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由刺杀嫁祸推导出的目的就是挑起西境与中央的矛盾,引发纷争内乱。 在大国虎视,社会矛盾激增现状之下,再生内乱,后果将难以想象。 艾利克斯与英格尔对视,他心领神会地颔首。 西境是面向黎微尔帝国的重要屏障,而蒙德家族是丘涅边境军团的重要组成,也是即将到来的战争的重要战力,他们不知丹姝夫人的存在会带来变故,但他们此行最重要的目的是将这一变数引导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 目前看来第一步,虽然极具偶然,但阴差阳错地走对了。 突然门外响起骚乱。 踹门进来的是那头跟着他们一路入城的白鹿。 他们上楼的时候被骑士牵走关马厩去了。 “啊啊啊!不要进去!对不起!马上就弄走!骑士大人快来帮忙!”女仆抱着白鹿的细长脖子叫喊道。 站在门口和走廊的骑士面面相觑,他们还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然后几个人就上去帮忙了。 谁知道,那白鹿脖子一扬,自身散发出一道白色光晕,旁边的骑士和女仆就像被一股柔和的无形地力量缓慢推开了,然后轻轻撞到了墙上。 他们都没怎么受伤,在地上滚了两圈,但都惊呆了。 白鹿甩了甩脑袋,把下巴一抬,挺着胸膛,迈着高贵优雅来到了艾利克斯面前———温顺地低下了头。 只微微抬起那双水灵灵的鹿眸,纤细的睫毛刷子像白蝶一样扑朔。 怎么看都充满了人性化的情感。 英格尔看着这一幕露出越发难以言喻的表情。 艾利克斯笑着,抬起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此刻他还没有发觉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命运!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主人!” 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 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出现了………
第48章 蒙德(4)【倒v开始】 大概一百年前…… 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魔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 她挺着鼓鼓的肚子,往森林里头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奶草草地, 从容地扎进去,大嚼特嚼。 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奶草根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色晶石。 但这对口感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下一只崽子, 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 我从出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 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长得很像的生物。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进行。 除了吃睡就是交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 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 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下场。 相比之下,人类很有趣。 我在山下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子,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 我没有人类的喉舌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口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精神与人类这种智慧生物进行沟通。 和人类幼崽的交流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 小杰是个好学的孩子。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 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热情。 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物接触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 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种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 他在我的帮助下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子,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 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欢,读了一遍又一遍,内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具体阐述。) 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插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 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 讲的是被流放到边境的不受宠的王子,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马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 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子最忠诚的伙伴———白马骑士坐下的那匹白马。 纵然我不是白马,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 故事中王子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马陪伴他走向了终点,白马见证了王子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子出生入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 我被白马的精神深深打动。 小杰渴望成为王子那样伟大的骑士,尽管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 而我想成为白马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 我岑寂的胸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小杰长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子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道那只会给我带来一种悲剧的结局。 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流下了这辈子第一滴眼泪。 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 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不会拿着铁棍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 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情。 但从我第一位骑士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 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 我宽慰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 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魔兽追赶,被傻:逼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 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魔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出我这样的存在的。 我还是经常去接触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坚定自己理想道路。 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 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 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 一切都是命运。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那几天是蒙德领主的狩猎会。 我被一个红衣骑士的箭盯上了才察觉到这一事实。 我在这个残酷的环境里死里逃生许多次,不是靠我美丽的容颜和女神眷顾的运气,全都是靠我自己的实力。 为了成为传奇的坐骑,我自身的素质绝对不能差,于是我面向目标日日锻炼,绝不松懈。 在别的圈养鹿长肥膘的时节,我和狼王玩生死时速。 我的耐力和速度比骑士的战马还强不少,没办法天生加上艰苦努力,不强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前面窜出另一波人,我不可能被人类围困。 虽然还远没到绝望的时刻,但四面被人类包围的我确实有了点小麻烦。 就在那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恰好落在我的背上,我全身一阵,转过头,看见了一片璀璨的金光。 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确信,那就是我等待已久的,命定的骑士。 一切都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随后他展现出来的战姿,利落的把刺客手腕掰断的手法,一切都那么地完美。 用一本人类的书籍里的词来形容,那大概就是一见倾心吧,我感受到了命运。 我不会放手。 我不可能放手。(是嘴) 属于我们的篇章,要开始了。 那时,我的想法很单纯。 现在的我,回望过去的这十几年,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旅程绝不只有幸福,我也见证了他诸多的悲痛。 但一路坎坷的风景,是对我漫长一生最好的馈赠。 人类代笔 1920年 6月 xx的回忆录01 笔者注:遗言竟然还不止这一篇。希望这只鹿早死早超生。 *** 这一刻,英格尔不禁怀疑,当命运给你一个足够魔幻的开局之后,会用更魔幻的现实打你一巴掌,告诉你,前面不过是开胃小菜。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童话诚不欺我,迪士尼纪实文学。 白鹿自豪地向艾利克斯讲述了自己崇高的理想,鹿嘴没有张开,话语直接传进艾利克斯与英格尔脑海中:“我的毕生理想就是与像您这样伟大的骑士共同踏上旅程,求您一定不要拒绝,为我命名!” 艾利克斯呆了片刻,然后捧起了鹿小巧的脸颊,瞪大眼睛看向英格尔,“应!你听到了吗!这鹿会说人话!还是丘涅语!” 英格尔无语地道:“我听到了……”然后他看了眼一头懵逼的侍女骑士们,明白了。 【感情这头鹿还能定向传输?这么高级?】 白鹿骄傲地站起来,“那当然了,我可是土生土长的丘涅鹿!” 文法是对的,但是修辞非常崭新。 英格尔挥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 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小插曲。 虽然这鹿看起来不靠谱,但他眼光很不错。 艾利克斯·丘涅注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不,应该用过去式。 他已经是了。 艾利克斯好奇地来回抚摸着白鹿,爱不释手。 “你为什么会说话?怎么学会丘涅语的?你怎么知道我是骑士?” 白鹿优雅地一一回答:“我生来和那些平庸的鹿不同,自然会说话,不过我没长出类似人类构造的喉咙,但我可以通过精神传递方式跟你们对话,我只会和我期望的人类对话。丘涅语是一个人类教我的。我一看就知道您是骑士,而且我确信,您一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艾利克斯听到最后一句,笑容微微收敛起来,认真地看着他说:“我不是伟大的骑士,我只是很平庸甚至很失败的骑士。” 英格尔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这是他的真心话,一时五味杂陈。 白鹿眨了眨眼睛,嘴角似乎上翘起来,“你是怎样的骑士无所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骑士。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改变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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