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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傲天和他妈妈(双性)

时间:2024-06-11 00:00:05  状态:完结  作者:北极小鲸鱼

  从此之后,那些土俑的眼睛就被泥糊住了。有人说是那疯了的村女干的,但渐渐的,也再也没有人敢到这个破庙里来。有人提议要一把火烧了这古怪的庙,但却没有一个人敢真的下手。有人说,那庙里住着狐精... ...是那疯村女么?还是哪里来的野狐狸?

  后来来了一个阴阳先生,不久后也住进了陶俑里。那些道家弟子们,不是也来成群结队地除妖么?... ...庙里的陶俑不知不觉,也变得越来越多了。

  一只银铃铛从少女的手上晃荡着。她终于从小狐变成了人身,却还是不谙世事。这枚铃铛是谁的?

  再说林苗。他从小宅子里跑出来,瞅到城镇上的集市热闹,正好来逛大街。他左瞧瞧,右瞅瞅,捏着辫子,好像一个大姑娘。林苗一个人,总是招些眼光。他这次跑得匆忙,行头一样都没带,旁人撞到他,还轻佻地道一声‘小娘子’。有几个嘻嘻哈哈,道小娘子看上什么了?陪爷喝酒去。

  惹了林苗,那可就没有好果子吃。那人回去便烂了舌头,自此躺在床上两天后便死了,尸身都臭了。旁人只知道林苗使虫,却不知他用起毒来也是毒辣得很。虫蛇毒蛊本是一处同源,林苗不怎么瞧得上使咒,那是臭道士才做的事。

  他儿子也修道,这么一说就是把苗灵也骂进去了。但林苗才管不了那么多。他满意买了些水粉,挑了心仪的胭脂膏,正准备走,又有恶霸拦路。若是苗灵在他身边,那人是近身也近他不得。至于胭脂水粉,他阿妈的小楼里供的都是最上等最金贵的,仅仅是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一点儿,就价值千金不止。奈何林苗就是喜欢打野食,不来点风俗人情不得劲。

  他觉得自由极了,心情舒畅,看什么都顺眼,连天空都更蓝些。赏那恶霸什么呢?烂舌头烂眼睛,烂那一副恶臭肠子。那人的肠子不久之后就从屁眼儿里漏出来,稀稀溜溜滑出来一大堆。他的整个内脏都往外拉,一截肠子露在外面,栽倒在满是蛆虫和自己滑腻腻肠子的粪坑里。

  林苗大开杀戒,权当小惩小罚,还算是心情大好手下留情。他的小蝎子倒是饿得要死,立在肩头,到处找人吃。

  苗灵之前把它胃口喂得大了,用的都是功力精粹的内门弟子。但林苗认为不能挑食,偶尔吃吃粗粮,对身体也蛮有好处。小蝎子娇气,不是苗灵找的人还不吃。它有时候饿到发慌,就去啃蜈蚣的脚。青年的蛊虫那么大一只,浑厚的身体诡异黑亮,一节一节肥肥的,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它们两个交尾之后,蜈蚣就少一半,被苗灵放在陶罐里,慢慢养才又养好。

  只吃一半倒不是因为它多留情,只是因为小蝎子吃撑了。儿子的蜈蚣现在有林苗的小臂那么长,跟苗灵一样长得快。林苗四处转悠转悠,顺便给小蝎子找吃的。他找来一串糖葫芦,小蝎子也用钳子夹着吃掉了。

  林苗的目光顺着卖冰糖葫芦的架子看过去,不远处好像有什么白色的东西一闪过去了。他转过来,对方悄悄地又跟着转了一个方向,已经跟着他好一会儿了。

  “再买一根吧。”林苗对卖糖葫芦的人道。那人应了,麻利地从架子上拿下来一根,弄好了递过来。竹签串着饱满的红山楂,山楂晾干洗净了去了籽,金黄冰晶的蘸糖裹在红果上,闪着一层诱人的光。山楂酸甜可口,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开,更别提是裹上糖浆之后了。

  林苗拎着冰糖葫芦,走进了一个拐角。对方用了障眼法,混在人群中,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那影子小小的,毛团团的,看轮廓好像是一只小狐狸。

  林苗七转八转,在墙面后走着。对方悄悄地,四脚着地跟着他,一直小心翼翼不显出原型。过了一会儿,林苗的身影不见了,小狐狸的爪子抬了起来,有点茫然,转头往回看。

  小狐狸再一回头,就听见了银铃铛从上方响起的声音。往上看去,林苗坐在墙头上,身姿盈盈,正看着自己。

  “你在找谁呀?”

  林苗说。他的衣袖随风而动,更添了一丝韵味。那只浑身雪白的小狐狸似乎才化成人形不久,还是个十几岁少女的样子。林苗从墙头上下来,轻盈地落在地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小狐狸谨慎地往后退了一步。她好像还保留着不少兽性本能,对面前的人既想亲近,又有点踌躇。她手里好像攒着什么东西,林苗眼尖一眼看到了,那好像是一枚光泽有点暗淡了的银铃铛。

  咦,林苗心想,那不是我的东西吗?

  小狐狸还在原地。她想过来,但又不想靠得太近。林苗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在那个旧庙里萦绕不散许久。眼前的苗女梳着好几股的黑辫,每一股都精心梳理过,散发出一股好闻的幽幽香气。林苗每次一动,身上的银饰就随之作响,‘叮叮当当’的好听得紧。

  她手上的这枚银铃铛已经很旧了,摇晃时都发不出来这种好听的声音。林苗又往前迈了一步,银流苏坠子互相撞着,水滴样式的小坠子有十几个,像是水帘一样互相轻轻相碰着。那声音落在狐妖的耳里,好像一种难以言喻的吸引,让她忍不住想要更加靠近。

  林苗虽然养蛊,周身气息早已经浸染勾魂迷情的引子,但此时也完全不需用。他什么都没做,就足以让对方驻足了。小狐妖似乎在寻找什么,是他身上的吗?你要什么呢。

  小狐妖把银铃铛还给了他,林苗给她一串裹着糖浆的糖山楂。对方好像没吃过这种街头小食,但还是咬了一口。

  小狐妖小声说:“妈妈。”

  林苗平白多了一个小女儿,也挺开心。小狐妖刚刚化为人形不久,跟苗凰年纪一样差不多大。她头发雪白,连眼睫毛都是白色的,尾巴还不能收回去,毛团团地卷在自己身边。

  小狐妖有名字,叫小瑞。但她沉默寡言,不怎么说话,只是窝在林苗旁边,下雨天最喜欢枕在自己尾巴上舒服地睡觉。林苗摸摸她的头发,给她编漂亮的小辫子。

  小瑞跟他的小蝎子不太对盘,一人一蝎之间箭拔弩张,小瑞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狩猎的本能让她想去抓蝎子,小蝎子在林苗身上乱跑。狐狸天性就喜欢吃虫,林苗还有点怕她。

  苗凰从小就独立,最爱乱跑,志向是开疆扩土,平定江山。女儿有志,志在千里,林苗心里很自豪,但也总是思念自己的小女儿。苗凰小时候的东西还被他带在身上,舍不得收起来。

  女儿不在身边,林苗爱心泛滥,把小狐妖也当自己的女儿养。小瑞比苗凰稍微小些,也更敏感。她很小的时候亲生母亲就不在身边,一直自己养活自己。这样的经历让她更加警觉多疑,哪怕对着林苗,也不是全然交付。

  不过两人也才相识一个月,彼此之间还在了解。小瑞的听力特别好,耳朵时常一转一转的,有时候会变成小狐狸。她年纪小,其实正是爱玩的年纪,但却不怎么爱动。林苗把她抱在怀里,小狐狸毛绒绒的,蜷缩在他的胸口上,成了小小的一团。

  你的妈妈呢?林苗柔柔问她。小狐狸摇摇头,两人互相依偎着,小狐妖在他的身上取暖。

  好可怜的小宝宝。林苗心里想着。小瑞也会回报他,剖开了几个弟子的胸口,把热乎乎,血淋淋的心脏送给林苗。可惜林苗炼虫用不上这个,他也不会吃生食。

  于是小狐妖把那些弟子的灵力吸干了。一具具骨瘦如柴的男修尸体被开胸破肚,肚子里的肠子流了一地。林苗的小蝎子派上了用场,专门用来毁尸灭迹。

  宝宝真能干呢。林苗夸奖她。小狐妖也是找到了好妈妈,林苗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遇到这种事,只有叫好的。他现在天不怕地不怕,反正出了事就找儿子,让苗灵去兜着。

  养了儿子不就是要这样用吗?林苗深以为然。不过苗灵跟小瑞还没见上一面,也不知道会怎么样。这两人一个似狗,一个像猫,在一起估计会双双炸毛,互相打架。不过苗灵现在神通广大,按理说早就该找到他。既然儿子没找上门来,那林苗就乐得逍遥自在,到处闲玩。

  有人认出来他,说是苗族妖女伙同狐妖作恶,为祸人间。那人正气凛然,林苗看他长相不错,便把人抓来骑了,然后杀了他。

  只要是跟苗灵的气质有一点沾边的修士,林苗就会格外青睐。虽说此人无论是外貌还是修为,都跟苗灵是天上地下,但也不妨碍他有点小小的春心荡漾。他杀人的时候心情格外地好,那男人的血溅了他一身,顺着林苗光滑洁白的大腿滴滴答答地往下流。

  林苗坐在他的身上,闭着眼睛。他的黑发散开,蜿蜒一缕顺着肩膀贴在身上,每一寸肌肤都白皙得发光。 他很享受的样子,此时像极了一个吸人精气,食人灵力的美貌妖精。

  酣畅完了,林苗去散发着热气的小温泉里沐浴。他的肩膀白得跟凝脂似的,挂着水珠,要落不落的。他擦拭着自己,脖子到锁骨出勾勒出动人的曲线,每一处的阴影凹陷都有种别样的阴郁美。这样打野食的时光林苗已经许久未有过,此时十分慵懒,心情舒畅得很。

  小瑞还没回来,不远处却来了另外一个人。

  林苗的唇一勾。水珠顺着他的身体往下流,随着林苗站起身来的动作流到脚踝处。他眼波流转,不一会儿便将一旁的外衣披在身上,湿淋淋的黑发搭在肩膀上,白得惊人。

  “怎么不出来?”林苗娇声道,“你看我杀了你师兄,这才来报仇的吗?”

  那人若想为他师兄报仇,也不会等到现在。此人乃是一门修仙大派中的内门弟子。他与自己师兄素来不睦,又暗暗生恨,故对方遇险时才按捺不发,直到亲眼看着师兄死于这妖艳苗女之手为止。

  作者有话要说:

  喵:是我的

  大概就是喵之前曾经跟龙一起歇息过的小庙!然后机缘巧合掉了一个小铃铛,被狐妹妹捡到了


第110章 完结撒花

  在念奴娇的最后一卷完结了!!

  其实写到当时那里的时候强烈感觉到已经是完结,之后的故事只会是小单元剧的形式,但是还想继续往下再写写——

  果然!果然现在过了几天,还是觉得全文就应该在那个地方完结。喵跟龙找到彼此在一起就可以了!!!喵的前世今生现代古代都走了一遍,龙的各种心态心路历程也走了一遍,最重要的是也在我的预料(35万)左右,很好!!!这里完结我很满意,之后有小故事也会继续写O(∩_∩)O~

  而且现在龙已经天下无敌,喵也风华正茂,不如就在这里定格吧!!

  碎碎念一下我的感言,想感谢大家从两年前一直的陪伴!(和共同嗑喵龙),这篇文其实是我从快十年的写文生涯中第二篇完结的长篇,第一篇完结的长篇古风文,对我来说意义非常,代表着我写作能力质的飞跃(在此之前完全难以想象我有能力写出超出4-5万字的古风,超出10万都是天方夜谭了,我果然是一个xp为导向的成长型选手,,),我知道这篇文争议挺大,这篇文或者说我写作的缺点我也很清楚,,,,因为说实话,我其实是从不会写文开始——》自己瞎试,写出来这篇非常作者向我一个人爽的文,跟深海一样对读者不大容易,米纳桑小天使们再次!!欢呼!是最棒的(流泪)!!我跟大家一起磕得好开心,这也是我十年前写文的初衷,想跟大家一起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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