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灯看着对方眼下的青黑,有些抱歉的说道:“让你们担心了。” 他和楚寻体结了,自己已经变成吸血鬼的事情,有些紧张的看着对方却没能从对方那里获得任何惊讶之类的情绪,有的只是心疼。 “疼吗?现在还有伤口吗?”楚寻脸上一点都看不出来介意的神色,他满脸的心疼,非得要看看对方身上被吸血弄出来的伤口。 他是真的不在意,只要云灯还活着就好,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都不是问题。 云灯偷偷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自己会得不到室友的接纳,甚至会被对方送到警察局,但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你不害怕我吗?” 楚寻轻轻笑起来,他低头与对方对视:“我为什么要害怕你呢?你的小獠牙那么钝,嘴巴那么小,难不成还能咬开我的皮肤,把我吸干吗?” 云灯闻言,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嘴里的小虎牙。 确实有些钝钝的。 像没有开刃的小刀。 他当然能听出室友有意活跃气氛,让他变得更轻松一些,于是假装生气:“好啊,你居然敢说我,马上我就要吸你的血,让你变成人干!” 楚寻终于笑起来。 他开着车,把人带到自己在学校外面购买的房子里,平时他放假就会到这里居住,因此这个地方还算是比较整洁。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暂时先别回去。”他说。 他看着站在他的房子里的人,眼睛里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占有欲。
第144章 找到破绽 “人找到了吗?”长头发的男人眼神锐利,“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晚?脸色这么苍白……出事了?” 奚明哲身上有一种动物一样可怕的直觉。 楚寻心思却不在对方身上,而是在脑海里漫无目的地想着:如果薛云灯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十分配合,装作惊讶的样子,说小奚你怎么那么敏锐。 只是,现在在这里的是无趣的他。 他没有那个闲心去配合对方。 他只在乎薛云灯。 因此,面对室友的追问,他只是摇了摇头,说:“没有。” 不知怎么的,他并不想把自己其实已经找到人的消息告诉对方。 美味的蛋糕只有一份,所有人都想尝尝。 他好不容易抢得了先机,自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地保护好食物。 否则,比他更会讨人喜欢的奚明哲一定会比他更占优势。 在爱情面前,他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卑劣,只是,在自己不占优势的情况下,适当地增强一些主观能动性是必要的。 奚明哲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皱着眉头向他走过来,在即将靠近到安全距离的时候,电话铃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 是蒋明旭。 二人都很讨厌的男人。 楚寻不想接这个电话,因为云灯已经找到了,他没有必要再去和对方虚与委蛇,但是他不能不接,如果他还想隐藏自己已经找到人的事实的话,他必须在奚明哲面前做好一切掩护。 况且,如果被奚明哲发现了什么,很可能会碍他的事。 这个人狡猾又惊人的敏锐。 “喂?没找到,你呢?”听到那边传过来的一如既往令他讨厌的声音,楚寻皱起了眉头。 但好在对方也是一样的讨厌他。 “果然,把任务交给你和没有是一样的。”奚明哲毫不留情地对着电话那边冷嘲热讽,“既丢掉了正牌男友的地位,又什么忙都帮不上。” 楚寻把免提打开,免得这个人离他太近。 奚明哲喷了那边十多分钟。 如果仅仅只是骂人的话,蒋明旭完全可以直接挂掉,可这个人狡猾的很,把重要的信息藏在骂人的话里面,不仔细听很有可能就会漏掉,所以蒋明旭不得不一直保持着电话畅通的状态,听对方骂自己。 反正听着听着就习惯了。 真是疯了。 这个世界真是疯了。 他居然有一天会习惯情敌的辱骂。 可那也没办法,是他理亏,挨骂是应当的,蒋明旭心想。 也许这两个人还背着他找了什么外校的杀手之类的,他这两天只要出门就会受到攻击,以至于他被迫提升了许多实战经验。 玩不起就找人杀他,这两个人真幼稚。 面无表情地听完了以后,他毫不留情地挂掉了电话,努力寻找云灯的踪影。 一旦找到人,他就会把人藏在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再慢慢求得对方的原谅,最后与云灯结婚。 等到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让这两个人喝他的喜酒。 前男友又怎么了?某些人连个前男友都没当过呢。 他相信,如果让他成功找到云灯,他一定能重获对方的青睐! 他在这里做着美梦。 “未接来电……什么时候的事?”奚明哲放弃和楚寻的对峙,爬到床上玩手机,他看着手机里拦截的陌生电话,自言自语。 差不多是今天上午的事情。 他心念一闪,按下了猜测,没有再声张。 他在床上窝到上课前十分钟,才风风火火地往外跑,他跑进教学楼,却在进入班级前脚步一拐,进了厕所。 他要去给那个陌生电话回电。 那边很快就接通了,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不是薛云灯的声音……奚明哲有些郁闷,但很快收拾好了心情,询问对方上午为什么给自己打电话,是不是有什么急事,他现在在医院里走不开。 那边听了以后没有起疑,立刻热心回答:“不是我,是一个男生……” 这个路人不愧是云灯千挑万选的热心群众,单纯好骗又热心,几句话就被套出来了底,把云灯的信息漏了个干净。 他说是一个陌生男生问他借的手机,脸脏脏的,衣服也潮乎乎的,看起来很可怜,他怕这人是刚从传销组织里逃出来,于是爽快地借了手机给对方让他打电话联系家人。 只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这个,没有接,然后打了第二个电话,那边的人说很快就会来接人,还给他转了五百块钱当感谢。 那个男生听起来十分不好意思,说要给奚明哲退回来。 奚明哲没要,让他自己留着。 他挂了电话,脑子一转就知道楚寻打的是什么主意。 好哇,怕抢不过他,开始玩这一套? 没想到吧,第一天就被他逮到了。 他是不会放过任何线索的,今天下午楚寻一到寝室,他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只是那气味太浅,对方身上又有其他味道掩盖,他没能立刻认出。 只是现在,他心底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他转头去了教室上课,心里还盘算着明天的计划。 第二天,楚寻起了个大早。 他经常会有早训,所以起这么早也不会惹人怀疑,他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还从柜子里挑了身好看的衣服,收拾得光鲜亮丽地出去了。 奚明哲早就醒了,他草草抹了把脸,抓起牙杯,就紧跟着人一起走。 他在楚寻的不远处开车,死盯住那辆车,生怕把人跟丢。 车开到了一个血猎大学附近的一个小区,他怕自己也开着车,目标太大,会引起对方的注意,于是下了车走进去,看清对方进了哪栋楼,又在楼下观察着每一户的阳台,最终确定了地点。 他跑回车里继续蹲着,把一整天的课都逃掉了,就是为了等楚寻出来,他好趁虚而入。 好不容易等到了傍晚,那辆熟悉的车子才慢慢从小区中驶出。 他看对方后座无人,知道他没把云灯带出去,便小心地走向自己探查好的地方。
第145章 不速之客 他有些紧张,因为他现在并没有佩戴美瞳,楚寻说那个经常戴着的话会伤眼,让他在家里的时候都不用戴。 他不知道室友能不能接受他,他以前问过小奚怎么看吸血鬼和人类的关系,对方的态度相当黑白分明。 现在……他却变成了吸血鬼。 他不想让昔日的好友因为自己的身份就和自己离心。 奚明哲却一点都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排斥,他讨厌的仅仅是抽象的吸血鬼,讨厌的是这个概念,当这个概念具体成某一个人,尤其是云灯的时候,他又觉得,对方是什么都无所谓了。 哪怕变成了小吸血鬼,都是那么可爱! 他亲昵地抱住云灯的胳膊,毫无芥蒂地走进了房间。 “你都不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可担心死你了!”奚明哲抱怨道。 他在开门的瞬间查看了对方的身体状况,没有什么明显的皮外伤,只是显得精神疲惫。 和他想象中的小花猫状态毫不相干。 “我给那个人回电话了,他说你脏兮兮的,可怜的要命,我都要吓死了。”奚明哲对待云灯的态度和以前一样。 云灯在这样熟悉的相处之中获得了些许安全感。 奚明哲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他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脱口而出:“你是不是转换成血族了?疼吗?你现在饿吗?你要是饿了,可以喝我的血,楚寻一个人的血喂不饱你吧?多我一个刚好。” 他倒是一点都不顾忌。 一点遮掩都没有。 害的云灯呼吸都乱了,缓了一会儿才问他:“你怎么知道的?你不介意吗?” 奚明哲哪里会介意?他恨不得云灯是他自己一个人养起来的小吸血鬼,饿了只能偷偷摸摸找他,不能在白天人多的时候出来招人,只能在晚上活动,就连獠牙也尖尖小小可可爱爱的。 他偷偷瞧了眼云灯的獠牙,和他想象的别无二致,都是那么小小的,一看就啃不破皮肤那种。 昨天楚寻回来的时候,他就有所怀疑了,那人脸色苍白,嘴角却是带着笑的,他看出来了,只是没有说出来,想偷摸着给这人把家偷了。 没想到居然这么顺利。 他搂着人乱蹭乱拱,把自己全身都沾满了云灯的味道,这才轻轻出了一口气:“我怎么会介意呢?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才不要,他可不要做什么最好的朋友,他要做云灯的男朋友,唯一的男朋友。 他以前和云灯相处的时候就是这样黏黏糊糊,现在即使一个多月没见,云灯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只是笑着让人起开点,要热死他了。 “我都要吓死了,我听到老师们说在现场发现了你的血迹,我简直魂都要飞了。”奚明哲说的是真的,他当时以为云灯出了什么大事,险些要冲出去和亲王拼命了,被楚寻硬生生拉住才没能跑出去。 薛云灯很内疚,在他失联的这段时间里,大家都在为他忙前忙后,着急上火,他却只想着自己。 他把自己这段时间的事告诉了奚明哲,听得人眼眶红红,心疼坏了。 “你多疼啊,我看看,还有伤没有?”奚明哲拉着云灯的手左看右看,生怕有什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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