需求已经饱和,但主要的合作方——吕氏商行,上一次拿货时已经尝到了贩卖黄蜡烛的甜头,提出能否再做一批红蜡烛的建议。 要求材料和工艺,都要和黄蜡烛保持一致,唯一改变的只能是颜色。 从事这一行的都知道,红蜡和白蜡,仅仅因为变了一个颜色,身价就可以再加几成。 吕氏商行瞅准了贩卖红蜡会获得更多的利益,已经不甘心只收购黄蜡烛贩去其它州府了。 把蜡烛染红,并不需要什么技术要求,严之默与戚灯晓之前没有做,其实原因只有一个:不想触动千明楼的利益,避免在根基不稳时惹祸上身。 千明楼是不做普通老百姓生意的,他们家的香烛都只供应高门大户,那些人家,哪怕是回廊时照明的灯笼,也用的是精美昂贵的红蜡。 因此西窗阁对廉价蜡烛市场的垄断,不会对千明楼并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而且,据我后来探听到的消息,当日千明楼给西窗阁下绊子,也并非是千明楼的意愿,而纯粹是那个卑鄙小人出自一己私欲的决定。” 戚灯晓口中的卑鄙小人,便是那位害他家破人亡,连祖业都被窃取的渣男了。 “千明楼乃季家产业,自谭文乐那小人入赘后,凭着从我家窃取的配方、技艺与账本,很是风光了一阵。可后来出了一件事,才使他那般针对有孕在身的我。” 今日姚灼也跟着来了镇上,自从腿好了以后,他就不愿意总在家中待着了。 这会儿听戚灯晓说到这个话题,也忍不住好奇地看过去,等待答案。 只见戚灯晓露出一个颇有些嘲讽的笑意,“他与季家小姐成亲至今,季家小姐都无所出。换了别家,谭文乐自可指责是季家小姐的问题,说不定还能再抬两房妾室进门,奈何他只是个赘婿。不仅如此,季老爷还请来一位大师为夫妻二人算命,谁知大师语出惊人,说季家小姐无所出的原因,是谭文乐命中无子。” 听到这里,严之默推测,假如这大师算得真准的话,其原因可能只是单纯的……这渣男遭了报应,此生不育了。 “总之,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当初看不得我有孕在身,恼羞成怒,才使了那等下三滥的手段。据闻季家老爷现在对他一百个瞧不起,剥夺了他掌管千明楼生意的资格,把先前放出去的权又收了回去。所以这几个月以来,日子姑且风平浪静。” 然而一旦西窗阁开始向市场供应红蜡烛,乃至戚灯晓拿出家传技艺,制作雕花烛,出于成本的绝对优势,一定会抢走一部分千明楼的生意,到那时,哪怕渣男不跳脚,千明楼背后的季家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了。 可一番探讨之后,戚灯晓仍然决定,让严之默开始制作红蜡。
124 首页 上一页 71 72 73 74 75 7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