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谢,我就知道,现在是不是又更喜欢我一点了?” “嗯,不只是一点,很多很多,很久没人给我过生日了。” 李笙歌说着往怀里人的颈窝里又探了探,闻着人身上的味道,将眼睛轻轻阖上,靠在人的肩头上缓缓开口: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你知道吗?你说喜欢我的时候就好像一个巨大的惊喜从天而降,砸得我不知所措,以为你只是想逗逗我,但你并没有,反而是主动提起的一方。” 叶知秋听到耳边似乎是一声若有似无的叹气,紧接着发梢上落下了一个吻,又听到李笙歌开口,“我一直在想,谁会喜欢我这样的人。” 像我这样不讨人爱的,从出生下来就被人贴上异性的标签,并且试图将这种观念灌入到我的脑子里,谁会喜欢我,没人喜欢我,也没人爱我。 我就像是人世间孤独的一个个体,活着的二十多年来,浮浮沉沉,始终没有找到一块沉木。 “我的母亲有精神病,她总是把我幻想成另一个人,一个跟我性别不同的人,她甚至还想杀我。” 叶知秋突然感到肩上传来一阵滚烫烫的湿意,浸透了肩头的衣角,下意识的就要替他擦掉眼泪,却被人箍着不能动弹。 心里像是被灼烧到了一样,拍了拍身前男人的后背,在他发抖的脊梁骨上抚摸着。 “我觉得自己可能是有病的,心里有病,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表现出来,所以你真的要喜欢我吗?” “要是,要是我突然发病呢……” “什么病?亲吻病吗?” “是不是生气了也不说就一直按着人亲的病啊?” 叶知秋极度认真的说出这两句话,语气仿佛跟真的一样。 “不是,我说的不是这个……” “我知道,喜欢这件事就是很突然的,我甚至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或许是从见到你的第一眼。” “你可能忘记了,当初你转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你,那么耀眼。” “——闪闪发光的珍宝,我就是这么形容你的,怎么会没人喜欢你呢。” 感受到被人抱的越来越紧,肩胛骨上围绕着两只有力的手臂,叶知秋抽出手臂揉了揉李笙歌的头发,缓了缓继续开口: “他们都不喜欢你,那是他们眼光不行,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只要我喜欢就够了。 这句话叶知秋在心里默念了两遍,可又觉得说出来是不是有点“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我也要和你在一起”的非主流味道,算了,这么温情的时候说这种话不太合适。 “我们高中的时候见过吗?” 李笙歌有点摸不着头脑的开口,叶知秋描述的人跟他一点都不一样,他不是闪闪发光的。 “见过,你忘了,那时候你爸跟在你后面,那一身衣服可都是名牌货,我都没见过的。” 叶知秋现在回想起来倒是记不得具体是什么牌子的西装了,不过当时在他们那个小县城是值得一番讨论的。 “那是他想撑面子,”李笙歌突然像是想起来了似的,视线在蛋糕上忽闪忽闪的蜡烛上停留了一会,“怕人欺负我。” “高中有人欺负你?” “记不清了,总感觉有过但我忘了,所以我怀疑自己有病。” “你很健康,能吃,能跑,有人爱你,也有爱人的能力。” 以前他总是太过于自我,认为什么事情都能做好,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思来生活,可是上天给了他一次重来的机会,来拯救朋友,父母,自己,更重要的是拯救恋人。 拯救那个从前被自己丢掉的恋人,被骂到狗血淋头后默默承受的恋人,他要主动牵起恋人的手,并用亲吻来向他示爱,将他从一方隅角中拉出来,成为他的沉木。 “好啦,我们来吹蜡烛吧,都快要灭了。” 叶知秋从怀抱里退出来,拉着李笙歌走到茶几上,双手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许愿吧。” 李笙歌静默了几秒,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数了三个愿望,俯下身顺着感觉吹了一口气,两支蜡烛瞬间熄灭,留下一阵白烟来。 于此同时手腕上被一个冰凉的东西碰了一下,什么套在自己手腕上了,李笙歌睁开眼睛见一串佛珠,就这样紧紧套在手腕上,似乎是要拴住他这个漂浮不定的人。 “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有个朋友在寺庙有认识的大师,找他给开过光的。” 叶知秋心虚的开口,手上已经切下一块蛋糕递给盯着佛珠一动不动的李笙歌,见他没反应,将一点奶油抹在他的鼻子上。 “好了,别发愣了,戴上了可不许取掉啊。” 又似乎是觉得语气不够强烈,佯装一副恶狠狠的语气开口,“丢了我可饶不了你!” 李笙歌见到这人扮猪吃老虎的模样,紧绷着的嘴巴被逗得轻笑出声,搂上叶知秋的后脑勺,两人对着鼻子亲昵地蹭在一起。 “不会丢的。” 有人爱我,死都不会丢。 “你把奶油抹我鼻子上了!” 正沉浸在柔情蜜意里面的叶知秋霎时间觉得自己被人给一起调戏,弓着身子躲着李笙歌的亲昵。 又从茶几旁抽了张纸巾将人鼻子上的奶油擦得干干净净,这场恶作剧才算结束。 两人蹲在茶几边生生把蛋糕吃到了只剩下四分之一,叶知秋明显吃得肚子都快要撑破了,急忙站起来准备消消食。 “腿怎么了?” 李笙歌瞧着他站起来差点不稳的样子,扶着胳膊就朝腿上看去,室外温度三十多度的大高温,叶知秋穿的一件长裤,两条腿被捂得严严实实。 叶知秋错开质问的眼神,打着哈哈说只是蹲的时间长,腿给蹲麻了。 “你很冷吗?” 李笙歌看了眼空调的温度,不算太低。 “不冷不冷,我有老寒腿。” 叶知秋背对着李笙歌,脸都快要皱成一团了,在心里期望着他不要再问了,再问就真的露馅了。 “好吧。” 李笙歌转过去小声嘟囔了一句,就继续收拾桌子,等出去扔完垃圾回来后他的手上拿了两个厚厚的护膝。 当天夜里叶知秋说什么都不让李笙歌碰自己,两人在出租屋里盖着同一条被子,身体却离得彼此老远。 “你靠着墙角不挤吗?” “不挤,我喜欢。” ”你不怕有蟑螂吗?” “不怕!” 叶知秋咬着牙说出这两个字,膝盖上传来的热意已经渗透到他整个身体里,墙角多凉快,比29度的空调还凉快。 “你的腿好一点了吗?” 委委屈屈被强行分开的男人拉着被子望着一动不动的背影开口。 “嗯,好多了,快睡吧。” 叶知秋觉得身后的男人是个好奇宝宝,只要是跟自己有关的事情得问个清楚才行,不过要是再问,他真的要热爆炸了,刚从热水盆里面捞出来的腿再覆盖上一层厚厚的护膝。 有时候,李笙歌对自己太好也不行。 李笙歌不睡,他的护膝就没法拆下来,就不能将空调温度调低一点,不仅自己受罪,李笙歌也在受罪。 人还是不能说谎,看吧,‘报应’就来了。 ---- (气喘吁吁)(爬起来)(乌龟一样的码字速度)(站到大家面前)(战略性清嗓) 最近有个可爱的读者几乎看完了前面的十几万字,甚至不惜时间给我写了好多的评论,再次由衷地进行感谢,当然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提出了不少的问题,比如两人的感情线什么时候发展这么迅速(其实是我觉得他俩太磨叽了,亲妈得把亲亲排上日程) 不过确实有点突兀,而且我发现自己写着写着,人设简直就是摆设,完全不沾边,后续我也会继续努力将它完结,不足的地方也会进行修正,总之再次感谢每一个收藏作者亲儿子的读者,等他俩结婚的时候,亲妈都记在账上。 PS:论卡车之母什么时候能写到doi,写不到就鸡哔她(等亲妈过完期末周保准给儿子俩一个洞房花烛夜 括弧完
第52章 51 === 盛小梅彻底痊愈之后对于裴想提出来的到底要不要起诉越发为难起来,因为在她醒过来后,有人自称是谢青山的家属,拿出二十万跟她和解,要求是不起诉,如果起诉的话不仅白来的二十万飞走了,就连官司还不一定能打赢。 那人的表情和语气都不像是开玩笑的,盛小梅盯着银行卡发呆,心里有着无数的声音拉扯着她的想法,那可是二十万,她可能工作十年都不一定能够存到二十万…… 她已经这样活了二十多年,向来都是抱着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活着,只不过是一条命而已,几刀换十万也值了,反正她这辈子拼死拼活没命地干都挣不了几个钱。 有时候你必须得承认,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比旁人要少走多少弯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没尝过野菜汤的味道。 你可以说她虚荣,区区几个钱就被收买了,但你要知道像她这样无父无母从小靠着自己活过来的人,二十万被浓缩到一张小小的银行卡里,承载了她全部的希望。 “谢谢你,我决定不起诉了。” 口袋里的卡隐隐约约好像在发烫,烫得她的伤口也在发痛,盛小梅朝着裴想露出了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这半个月来裴想总是一言不发的等着马浩换班,两人虽然没说过多少话,但她是打心底里感激裴想的。 裴梦也在一旁边收拾着饭盒边附和:“听说这事挺复杂的,咱这一般平民百姓还是少跟那些来路不明的人扯上关系吧,能私了就私了。” 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在角落搬东西的裴想似乎是重重的舒了一口气,脸上流露出满是释然的神情,他内心里其实是希望着盛小梅放弃起诉的,被黑社会盯上的,一般都没有好下场。 叶知秋是什么都不怕,可是他怕,先前那种对于正义的追求已经成为了虚无缥缈,甚至偶尔回想起来觉得自己是有多么愚蠢,以卵击石的无力感在得知整个城市的公安系统从底部开始腐烂的时候已经如海啸般席卷了他的肺部。 肺是人体重要的呼吸器官,人没了肺就跟死了没什么区别,而他现在感觉就是一个行尸走肉。 一个只会服从不会反抗的行尸走肉。 将盛小梅安全送回老家后,裴梦提议要不要去那两人合开的工作室看看,都已经过了好几天,没赶上好时候,光是来回路上的时间都花了两天,“你说咱去的时候带点礼物吧,两手空荡荡的,多难看。” 裴梦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情,几天往返的奔波劳累并没有消磨她迫不及待要去叶知秋公司的激动,甚至还没踏上车门,一个个名贵却不实用的东西就从她嘴里蹦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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