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到贵族骑士也得跟他们一样挨打,他们也气顺了很多。 总之,都被克莱斯特揍过之后,他们之间和谐了很多。 至于那些俘虏—— 都被池晏打乱都编入自己的军队了。 亚林就是其中一个,他是农奴出身的兵,虽然是兵,也是农奴,不打仗的时候他就种地,收获的粮食也不是他自己的,打仗的时候他就要放下农具,拿起武器。 他是正儿八经的罗塞人,只是祖祖辈辈都是农奴,农奴兵也是兵,可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还没打起来,听见投降不杀以后,他就乖乖的跪在地上投降了。 他没受过教育,不知道什么是保家卫国,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为什么而战。 但怕死是天生的,能有几个人不怕死?连每任国王都在让圣院赐福,希望自己能活得更长一点,最好能活到一千岁。 亚林被编入了一位名叫阿奇尔的指挥官挥下,他战战兢兢,不知道该怎么办。 编好之后,他就领了一套麻布衣服。 麻布衣服!新的!没有洞,没有补丁! 亚林不敢置信,还问送衣服来的士兵:“这个……真的是给我的吗?” 他前几天还是战俘!只能在地牢里喝脏水,吃麦麸。 现在他就有新衣服穿了? 他这辈子都没穿过新衣服。 士兵却对他说:“以后你就是我们当中的一员了,快换上,要去训练了。” 亚林慌忙的换上,换的时候还掉了两滴泪。 士兵:“你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 亚林吸了吸鼻子,艰难地说:“我从来没穿过新衣服。” 这么结实的衣服,这么好,他只见过别人穿,他只能穿别人不要的,满是破洞的旧衣服。 士兵撇了撇嘴,看了眼亚林的光头——战俘们出来的时候全部被剃了光头,那地儿也剃了个干净,他们身上养着两种虱子,头上的黑虱,身上的白虱,为了避免他们把虱子带到军营,就全都剃了。 战俘们当时差点被吓死了,看到小刀,还以为自己要被抹脖子。 亚林最后还来了句:“你们比我以前的老爷对我好!” 得了,这位有奶便是娘。 士兵也没有看不起他,倒是说:“你好好干,咱们是士兵,不是奴隶,每个月还有钱拿,军营包一日两顿饭。” 亚林更吃惊了:“一天能吃两顿饭!” 亚林倒吸一口气:“贵族老爷一天才吃两顿呢!” 那还不是所有贵族老爷都能这么吃的! 他以前是农奴,现在是兵了,还能像贵族老爷一样吃两顿饭。 怎么这么像做梦呢? 士兵:“这有什么,当兵的都这样,现在连平民都是一天吃两顿,我们斯德丁人人都过着好日子!” 就在这个,亚林看到军营里有矮人走动,他小心翼翼地问:“老爷,那些矮人,是军奴吗?” 士兵也看向矮人的方向,眼里有些羡慕:“别叫我老爷,我叫巴泽尔,你叫我名字就行,那些矮人可不是军奴,他们不是奴隶。” 士兵:“现在给你说你也听不懂,好好训练,说不定以后上了战场,你立了战功,就能升官了。” 亚林愕然:“当兵……还能升官吗?” 巴泽尔一挺胸脯:“那当然了!” 他们现在的官职有十人一组的组长,管理十组百人的百夫长和千人的千夫长。 千夫长就是指挥官们,听说以后人多了,千夫长上面还能有官职。 这次打仗,没能让步兵有所发挥,不然巴泽尔觉得自己肯定能当个组长。 亚林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跟着巴泽尔一起去空地上训练,他们要先站一个小时的军姿,然后再赤手空拳的和结队的队友互殴,然后才是拿起木制的武器,以小组为单位拼杀。 有时候也会有大型的笔试,以千人为单位,各自的指挥官指挥,在城外比试。 池晏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练兵,就只能让他们自己摸索。 但好在这样练兵还是有成效的,士兵们服从性强,并且因为习惯了对战,上战场也不会露怯。 亚林训练了一天,回到军营里的时候整个人都跟废了一样,他腿软,手酸,脑子胀痛。 但是外面一喊吃饭,他瞬间爆发了巨大的能量,腿不软了,手不酸了,脑子也不疼了,他跟着巴泽尔的身后,去取了碗和木勺,然后去打饭。 他们晚上吃的是小麦粥,小麦被煮的很浓稠,里面还放了一些菜和豆腐,每个人还能拿一块黑面包,泡在粥里吃。 如果嫌没味道,还能去一边让人给自己加点盐。 亚林以前吃东西,那都是干巴巴没味道的,这样也吃不饱。 军营的食堂有长凳,亚林坐在长凳上吃的头也不抬,抱着碗,唯恐有人跟自己抢。 等他吃完了,才抬头发现食堂里很多人都在谈笑,吃东西也不像他这么急。 巴泽尔在旁边说:“你还要吗?” 亚林吓了一跳,还能吃吗? 巴泽尔:“黑面包只能领一次,糊糊是可以一直打的。” 亚林:“……” 亚林低着头。 巴泽尔:“你怎么了?不想吃了?” 亚林摇摇头。 巴泽尔:“那你是怎么了?” 亚林抬起头来,已然泪流满面,他扑到巴泽尔身上,大喊道:“老爷!我不走了!” 他哭得很没样子:“我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吃过一顿饱饭,再也没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了!” “我再也不走了,谁赶我我都不走!” 亚林打定主意,要给斯德丁卖命。 他在罗塞,辛苦干活,却什么都没得到。 而来斯德丁,才当了一天兵就有饱饭吃。 幸好他投降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亚林:“我投降我骄傲,我不为斯德丁省布料!”
第175章 圣城街道如蛛网般密布穿插,街上行人又少了许多,只有零星几个人走动。 穿着白色长袍的圣院祷师们走在街头,却不再有人站在街边对他们行礼,卫兵们和祷师们打了个照面,互相都不说话,两拨人几乎是一起向反方向偏头,错身而行。 如今的圣城,以前看不见几年前的繁华景象了。 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神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 更何况,他不止一个孩子! 他的长子是他属意的继承人,沉稳认真,从不逞强,会审时度势,他的四女儿,天生聪明,能够举一反三,如果长子出现意外,四女也能接过他手里的担子。 至于其他孩子,儿子刚过十二就被他送去了圣院当骑士,女儿都被他嫁了人。 安德森自认自己不是蠢人,他必须要把家族交到最有能力的孩子手里,才能让这个家族永远辉煌。 “告诉他。”安德森公爵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就说奥斯顿已经死了。” 仆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公爵大人……” 安德森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说,我没有打了败仗,还被俘虏的儿子!” 仆人连忙应是。 安德森这才说:“他的请求,我答应了,我会秉明王后,到时候会派兵过去,保住……那个……孩子一命。” 只是那个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叫奥斯顿了,他只能隐姓埋名,去一个谁也不认得的地方生活。 如果那孩子死了,也有斯德丁给他陪葬。 安德森抬起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的泪痕。 “去吧。” 仆人弯着腰,应声而去。 安德森公爵走上了台阶,他让女仆去通报,自己则站在走廊上等待。 女仆过了一会儿才走回来,弯腰道:“请跟我来。” 安德森打起精神,一点看不出刚刚的哀容,他甚至还对女仆笑了笑。 王后身边的女仆,是不能得罪的,她们甚至相当于王后的幕僚,是王后最信任的人。 而他们这些公爵,都要往后排。 王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接见了安德森,她斜躺在沙发上,有女仆跪在地上,正在用矿物染料给她染指甲,她穿着红色的袍子,耳朵上带着黄金打造的耳环,头上带着镶嵌着宝石的后冠,她随意极了,似乎她接见的不是个男人,而是女人。 “大公。”王后看见安德森进来,看似很激动,但实在屁股都没动一下的喊道。 安德森连忙说:“王后殿下,我哪里当得起您的一声大公?” 王后微笑道:“您是我现在最信任人了,没有您,哪来的我?叫您一声大公是应该的,以后其他人都该这么叫。” 安德森再三推辞,但眼底的喜悦是挡不住的。 等肉麻话说够了,安德森才说:“王后殿下,在罗塞附近,有个名为斯德丁的城,那个城的领主是圣院任命的!” 安德森表情严肃,似乎这事跟他并不沾边:“斯德丁的领主想方设法掠夺附近城镇的财产和人口,罗塞领主召集其它各个城市的领主一起反击。” 王后笑吟吟地看着他,像是在听故事:“然后呢?赢了吗?” 安德森:“……输了……”
323 首页 上一页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