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本就难觅,可好不容易寻到了知音,却又成了如今的归宿,既然天意注定,他们阴阳两隔,活着的人,总有好好的生活,不应该沉浸于悲伤之中,那少年明显就做不到,在他的心里,已经没有亲人了,就连此生唯一的挚友,也死在了他的刀下。 说好的一起把酒言欢,说好的一起闯荡江湖,这些通通都不做数了,好像在他的眼里,没有了漫天繁星,只是漆黑的一片,少年这般年岁,从此之后,他当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曾经的我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也不算是孤独终老,可如今真是应了那句传言,我这辈子,注定要孤独终老,并且不得善终,所以我和我相近的人,都会被我害死,我还是离你们远点,省的阎王爷来抓你们。” 少年从小就被认作天煞孤星,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近他,所有的人看到他,都会自然而然的疏远,他这一辈子,交的唯一一个朋友,还无法陪着他一直走下去,这辈子,他就注定孤独终老,不得善终。 “我们可不信这个邪,你还不知道我们是谁呢,若是你知道我是谁,怕是都不想和我接近了。” 黎沐辰笑着说道,他从来不信邪门歪道,什么孤独终老的命数,什么天煞孤星,都是扯淡。 “你是谁?” 少年有了一丝警惕,闪躲的眼眸压制住了敌意,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两个陌生人,无非就是坐下来喝酒而已,肯定没有什么危险。 “鬼王——黎沐辰。”黎沐辰特别骄傲的大声的念出他的名号和名字。 “奥……不太熟。” 少年早就不管什么大名鼎鼎的人物,少年这辈子唯一希望的,就是和他能够一直在一起把酒言欢,时时刻刻比试,随时能够切磋,这样就足够了,他从来没有想过名震江湖,也从来没有想过能和那种大人物结交,不过是偏安一隅,想要过好自己的生活罢了,可就连这一份小小的愿望,老天爷不给他。 黎沐辰:…… 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不熟悉鬼王的人 扈昭和黎沐辰两个人面面相觑,场面十分尴尬。 少年年纪还小,不认识他们,也很正常,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在这个世界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认识鬼王,若拿普通小老百姓来说,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什么鬼王,他的名气,只在于强者为之汗颜。 “你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我就是想告诉你,我们本来就不惧怕天煞孤星,那些所谓的天煞孤星,不过是世人的定论罢了,你不应该放在心上,也不应该向命运屈服,你是少年,就应该有少年的志气,就应该,在这江湖之上,挺着胸膛,勇往直前,不惧前路艰险。” 扈昭是在鼓励眼前的这个少年,少年就应该在这江湖之上,不惧未来的艰险,也要立足于前方,应该去看更广阔的天地,去往理想的地方,少年就不要回头,勇敢的走下去,哪怕只有一个人,哪怕是孤军奋战,也要勇敢的走下去。 “你说的没错,我还是少年,即便心怀愧疚,也还是此间少年,我要带着他那一份念想活下去,也要去看,他没有看过的广阔天地,去感受,他没有感受到的旖旎风光,我不是一个人,他一直都在,我也一直会陪着他。” 少年许是饮了些酒,突然间就有了斗志,这才是少年,不畏惧腥风血雨,不躲江湖纷争,只是凭着一腔热血,勇往直前! 少年拿起他手中的刀,经历过风霜的傲雪,绽放出一朵朵寒梅,傲雪宝刀,少年未老。 少年走出了他的天地,也活出了他的模样,在少年的眼中,一直都存在着一个人,也在映射着一个人,在少年的心中,一直深藏着一个人,一直难以忘怀那个人。 镌刻于脑海的深情,是从一而终,是放荡不羁,在他的眼神里,能找到坚定与自信,能找到傲骨铮铮,不屈服于整个江湖,也不屈服于天下苍生,未必要为天下谋福祉,只求能够明哲保身,不能算错,生于乱世,长于乱世,谁都希望能够明哲保身。 不是生于乱世,就要造福天下苍生,看每一个人的选择,看每一个人的心之所向,即便选择明哲保身,也不应该被谴责,在生死的面前,一道道考验都算不得数,世人大多还是惜命的。 提刀闯江湖,少年戎马生! —————— “我们……” 黎沐辰脸都红了,喝的酩酊大醉,也许是因为好久没有喝酒,不知为何间,他竟然醉了,鬼王明明是千杯不醉,如今却成功的醉倒,不是人醉了,而是心醉了。 “鬼王大人,你醉了,我扶你上去歇息。”扈昭就是想要把黎沐辰扶上去,然后在他的统治区域,长长久久的生活下去。 “我没醉,本鬼王千杯不醉,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就喝醉了,真是个天大的笑话,你什么时候见到过本鬼王喝醉……我……” 没等黎沐辰说完,扈昭就贴了上去,幸亏少年没看到,否则的话,那就是瞠目结舌,这就是为什么黎沐辰,能问出那种问题来,少年无福消受,也没有任何的机会。 这是间客栈,就自然会有房间,黎沐辰想要的,不过是幸福安康,能一直在这间屋子里,幸福喜乐的生活下去,在他们想要的生活里,没有那么多的人干扰,也没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只是他们两个人而已。 虽然如今实现了,但不是长久之计,他们能你在一张床上,一天就是一天,如果一直住在这里,被人找到的话,着实会很麻烦,所以当他们想要成功的躲避那些江湖中的事情,需要很强大的勇气,也需要足够的运气。 鬼王大人这一辈子,唯一的运气,就全部用在了心上人身上,他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运气,在和扈昭在一起的这段时光里,他感受到了欢乐,也感受到了幸福,在与别人的相处下,总觉得世道黑暗,可与心上人的相处,又觉得有了光芒。 “今儿鬼王大人喝醉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欣赏你,争取下不为例,下次正常一些,再清醒一些,我其实有时候,不太喜欢看见,你昏昏沉沉的样子,因为那样,我就有一些罪恶感,我还是喜欢你清醒的样子,给我一种独特的美。” 扈昭表达了自己的心绪,每次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都喜欢清醒的鬼王,若是鬼王昏昏沉沉的,总觉得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终究是有些奇怪,其实在他的心里,很希望鬼王大人认可他,因为在前世的时光里,没有那么多的机会,他们两个人,就已经天人永隔了。 好不容易重生了,总要珍惜这些机会,当机会来临之时,就是要好好珍惜的时候,曾经慢慢追寻的前方,如今就在眼前,必须要赶紧抓住,否则那就会功亏一篑,如果不抓住那些时光,就像是一种亏本的买卖。 所有的商人,都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都喜欢盈利,人也都在追逐着利益,若是旁人,有损自己的利益,那么就会全力出击,若是旁人,做对自己的利益,有利的事情,就会成为笑面虎,世人大都追名逐利,可是鬼王却是淡泊名利的,他虽然算不上一个好人,但也不至于十恶不赦。 “我告诉你,我可清醒着呢,我并没有醉,我都说了,我千杯不醉,又怎么可能轻易的喝醉,我是谁啊,我可是堂堂的鬼王,鬼王永远不会喝醉……” “但你现在是黎沐辰,鬼王或许永远不会喝醉,可是黎沐辰却是能醉意滔天。” 扈昭抢先说完,本来应该有猛烈的进攻,有涛天的巨浪,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人,都感觉到非常的累,不是生活所累,也不是江湖所累,是心累。 人活在这个世上,不就是图个开心吗,若是连自己都哄不开心,如何能哄开心别人,可笑的是,世人都愿意去哄别人开心,而忽略了自己,自己开心可是很重要的,哄别人开心的,那都是傻子,哄自己开心的,那才叫聪明。 鬼王可以算得上是聪明,那也仅限于在别人面前,仅限于在外人面前,在扈昭的面前,他着实是算不上聪明,甚至有时候,扈昭都会觉得,这个人真傻,能够为了他,连性命都不要,能够为了他,牺牲自己的一切,其实这不是傻,这是爱意。 如果足够的爱一个人,就会为他牺牲一切,就会为他在所不惜,哪怕是刀山火海,哪怕是赴汤蹈火,遇到危险,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遇到困难,绝对不会退缩,只要他在自己的身旁,爱情就像是有魔力一般,也会给人动力。 “黎沐辰,我问你一个问题!” “我爱你。” 扈昭:…… “你想问什么问题?” “我……我忘了……” 黎沐辰:…… “我说你这记性是越来越不好了,有点想要问我的问题,都能够忘,我才刚说了三个字,你竟然已经把问题,抛之脑后了,不会老年痴呆了吧?” 黎沐辰伸出手指头,想要试探扈昭,却被他拍了一巴掌,弹开了手,老子才多年轻啊,怎么可能得老年痴呆? “我如此年轻,如此英姿飒爽,怎么可能得老年痴呆,你才老年痴呆呢,我觉得你就是嫉妒,嫉妒本鬼王的美貌,你明明知道我有什么样的能力,也应该知道我有什么样的态度,我知道你想问什么问题,我这不就回答你了吗,想要问我问题就直说,没必要藏着掖着,怎么还不好意思了?” 黎沐辰继续撩拨,就像是拨动着琴弦,弹奏出一曲美妙的乐声,当他弹奏到高处的时候,自有知音来寻,其实从一开始,扈昭在乎的,就不是这一首曲子,而是弹奏曲子的人,什么样的一种人,才能弹奏出,如此美妙的乐曲,欣赏曲子,不如欣赏幕后之人。 其实许多事情,若是没有人在背后操作,也无法独立完成,就像是一首美妙的乐曲,如果没有人弹奏,它不过是一个谱子,可若是没有人谱写这曲谱,就不会有乐曲,人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且是决定性的作用。 虽然对于大自然来说,人类是渺小的,可即便再渺小,没了人类,也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事情,大自然也会觉得无聊,没有人类的推波助澜,大自然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是人类将这台机器激活,才铸就了如今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很多,需要拯救的物也很多,其实有些时候,人和物并不能共存,可是有些时候,人和物却能够和平相处,当他们不能共存的时候,想办法让他们共存,当他们能够共存的时候,就要想办法让他们和平相处。 本来物资就不多,若是继续起争端,有可能会造成不一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仅由人类无法承担。 人力所能改变的事情有很多,可人力终究是有限的,人力所能改变的事情,也不算很多,很多时候,人是无能为力的,虽然心中有阳光,但不一定能改变黑暗,就像这昏庸的世道,就像这黑暗的生活,即便所有人都想着,缔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可这个世界,当真就能缔造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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