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送走崽崽了(末世) 作者:张修竹 文案: 澄轻云没有想到自己又穿越又穿书,不仅变成末世中独自带崽崽的炮灰,还注定要变成丧尸。 看着白白嫩嫩的小团子,她实在是不忍心自己一口就把这么可爱的宝贝吃掉了,于是她决定假造崽崽与主角受的血缘关系,让主角受养好她的崽崽。 高兴的是她拙劣的演技好像成功了,也成功死遁了。 但为什么她这号丧尸居然不吃人血,还能保持着理智啊!!!某天还直接被崽崽认出来了。 她实在是忍受不了思念的折磨,于是…… 第一天,远远的给崽崽煲汤喝。 第二天,静静的给崽崽糖吃。 第三天,趴在床边给崽崽讲故事听。 * 现在正是末世物资匮乏的时候,家家户户吃不了饭,而徐梦璇却发现自己家崽每天都吃得饱饱的。 第一天的高汤,第二天的巧克力,第三天的故事绘本? 徐梦璇眼睛一冷,在第四天全副武装的逮到了这个爬窗户的人,她直接一脚提上去,然后来个漂亮的过肩摔将这人制服。 “末世了,你居然还想要拐骗孩子!”她气愤的道。 然而帽子滑落,却是她早死的初恋情人兼职孩子妈妈的脸。 “混蛋!你死哪里去了!” ps:由于要求文名不能带末世,所以改成废土,但其实就是末世,正文是围绕文案写的,别说文案不符,请至少看到三十二章之后评论,崽崽长得慢是伏笔。 内容标签:破镜重圆 末世 穿书 逆袭 轻松 废土 搜索关键字:主角:澄轻云 一句话简介:末世版情侣分手后偷狗(崽崽) 立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 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奖章 征文活动 优秀作品 (作品在征文活动被评为优秀作品将获得此奖章) vip强推奖章 澄轻云可能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穿越又穿书,末世来临又变成了丧尸,还要把自己的崽崽送给原书女主徐梦璇,但是她却慢慢发现徐梦璇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原来每当她爱上自己,剧情线就会崩溃,自己也会失忆。她最终能否挣脱剧情的束缚,携手挚爱呢? 本文世界框架严谨,行文流畅,节奏明快,紧张感十足,配角有血有肉,主线明确,将保护环境、保护自然的理念融合其中,是一篇难得一见的废土文佳作,无论是有趣的剧情还是细腻的文笔都让读者欲罢不能。 (作品上过vip强推榜将获得此奖章)
第1章 澄轻云是被痛醒的。 她下意识喉头一动,口中一个冰冷的块状硬物迅速从食管滑向胃部,紧接着大脑像是收到了什么信号开始隐隐作疼,仿佛有人故意拿着石头狠狠砸向她的脑袋,空气中飘散着的血腥味不断涌入鼻腔,刺鼻又难闻,她的疼痛又开始加倍了。 一股若有若无的火从心间开始蔓延,渗入骨骼血脉深处,仿佛星火燎原一般燃烧了起来,她紧紧咬着唇瓣,强忍着疼痛,还是泄露出几丝痛苦的呻/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总算是挨过了这折磨,勉强睁开了双眼。 目光相对之处,她瞬间瞳孔一缩,心里一惊! 她的身边不知何时围了四五个丧尸,正与他们大眼瞪小眼!好在澄轻云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危险的气息。 五个丧尸中有男有女,目光呆滞却无一例外的看向她,像是她的小弟一样等待着吩咐。 而在她的视线中那五个丧尸头顶上延伸出来一根犹如蜘蛛般细微的长线全部汇集在她的手中,她心意一动,五个丧尸已经零零散散的散开游走,距离她十米之外却没有走远。 她这是觉醒了书中所说的精神系异能吗? 从身影的间隙处,她清楚的看到有一只强壮的男性丧尸已经被爆头,白色的脑花就明晃晃的摆在那,像是呕吐物一般。 零散的记忆一闪而过。 她之前好像是和对面的丧尸起冲突了,丧尸群中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不服就是干。 好在结局,是她险胜了,被本性支配的她直接吃掉了对方的晶核,成为了一阶丧尸并顺利继承了对方的小弟——五只零阶丧尸,三男两女。 她猛地大喘一口气,这种与死亡擦家而过的感觉实在是不美妙,好在现在已经过去了。 她的心神瞬间松弛了下来,躺在水泥地中间,闭着眼睛,才有了心思慢慢梳理自己乱糟糟的情绪和记忆。 十分钟后,天空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她强撑着身体站立了起来,豆大的雨像是噼里啪啦的玉珠一样全部砸在了她的脸上、手上、胳膊上,留下一道道肮脏污秽的痕迹。 澄轻云眨了眨眼,眼皮略微往上翻,天空之下的雨水是黑色的,就像是一块巨大的黑幕一样把以往蔚蓝的天空笼罩,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逼仄、压抑的气氛带着雨意的凉,也让人心情不由得凝重起来,她低头往下,一些地势低洼的地方已经积蓄起了小水潭,隐隐约约映射出她现在的模样。 浑身青紫的皮肤预示着她的不同寻常,眼球泛白占据眼眶像是个白内障患者,嘴唇乌青,齿牙藏在内侧像是獠牙一般,衣服破破烂烂的不知道在哪沾染了血迹,她抬起手,锋利的长指甲在空气中划过,又尖又细。 “原来我真的变成了丧尸。”澄轻云看着自己不成人样的模样,扯了扯自己的脸皮,不得不再一次确认自己的身份。 心中也不禁疑惑起来,她现在还拥有人类的理智,似乎也没有对人类啃食的欲望。 可这不是原书中五阶高级丧尸才有的设定吗? 澄轻云拍了拍自己的脸庞道:“算了,想不通的就不想了。”说完,她尽量上扬着嘴角的弧度,对着水面中的自己的笑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目光扫向对面那五个丧尸兴致勃勃的道:“不错,现在还是个丧尸小组长了。” 可她的心中还是难免闪过一丝唏嘘和庆幸。 唏嘘于,她真的如同原书中描述的那样成为了一个丧尸。 庆幸于,她当初成功捏造了崽崽和主角受徐梦璇之间的血缘关系,善良的主角受一定会养好她的崽崽。 是的,倒霉的澄轻云又穿越又穿书,还丧失了原身全部的记忆,只知道她有一个一岁左右嗷嗷待哺的崽崽。 崽崽名叫欢欢,是个小女孩,却异常乖巧懂事而且情商极高。 吹弹可破的皮肤和葡萄大小明亮的眼珠子,让澄轻云爱不释手,尤其是崽崽还喜欢在将睡未睡的时候紧紧的抓住她的小指头,说着呀呀呓语,并对她露出甜甜的笑容。 澄轻云的心瞬间就化掉了,她上辈子是个妥妥的社畜,为人聪明,进入一家连锁酒店从底层干到了高管的位置,将自己的时间都奉献给了公司,根本没有时间情情爱爱,现在看到欢欢更是觉得这是上天弥补她的礼物。 但可惜的是,在原书《末世之谁与争锋gl》这本书里面,澄轻云只是主角受徐梦璇的大学同学,书中更是只有草草几句描写她变成丧尸的画面,而崽崽更是一个字都没有被提及。 其实想也知道,在末世之中一个成年男子在丧尸的威胁下尚且难以存活,更何况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崽崽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澄轻云在末世来临的前三天,当机立断伪造了一份血缘关系书,直接将欢欢送到了主角受徐梦璇的手里。 好在,徐梦璇居然没有怀疑。 黑色的雨越下越大,像是把天上的水一股脑的倾倒到人间一般,水激荡起三尺高,澄轻云环顾四周这里像是个工地的样子,零零散散的丧尸正在四处游荡。 不过,他们现在只是0阶,摇摇晃晃的像是个老头老太太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神采,澄轻云混迹在其中,居然没有一个丧尸发现异常。 澄轻云摸了一把漆黑的雨水,心想着自己还是带着小弟先找个地方避雨吧。 原书中可说了,这种天上下的黑雨有一定腐蚀性作用,她虽然是不丧尸不怕疼,但也不想自己的“新皮肤”变得坑坑洼洼。 至于崽崽.......主角受徐梦璇是个退伍女兵,身手敏捷,以后还会觉醒冰系和空间异能,崽崽跟着她肯定能吃香的喝辣的。 澄轻云虽然想是这么想,但身体却不由自主的运用起了精神系异能,开始搜寻崽崽所在的位置。 同时,她更是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 不对!当初她把崽崽送给徐梦璇因为害怕自己变成丧尸把崽崽吃掉了,但是现在自己根本不吃人还有理性,崽崽还是要自己养才对。 想到这里,她心里面升起了浓浓的后悔之意。 崽崽,你等着麻麻来救你!
第2章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末世之中存活下来的生物会依据自己的特性觉醒不同的异能。 比如人、丧尸、动植物等等。 比较常见的是金木水火土系异能。 像冰系、雷系等就属于变异异能,而里面最厉害的便是精神系异能,不仅能够看透人心、搜人找物,还能够控制人和丧尸。 只是这比例却是万分之一。 澄轻云能够觉醒也算是祖坟冒青烟,运气好到爆棚了,起码这是原书里面从来没有提到过的。 不过她现在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级精神系丧尸而已,纵使集中精力,探索范围也只有周围的百米,根本覆盖不了面积广阔的落霞市,自然也搜索不到崽崽的位置。 “唔,好疼。”用力过猛的代价是脸色越加苍白,脑海中更是一阵阵钝痛,她伸出纤细的手指揉了揉太阳穴,后知后觉的砸吧了一声道:“我也是傻了。”她清楚的记得原书中的剧情,只要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自然可以推算主角受徐梦璇一行人在哪里了。 崽崽自然也在她的身边。 打定主意,她心意一动,五个丧尸小弟已经成排出现在她的身后,她微微咳嗽了一声道:“我们走。” 在这末世来临,丧尸横行的年代,恐怕也只有澄轻云还能够如此悠哉悠哉的走在大马路上,表情轻松得像是出去春游一般。 身后的丧尸小弟拥围着她,就像是香港电影里面的古惑仔出街一样。 澄轻云拿起一面镜子,看着自己怪异的肤色和白色的眼球像是个精神病发狂症状的人一般。 这副尊容简直是在明明白白的告诉别人她丧尸的身份。 她走到一家化妆店前面。 化妆店是坚固加厚的玻璃门,摆放的物品一览无遗。 最当红的明星口红单品,各色各样呈现了精心布置的货架台,几顶欧西米亚风格的草帽带着假人模特身上让人挪不开眼睛,后面依次陈列着面膜、护肤品、眉粉、眉笔等美妆小物,只是最前面几排早已倒塌,上面盖着一层灰尘,像是很久没有人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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