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很好奇。 “山城特产,烤熟食用。” 凌一回了一句。 山城多是世代冶铁,除了正经兵器,还造出许多奇奇怪怪的生活用件。有些用处不大,有些则具有很大的实用性。 比如眼前的烤架。 凌一取出几只馍,放上面烤着,时不时翻一下,免得焦糊。 “肉也可以放吗?” 苏安凑上来,饶有兴趣地询问。 “可以。” 然后就见大小姐冲进了附近的黑暗里,不见人影。 以大小姐的本事,凌一倒不担心会出什么事,该担心的是附近的野兽才对。 然而凌一万万没想到,大小姐扛了只野猪回来。 她震惊地看着从夜色中走出来的大小姐,几乎失去了语言的能力。 大小姐不过身长六尺余,那野猪要是能站直,都比她高! 此刻大小姐举着野猪凑过来,影子落在火光照耀的地上,差点让凌一这个不信鬼神的人落荒而逃—— 这就是话本里的鬼怪! 奇形怪状,且扭曲的黑影! 凌一咽了咽口水,下意识低头看向自己的细胳膊瘦腿,要不还是从了大小姐? 可怕! 简直就是人形兵器! “嘭!”野猪落在地上,凌一的心也跟着猛然一跳。 “我方才过来的时候看见一湾清泉,要清洗吗?” 大小姐走到凌一身前,询问道。 凌一半天才找回说话的能力,她望一眼不远处的野猪,再看看大小姐,“大小姐,你我二人应该吃不得这么多肉!” “哦,那就去取最鲜美的部分,其他留给过路人吃吧。” 凌一眉间一跳,大小姐您说的过路人,是不是过的黄泉路? 这附近走出去二里路,怕也遇不到第三个人。 架上的烤馍被凌一取下放置一旁的布上。她去马车上又取出一只明显缩小比例的砍刀,走到野猪旁边。 “元元你看,这牙可真大!” 大小姐站在野猪旁比划着,那獠牙几乎有她小臂长。 凌一沉默看着眼前的野猪,开始怀疑在此夜宿是不是正确的决定。 “大小姐,您之前看见的清泉在哪?” “在这在这!跟我来!” 大小姐似乎慢慢释放出某种天性,凌一不禁扶额,初次见面的大小姐到底哪去了? 最后,凌一只取了些梅花肉,和大小姐回去烤食。 饱暖当睡。 凌一早就熟练的取出兽皮铺在地上,这次还准备了斗篷,且当锦衾。 “地上寒凉,元元不如上来?” 苏安从车厢内探出半个身子,朝凌一招手。 凌一抬头说道,“大小姐可还会梦中刀人?” 苏安…… 没想到凌一会如此记仇。 她摸摸此时光滑一片的脖颈,想起之前细丝悬系的情形,没好气道:“我还怕你先嘎了我呢!”
第13章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大小姐,究竟有没有谋反?”——《零零一密录》 回应她的,是凌一背过去的身影。 冬日的夜显得漫长,再过两日便是小雪,晨起后呼吸都尽显寒凉。 凌一醒来时只觉得半边身子都僵了,却非为这份寒凉。 她伸手往后背摸去,圆溜溜热乎乎,仿佛是一个人的脑袋。 的确,也正是一个人的脑袋。 “苏、安!” “元元叫我?此日当浮一大白,纪念元元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温热的身躯从身后贴来,话中透着浓浓鼻音。 丝毫不理凌一黑了脸,半只身子的重量倚上来凌一的腰,“元元也醒了?” 凌一面沉如水,她居然不知昨夜大小姐何时摸了过来。 借巧劲退至一旁,凌一迅速起身。 坐在地上的大小姐,双臂虚虚环着,似乎刚才想要抱什么。 凌一捏了捏眉间,终究还是无可奈何。 “何必如此小气,你我未婚夫妻,不拘小节。”大小姐掩手打个哈欠,慢吞吞起来,身上斗篷滑落,她还嘟囔一句,“有点短啊。” 再抬头,眸光比天边启明星还要亮。 “元元不喜欢我给你的惊喜?” 凌一仍旧沉着脸,收拾着地上的物件——惊喜?她怎么不知惊吓何时改了名号? 去泉水边简单洗漱,凌一套好马车准备继续走。 昨晚的烤馍因放置在火堆附近,还没有冷掉。凌一咬着馍,半点不理一旁倒骑白马的某人。 “真是风水轮流转,今天到元元家。” 苏安低声吐槽。 想起初遇,元元可不敢想如今这般对自己。 不久,金乌提足狂奔,转眼大地都洒满暖融融的日光。路上渐渐也能看见其他行人,远处还能遥遥看见三三两两的矮房。 此处草木丰盛,也有牧羊人赶着三四十只角羊,趁着草叶被日光晒软,大吃一顿。 从山城入秦州,距离不算远,只消再过两座山。 但很少有人选择这么做。 每年不信邪闯山的人,多是葬送在蛇鼠毒蚁之口。 因而大多数人选择绕山而行,抵达秦州与宝洲的交接之县——三浪县。 秦州与宝州地界山石较多,便多山水。 三浪县之所以得名,是由于卫州上江而来的支流和宝洲的淮河,再加上流经秦州的秀河,三水汇集。 越靠近三浪县,行商越多。 正因三水汇集,四通八达,此处也是贸易重县,除了本土的行商,也有些海外异族来此凑热闹。 凌一和苏安抵达三浪县,远远就看见一架高高的水车,将水流送往三浪县少水的北方。 此处或是多水的缘故,屋舍以水上竹楼为主,另外商人流动性强,此地盛行温柔乡。凌一才初初踏进三浪县,已招了三波红袖。 “元元往哪看?” 苏安手中长鞭甩过去,直接缠住凌一的腰身,再收手,拉动凌一飞向白马。 凌一若是不想动,自然有的是办法。 不过看着大小姐似笑非笑的模样,还是配合着掠向白马。 身子刚在马背坐稳,忽的耳旁就传来楼上人的喊声,“小娘子把您兄长看的这么紧可不行。” 苏安不过是个矮豆丁,还没被人放在眼里。 浸满芙蓉香气的荷包从楼下抛下,欲抛掷凌一的怀中。 只是半路便被一只红鞭狠狠击中,碎的不成样。 岂料,此处民风悍野,越挫越勇。 眼见丢下的东西越多,凌一抬头看两旁楼上,分明是见大小姐年纪小,在逗趣。 伸手抓住还在甩鞭的大小姐,“大小姐,还是速去寻一家客舍住下。” 没料到大小姐被那些人拱出了火气,仰头看向凌一时,还带着来不及收敛的凶狠目光。 她定定看着凌一,“我的东西也有人敢觊觎!” 伸手将凌一压向自己,在凌一愕然的眼神中,狠狠在她唇上咬了一口。 凌一??? 当即黑了脸要离去。 只是小指被大小姐牢牢勾住,想要强行挣开,却看见刚才逞凶的人,眼巴巴望着自己—— “元元~” 似猫叫,一点一点挠着心窝。 罢了,就,再给她一次机会。 她堂堂黑龙卫首领,天字第一号零零一,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即便这么想着,凌一依然木着脸,开口没半点感情起伏:“我去马车内休息。” 转身,没看见大小姐得逞的眼神。 纤细的手指将长鞭重新归置好,单看她身量娇小,谁能想到方才就是这个小人儿,长鞭舞的几不透风,没一只香囊香帕落到凌一身上。 另一边,端坐在车里的凌一忽的抬手,接过从车窗飞射而来的金属哨。 “苏礼嵩率三千士兵在梧州凉城失踪。” 看完飞信,凌一沉默半晌,忽然觉得被大小姐咬破的唇瓣更痛了。 凉城无战事,这封信的意思很明显。 “元元,可以出来了!” 苏安难得寻一家地偏的客舍,却差点叫掌柜的喜极而泣——自己这破地方,可终于有贵客来了。 往常都是住不起好位置的行客,想赚也赚不到几个钱。 毕竟那些人,肉菜都不点几盘。 笑眯眯将人迎进客舍,“小店除了日常住宿,还有小院待租,就在后面,您看可需要?” “其他都照常,您放心。饮食和车马这块,绝不会亏了小娘子。” “此外小二还可兼任跑腿,有事您吩咐,哪怕要吃县南的糖水梨,也立刻给您买来。” 掌柜大力宣传自家客舍,瞥一眼跟在苏安后头的凌一,朝苏安挤挤眼,一副你知我知的样子,“小院虽不便宜,可夜更短。” 做掌柜的,没点眼力怎么行? 小娘子气息悠长,行路平稳,一看就有功夫在身,和那些空拿兵器在身,花架子可不同。 再看她身后沉着脸的小郎君——嗯,真的很像强抢来的啊! 苏安听得很满意,自是定下了客舍后的小院。 说是小院,真的名副其实。 里头只有一间主屋,院内栽种两株枇杷树,一只大水缸养着卧莲锦鲤,再无其他,却显得别有情致。 又因只有一间主屋,所以屋舍很大。最右侧是床榻,往外依次是梳妆台、书案、盥洗架、温食小炉。苏安四处看了,觉得很满意。 房钱三两一夜,值。 追风和小红已经被送往马厩,卸下的车厢留在小院内,东西分毫未动。 “元元怎地不高兴?” 苏安凑上前,还以为凌一是为之前的事情生气,“要不我给你咬回来?” 大小姐捋起袖子,里衣三折,露出白嫩的胳膊,偏头示意凌一。 凌一闭上眼,长吸一口气——不生气不生气! 终究是瞪了大小姐一眼,抬脚准备出去逛逛。 “这会出去可没好玩的。” 苏安伸手拦住某人,眉尖一挑,“元元刚才走了神?” “今日是三浪县的一年一次的芙蓉节,这会都在准备着,傍晚才开始热闹。” 掌柜的刚才还特地提了一嘴,哪边更热闹,适合外地人玩。 “元元,影响真这么大?” 那掌柜的嗓门,可不算小,元元居然真的没留意? “怎地,大小姐愧疚?” 凌一终于答了一句。 “元元怎会如此想我?”大小姐瞪大了眼睛,眼底浮起笑意,“比起愧疚,我更想再试一次。” “元元真是不了解我。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 凌一忽地背后发寒,她狐疑地回望大小姐,却看不出什么异常。 于是扭头回房休息,直到吃完午饭,才和大小姐出了客舍,开始四处闲逛。 说是闲逛,也不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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