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奕之惊讶,自己怎么可能火到这种地方呢?莫不是诡计多端的背后黑手引君入瓮的手段。此时脑洞大开的迟奕之生怕对方是有什么拿着签名就可以拘魂的术法,于是大笔一挥,在拍立得上签下了“迟小芳”三个大字。 对方看了迟奕之一眼:“不签迟奕之吗?” “啊,这是是我之前的名字,给你签的特殊的,更值钱。”迟奕之眼睛都不眨地说谎。 “哦,也好,挺好的,我也喜欢这个名字,怎么就改名了。”对方似乎有些激动,小心地将拍立得放进怀里。 “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迟奕之问。 “忘了,死太久了。”对方耸耸肩。 迟奕之惊讶:“原来你……你看起来比我小,不介意我叫你妹妹吧?” 对方眨眨眼睛,眼角向上翘,开朗地笑起来:“我看起来比你小?真的吗?” “嗯!”迟奕之点点头,果然这招对人对鬼都管用。 “真会说话,你就叫我姐姐吧,我当然比你大。”对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迟奕之觉得奇妙,明明是和自己一样的五官,竟然还会觉得对方很可爱,忍不住想要相信和靠近。 看来我确实长得不错,很有亲和力,迟奕之自恋地点点头。 靴子踏在石板上的声音传来,小巷口出现了一个人影,迟奕之下意识要躲,姐姐将她护在身后朝那人说:“放那里好了,钱我给过了。” 那人便将两个灯笼放在巷口,又马上离开了。 姐姐去取了两个灯笼,将一个递到迟奕之手里,迟奕之认出来,这就是刚刚街上人人都有的灯笼。 “这便是‘兑’在鬼市里面,持‘兑’者才不会被当成货物,你两手空空地乱跑,太危险啦,不过能买到的也是别人用剩的,就快灭了,我得赶紧送你出去。跟我来。”姐姐引着迟奕之朝外面走去。 迟奕之一瘸一拐地赶不上,却又不愿意求人,只能忍痛加速,姐姐发现了:“疼吗?我一身轻飘飘的,走不慢,来,你拉着。” 姐姐将披肩拿出来,一端牵着迟奕之,两人缓缓走到街上去。面对来往的人妖鬼,迟奕之还心有余悸,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身边的生物,她发现自从她有了这盏灯,在大街上就像销声匿迹一般,谁都不在乎她了。 于是迟奕之牵着披肩,也放松下来,认真观察着鬼市。这里的路和河水都光怪陆离,有很多桥连接着一块又一块的地方,很像那种水网密布的河谷小城,只不过河两岸堆叠建筑像幼童堆砌的乐高一般没有逻辑又色彩随意。 “姐姐,我们去哪里?”迟奕之问。 “送你去迎仙桥,过了就是港口,有明的暗的接引人,可以带你出去。”姐姐说。 “哦,你真的白白救我呀?我要怎么报答你?”迟奕之问。 “你只要好好追求梦想,不要辜负每一个舞台,就是对粉丝最大的报答。” 迟奕之还是觉得太过奇幻,她不知怎么地掉进鬼市,九死一生,最后竟然被粉丝救了,这也太不合理了。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她根本不可能这么火啊! 要是对方说自己是慕芩粉丝,迟奕之可能还会信几分。 “好。”迟奕之还是答应了。 “谈恋爱也没关系,但是工作一定要认真,我是事业粉。”姐姐还特地强调了一遍。 “我真的……火到鬼市了?”迟奕之问,姐姐看她没自信的样子,食指竖在唇前,示意迟奕之听。 迟奕之侧耳一听,好家伙,竟然有店铺在放她的原创曲目。顺着曲子的来源,两人到了一家叫“童家烧烤”的铺子门口。迟奕之能感觉到摊主是正常人类,眉眼有几分像壮了十倍的童豆豆,一时间竟然有点感动。 只不过看到烤架上滋滋作响的烤肉,想起刚刚在路边看到的人肉摊子,迟奕之有点反胃。 “你看,你的歌在这里可火了。大街小巷都放,专辑里面那些口水歌在这里不行销的,就得你写的这种,有温度、有厚度,投入感情创作的作品。”姐姐可劲夸着迟奕之。 迟奕之仅剩的一点戒心也被吹到天上去了:“您别说,这里虽然是鬼市,但是音乐品味确实比上面阳间哈。” “那是那是。” “那这里的……生灵……死灵?觉得我们团谁最漂亮呀?”迟奕之又问。 姐姐指了指自己的脸:“这就是最流行的装扮好吧,你们团慕芩太幼了,姜许亦是面瘫,倪筠儿太媚,俞尹珺太严肃,就迟奕之刚刚好,又阳光又活泼,脸很高级,不媚俗,也不是网红的版型脸。” “真的啊?”这可把迟奕之乐得,都不想回去了。 “当然是真的,死人骗你干嘛?”姐姐说。 “好,姐姐你真好。”迟奕之特别想挽住姐姐的手,被姐姐躲开了。 “我是鬼,你是人,别靠过来了,对身体不好,我带你来这里,就是想让你喝碗姜汤,这样回去了身体也不会有大碍。”姐姐叫老板上了一碗姜汤。 一个浓眉大眼五官像童豆豆的脸摊饼了一样的男人将姜汤端上来,迟奕之问他:“您是不是童豆豆的哥哥?” 对方惊讶地看了迟奕之一眼:“你也认识我们豆豆?”他家小妹好久不出来活动,道上也没几个人记得了。 “之前有过一面之缘,豆豆说喜欢我队友。” “原来如此。我是她二哥,您慢用,送您一碟烤串。”童二哥又给迟奕之她们上了一碟烤串。 迟奕之正好是加班到凌晨没吃东西,刚刚惊险刺激的时候还没空觉得饿,这时候肚子咕咕加了起来。 但迟奕之注意到,姐姐也看着这些烤串,似乎很馋。迟奕之把碟子推过去:“你吃吧,逛了人肉市场,不敢吃了。” 姐姐摇了摇头:“你吃吧,吃饱了有力气跑回去,就算是觉得恶心,也要吃。” “那你先吃一串,我也吃。”迟奕之递了一串到姐姐嘴边,她被逼得没办法,才咬了一口。然后接过棍子,狼吞虎咽地吃了一串,和迟奕之嘟囔:“这玩意可贵了。” “那你再吃,我回去以后想吃多少吃多少,我家就是做餐厅和食品的。我能烧给你吗?” 姐姐摇了摇头:“你吃吧,我不吃了。你有这份心就好了。” 之后任迟奕之说什么,姐姐都不肯再吃一只了,迟奕之自己吃了起来,她发现,随着姜汤和烤肉落肚,自己的伤口也没那么疼了。她吃着,又好奇地问姐姐:“你怎么……死的啊?” 姐姐说:“我是翻墙逃学,因为太矮了摔死的,所以奕之啊,你要乖乖听父母的话,好好学习。” “……真的吗……我也矮,我是团里倒数第二矮,还好慕芩垫底。”迟奕之继续问:“那死是什么感觉啊?疼吗?” “太久了,快忘了,应该有些疼吧,狠狠地摔下来。不过比起疼,我还有放不下的人,无论如何都放不下,所以才到这里来了。”姐姐说着,眼睛里面有些许泪光。 “男朋友?”迟奕之猜。 姐姐笑着摇头:“是女孩。” “女朋友?”迟奕之一口喝完了姜汤,将里面的姜块都倒进了嘴里,一咬把自己辣到了。 “别问啦,辣到了吧?”姐姐给她拿了纸巾。 “我也喜欢女孩子,不过……总之先活下来才行。”迟奕之怅然。 “什么样的女孩,对你好吗?” “好,就是太好了,连命都不要的那种好。”
第76章 莫回头桥边重逢 迟奕之挑着灯笼, 跟着姐姐在鬼市里面穿梭,有姐姐领着,迟奕之再也没看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肉铺子, 有的都是光怪陆离卖着漂亮小玩意的商家,身边那些奇形怪状的生死物重新化为身边如织的游人, 和夏国黄金周出游网红街市的感觉没什么不同,甚至还漂亮奇特些。 说来也奇怪, 自从手上有了灯笼, 就真的没人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迟奕之, 她问姐姐:“这灯笼是什么宝贝,这么厉害,要是刚刚我自己抢一个,是不是就不会被人追了。” “创制灯笼的人, 是鬼市的红白二仙, 这两位从上古时期就用龙骨撑开空间缝隙,创造了鬼市这么个在法则边缘的地方。不是灯笼有什么厉害的地方,这就和古代的那种令牌一样,见牌如见人, 见灯如见二仙, 没人敢捣乱。至于抢, 你可别想了,鬼市是有巡逻的, 抢东西的话可能会真的回不去,亏得你没抢。”姐姐给迟奕之解释到。 迟奕之提起灯笼看了看, 这灯笼是竹制的, 糊着白色的纸,光源非常温润, 而且是冷的,像蜡烛一样摇摇晃晃,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小虫在里面扑闪着翅膀。 姐姐见迟奕之看虫子看得好奇,便解释到:“那就是‘兑’虫,每个人进来的时候可以申请来的时长,灯笼里也会放入对应大小的虫,时间一到,虫就死了。当然也有不提灯笼也能保命的大能,有的就会出借自己的灯笼,你手上的便是。” 迟奕之又问:“可是一开始姐姐你也没灯笼啊?” 姐姐说:“那是因为我在上班,上班的时候有腰牌,但是我擅离职守了,腰牌就不好用了,常来的鬼市的人就能在人群里认出工作人员。” 迟奕之睁大眼睛,找了好一会儿,果然在人群里见到一个腰牌亮着没有拿灯笼的人。 “用眼睛找可不好找。”姐姐拽了拽丝巾,拉着迟奕之走到河边上,迟奕之见到河边有一排极可爱的纸糊的兔子灯笼,每只小白兔身前还抱着一颗桃子。 姐姐走过去伸手,竟然从中间的兔子手上抢了一颗桃子来。兔子迷迷瞪瞪地揉了揉眼睛,而姐姐拉着迟奕之:“快跑!” 两人就沿着河畔奔跑起来,那只兔子声音是个少年,气急败坏地喊了一声:“还我桃子!”就沿着栏杆蹦着追了过来。 迟奕之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在一座桥头停了下来,这桥头有块碑,写着“迎仙桥”三个大字,碑旁边有一面巨大的镜子,照着手撑着膝盖喘气的迟奕之和一边笑眯眯地摸兔子脑袋的姐姐。 “东西还给我,一会上面来人检查,我又得挨批。” “谁让你上班打瞌睡,长个教训。” 那兔子好没气地跳起来抱它的桃子,姐姐将手背到身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拍立得:“帮我和这个小姐姐拍个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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