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扒马甲的狐璃已经回到了小屋,她把那几只小老鼠身上的黑气全部除掉,这就算是朝阳送给自己的礼物吧。 那些钱财本来她也用不了,精怪与人间相通需要桥梁,那些钱财本来就是属于朝阳的,她这是物归原主。 白色的小老鼠受到灵力的滋养显得精神多了,狐璃用法力给它们凝聚出一个窝,“人间居然出现这么多的秽鼠了……” 用她的法力,也只能全部清除,无法保留黑鼠的本色,或许,找玄门道士,他们的灵力或许可以,狐璃放置好白鼠,直接打开门。 正在窝里偷吃狐三私藏的鸡肉的狐珃感受到狐璃的变化,真是开窍了,要不然自家这仙狐估摸着得孤独到老,也不知道狐一那小子还能不能行了。 居然连一个人类都抢不过,亏的长那么张脸,连自己天定的姻缘都把握不住。 吃肉吧,还是狐三有前途,他要是自己儿子就好了,比狐一聪明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胖宝撕破了狐璃的伪装,真是厉害小猫咪! 第22章 摆摊(4) 狐三眼巴巴的每天都要去朝阳屋子外面打卡,他也想出去玩,要不试着偷偷溜出去? 狐三鬼鬼祟祟的摸到下山必经之路上,一层浓色的雾气挡住了他。 狐三忽然福灵心至,他悄悄到朝阳门口滚了一圈,确保让自己的毛上沾染一点人气,再走到山路上,雾气果然散开了一些。 加上之前和朝阳吃一锅鸡坐在一桌喜宴的气,已经足够让他拼一把走出去了。 狐三闭上眼睛,看不见,才能无所畏惧的前进,人间,我来了! 他也只去过一次,还是带着朝阳不小心走错集市那一次,这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啊! 至于钱财什么的,还是先找到朝阳再说,嘿嘿,狐三可聪明了。 狐珃长老一定又偷吃他的食物了,这样才好,他就没时间来管自己了。 狐三还是溜出去了,这和朝阳的关系不大,他身上的灵力已经可以凝聚,这证明:他就快化形了。 可惜,当事狐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暂时是意识不到了。 朝阳在这儿买了针线,还有一些软软的填充物,看着像棉花,又感觉不是,这里一片平静,没有发生《灵官》故事里记载的那个战乱,再多几种植物也不奇怪。 要说狐山等等位置选的是真好,下山的村落看似偏僻,其实离着人间王却是很近,朝阳打算回程了,解决完枕头的问题,其他就好说。 三花猫正在京城里闲逛,他刚吃完一顿美食,出来走走当做消食了。 嗯,他闻到了熟悉的气息,是那只小橘猫的! 还有毛桦的,这是怎么都往人间来了? 他都想自己动手炸小鱼干了,去找找这些小友们吧,三花的猫脸看着很慈和,实际上胖大叔也是一只随和的猫猫。 “栀子花,麻烦了。”何百川和时西归站在花店面前,朝阳无意看到了那一捧白月清辉,优雅芳香的花束。 我的天,也太好看了。 花本身就已经不凡,再加上一旁的两个帅哥,都和这花的气质诡异契合。 小说以及异世界定律,长的不似凡人的一般都不是凡人。 注意到朝阳的视线,何百川首先转过头,看到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子,他礼貌微笑,时西归也颔首致意。 买花啊……朝阳看向店里,清一色的除了大众都熟悉的,她都不认识。 栀子花旁边放着的是一捧蓝色的花朵,形状像极了杜鹃,但通体蓝色。 “那是什么花?”朝阳被那花朵的美丽所折服,这花朵看着内敛,实则光芒根本无法被掩盖,花似人,这花,很像狐璃。 空谷幽兰淡色妆,绝色佳人岁月长。 花店的掌柜是一位妙龄女子,她顺着朝阳的视线看过去,“那是幽蓝彩,这是新都特有的花朵,姑娘要来一些吗?” 朝阳犹豫了,她不敢进花店就是怕伤害到小胖宝,虽然有狐神娘娘加持法力的胖宝已经不是原来的小猫咪了,但是她还是怕。 “喵~”小猫咪顶着疑惑的大脑袋,两脚兽不是最喜欢花了嘛,在家的时候就经常抱着花。 “这花,对猫无害,放心吧。”何百川看出了女孩的疑虑,温柔提醒。 “谢谢您。”她不自觉用了尊称,在很多时候,直觉与脱口而出,也许也是一种特别的能力。 朝阳果断付款,这个朝代不知道是不是历史走过的,可以看出百姓们的生活很好,花店总有人来光顾。 掌柜把花包的很好看,带着笑意递给了朝阳。 在不认识的朝代里买花,感觉还挺稀奇的。 “小胖宝,要不你自己走?”朝阳有花就忘了猫,实在是两个都抱对于胳膊的负担有点大。 “胖宝,是个有福气的名字。”何百川注视着体态富余的小猫咪,由衷夸赞。 是吧,我也觉得,和文化人说话就是不一样,悄悄人家这才是古文学霸,夸猫都这么会夸。 “胖宝会很高兴有人赞同他的名字的,确实是有一点胖了。”本来就不社恐的朝阳一和别人提起自己的猫,那简直不是一般开心。 “您也养猫吗?”朝阳觉得不对,这人不像是个生手。 “是,是一只金丝虎。”啊啊啊啊,纯色小金毛,小时候超级可爱的。 自己小猫咪其实小时候也可爱,长大了果然还是大橘的基因强大,变成一只小肥猫了。 眼看天色不早,朝阳礼貌和二人告别,还趁机去鱼市买了一堆小鱼干,这是胖宝的执念,身为姐姐,还是偶尔爱一下自己的猫弟弟吧。 刚从鱼市出来,一阵雷声不断轰鸣,朝阳立马拔腿狂奔,小猫咪虽然可能跑的比她快,但是防止走散,她一手夹着花,一手拥着猫,极速快跑。 小胖宝决定不和两脚兽计较忽然抓起自己这事,他也不喜欢毛被淋湿,这个时候还是收收心吧。 “这天色不对啊,怎么忽然就开始下雨了,难不成还是龙神显灵了!”朝阳奔跑的时候还不忘记吐槽。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屋檐,终于还是跑过了天色,雨水下落,大雨淹了地面,朝阳心有余悸,还好,躲过这场雨真是一件值得开心之事。 观一叶而知秋,在这个世界里,任何现象都有可能是一个故事,朝阳想了半天,也只想出来一个《雨钱》的故事,范围太广了。 不对啊,龙神,龙,《聊斋》里面可还有关于龙的描写呢,还是两章! 朝阳迅速回头,雾气弥漫,可以确定了,这要是没啥鬼都不信。 “胖宝啊,你知道龙是什么气味的吗?要不你去雾里看看有啥?”虽然是给胖宝提出建议,但是朝阳真的心动了。 “胖宝,你乖啊,待在这里,我去看看哈。”拥有不死之身的朝阳果断决定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恐惧是来自于对生命的原始害怕,她现在就是一个痞子。 她是可以去看,不放心的就是小胖宝,于是她开始了忽悠大法,“胖宝要帮我守好花哈,这花可贵了,值好多小鱼干呢!你一定不要跑啊!” “喵!”超大声,因为在大雨里不太听得见。 朝阳安抚了一下小猫头,顶着外套,去见证自己的好奇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栀子花的时候好奇搜了一下,发现栀子名字来源于《本草纲目》,栀子花宋代就有了。 第23章 雨钱(1) “沂水大雨,忽坠一龙。 双瞳俱无,奄有气息。” 雾气隐约遮挡了所有观测者的视线,除了朝阳。 大雨滂沱,一条玄黑色的龙眼里留下一行乳白色液体,他巨大的身体铺满了这边的大地,这是朝阳第一次看见这种生物。 身为华夏人,对于龙都有一种敬畏与喜爱。 叶公好龙其实是有道理的,巨大的生物怎么可能不让人害怕。 黑龙感知道朝阳的靠近,没有双目的眼像是看过来。 “《龙之目》……” 朝阳放弃了找龙身上伤口的念头,太大了,没办法找到,大海捞针好歹还有点指望,这累死她也不可能给龙翻身。 至于为什么知道是受伤,先不说套路,就说好端端的龙,忽然坠落凡间,这本来就不正常。 京都,一处精致小院。 院外是无一例外的古朴青瓦,院内是雕梁画栋的排布屋室。 大雨滂沱中,有一位“落汤鸡”无奈地敲开了门。 门打开了。 精神健硕的老翁长袍着身,请这位年轻人进入避雨。 人心才是最难测算的东西,老翁关上门,挡住了这一场惊天的大雨。 “阁下是否有所求?”李南城从另一方烟雨中来。 黑龙似有感应,“人间……帝王之后……” 李南城有些意外,他现在可以暂时判断巨龙没有意外了,那位云游前辈的话居然是真的。 李南宴登基的第二年,也是李南城被封为亲王的第二年。 常瑞帝李忆衫在决定把李南城立为太子时,就已经定好让李南宴来下这道圣旨。 李南城是最好的候选人,如果李南宴有什么意外,继位的就会是他,所以他必须也得写,这个王朝,不需要一个只会享乐的亲王。 兄弟俩都认同母亲的看法,李忆衫坚持要南城功成名就,才可受封,可惜她看不到了。 也是在那一年,喜欢穿橙色衣衫的女子找到了她,声称自己是一个赎罪的云游巫者。 南城听到这个字,精神就高度警惕。 他们名义上的祖父,也就是母亲的父皇李合就是被巫力迷了眼,走火入魔,害了整整一城池的人,包括那日在城里的荆南意,她们的娘亲——常瑞帝的皇后。 —— 渊虹引感觉有些奇妙,在这个孩子身上,她又看到了那个帝王纵马进入巫城的身影,明明他们完全没有血缘关系。 “李南城,她起的这个名字,倒是极其有意思。”荆家的人一直都是这样,从来都是这样啊…… 渊虹引是见过荆南意的,荆家这一代唯一的嫡女,也是荆家巫唯一的传人,可惜了,折在了李氏皇族手里,死在了最美好那一年。 李南城仔细打量面前的女子,看着甚至比自己还年轻,却是长辈的口吻。 “不要奇怪,我不算凡人,自然不能按照凡人的面貌来算。”渊虹引怀里掏出巫铃,“李忆衫应当是告诫过你们关于巫城的事。” 渊虹引直接把铃铛送给了他,“你拿着吧,也算是我送的礼物了。”她不是好人,但是同为巫,她是对不起荆南意的。 李忆衫,也算半个荆家人,她就给个面子吧,她们的养子,联系也够深了。 —— 世人总是赎罪,她也是如此。 柳源城事件有她的影子,天道不会放过她,那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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