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两人把检查结果都拿过来, 沈岚喝着水仔细查看。 “肿块的体积小了一些, 虽然不明显,但趋势是好的,可以继续观察。”沈岚说。 北歌看看这张, 又和上一张对比,半天没瞧出来哪里变小。 “你的眼睛是显微镜吗, 这两有什么区别?”北歌发表质疑。 沈岚嘲讽一笑:“你又不是医生。” 北歌皱眉:“肉眼看不出变化, 那按照这个速度, 肿块什么时候才能吸收?” 这么大个肿块在脑子里,跟定时炸弹一样, 北歌天天提心吊胆。 沈岚看了卫姝一眼,很不理解:“人家当事人都不着急, 你天□□医生要准确时间做什么?少则半年,多则三年, 还得看她的恢复程度。” 卫姝抿唇笑了笑,替北歌说好话:“她也是关心则乱。” “我看不是, 她就是受虐体质,失忆后的你她不稀罕, 非要让你恢复……”沈岚嘴上没把门的,话赶话说到这里,忽然反应过来不太合适,当即住口,硬生生转话题,“那什么,你的胳膊好得差不多了,多补点钙,多活动,但注意半年内都不要提重物。” 说完,沈岚端着茶杯出门,说要去倒茶叶。 卫姝回头看身后的北歌,目光审问:“你更喜欢失忆前的我嘛?你是不是觉得,没有记忆的我很不完整?” 经沈岚一提醒,卫姝才发现,北歌确实很关心她有没有恢复记忆,尤其是自己刚醒来的那段日子。她会不会嫌弃现在的自己啊。 北歌想说一句天地良心,她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 “沈岚她说话跑火车,你别放在心上。我关心的是肿块什么时候吸收,它那么大,在你脑子里,万一有一天扩散,压迫神经,那多危险。至于恢复记忆,不是什么紧要任务,你就是你,没了记忆也是你。” 北歌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卫姝还没酝酿出什么多少善感的情绪,就被北歌这一通剖白给弄得哑口无言。 卫姝小声“哦”了一声:“好吧,看你说话多的份上,勉强算你过关。” 北歌:… 北歌能解释清楚,不代表她就愿意解释,想起沈岚,北歌气得咬牙追出去。 沈岚在茶水间里品茶看景,听见北歌的脚步声,头都不带转的。 “你什么意思,在小姝面前挑拨离间?长本事了啊你。” 沈岚用一次性纸杯给北歌倒了一杯茶:“你喝口茶歇歇,急什么呢。” 北歌说:“我不喝,什么档次的茶,让我喝?” 沈岚偏头看她,不和她闲扯,直奔主题道:“说吧,你和卫姝之间的气氛怎么又变了?我记得上一次,某人还说想和她算账。” “你不要片面地截取我的话,这叫断章取义。”北歌烦躁地抢过茶杯,捏在手心,过了十几秒才缓慢开口:“我是想,卫姝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不如真如她所说,两人毫无芥蒂地生活一段时间,试着相处相处。毕竟,我们两人,从来没有如此和睦过。” “果然还是沉醉在温柔乡。”沈岚叹气,仿佛早就料到这个结局:“在卫姝面前,你真是几天都撑不下来。” 北歌抿了一口茶,茶水苦涩,刺激得她眉头都皱了起来:“你这是什么茶……我这不叫投降,是试着和她相处,至于我们能走到哪一步,只能看一步说一步。” 沈岚知道北歌的性格,说好听点是咬定青山不放松,说难听点就是执拗偏狭,这点偏执的劲儿尽数都用在卫姝身上,有一点机会都不肯放手。 更何况卫姝现在是一朵什么都不知道的小白花呢? “那你要怎么做,用温柔攻势让她沦陷?然后吃干抹净?让她从内到外、从身到心都离不开你?”沈岚抛出一个极具诱惑性的橄榄枝。 北歌盯着杯中泛起涟漪的茶水,眼神沉了下去。 “沈岚,”北歌的语气有点凉,却还是平静克制的,她抬头与沈岚直视,彼此都能看清对方眼中的神色,认真道,“你不用这样试探我。我不会让自己陷在私欲里,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种人。卫姝那边,我心里有数,她想如何,我就陪着如何。” 把深爱的人圈养在身边,变成一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私密爱人。这种设想恐怕对很多人来说,都充满诱惑,像是伊甸园娇艳欲滴的红苹果,引诱着世人采撷。 可北歌并非庸俗之人,她爱卫姝,既爱她的全心的依赖与纯真的善良,也爱她遭受风雨后伤痕累累的斑驳与冷漠,更爱她独立自强的拼搏韧劲儿,以瘦弱之躯撑起自己的天空。 卫姝从来都不是需要人圈养的金丝雀,也不是依赖枝干才能生长的菟丝子,她自己就是顶天立地的大树和风吹不腐的丰碑。 沈岚和她对视十几秒,率先移开视线,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开个玩笑而已,别那么认真,多喝几口茶去去火。” 北歌下意识又喝了一口,五官再次皱起:“呕,这到底是什么。” “苦瓜茶啊,”沈岚怪异地撩她一眼,“你嗅觉没问题吧,这都喝不出来?” 北歌:… 沈岚端着大茶缸慢悠悠晃出去,回到办公室给卫姝开了些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的中药:“三天喝一副,经期前后不要喝。” 道过谢,北歌和卫姝拿着方子离开。 两人出门后,卫姝跟在后面,睨着前面的人影,小声问:“你们两人出去那么久,聊什么悄悄话呢?” 她又不是傻子,办公室里有垃圾桶也有饮水机,沈岚非要现在去倒茶叶渣,北歌紧接着跟出去,还出去了十几分钟。 特意避开她,怕不是在聊关于她的事? “没什么,就是斗嘴,然后沈岚骗我喝苦瓜茶,真难喝,世上怎么会有苦瓜这种植物,它是怎么混入人类食材里面并且混了这么多年还没绝迹的?” 卫姝的脚步停了下来,看北歌的目光里像是有星子在闪。 北歌回头看她,有点摸不着头脑。 怎么这种眼神看她,她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吗? “你第一次说这么长又有趣的句子呢。”卫姝震惊又惊喜,小步跳到北歌面前,扬起笑脸:“真好玩,你再多说几句。” 也许是刚和沈岚说完话的缘故,北歌和卫姝说话的时候忍不住也用起了比喻和讽刺的修辞手法。 和朋友聊天就是会贫,而在卫姝面前,北歌就是另一个样子,说话做事规规矩矩,更不会开玩笑,所以卫姝才觉得惊讶。 北歌脸颊泛起微红,抿了下唇:“说什么。” “简要概述一下你们的聊天内容呀。”卫姝面不改色地下套。 北歌身形僵硬了一瞬,触及卫姝含笑的眼神,颇为不自在地咳了下嗓子:“那什么,我们就聊,聊聊你的肿块,然后商讨一下如何与失忆后的昔日爱人相处。” 卫姝眯起眼睛,语气轻幽:“你们商讨出什么结果了吗?” 卫姝心中警铃大作,上次她能看出来,沈岚对自己有意见,当然,自从醒来之后,很多迹象表明她和北歌之间的恋爱本身就有问题,但这是她们两人之间的事情,连最开始叫嚣让她对北歌好一点的于晴都没唱衰呢,反而一直支持祝愿她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北歌的朋友不会做出背地里说人坏话这样的low事…吧? 北歌眼神飘忽,看天看地看卫姝肩膀上的蝴蝶结,躲避了半分钟,才抬头看入卫姝的眼睛,目光带着点忐忑道:“结果就是,我想,咱俩摸索着过下去。” 她实在不知如何待卫姝,忍着拉开距离,自己又舍不得,好不容易能维持平静状态,可卫姝偏偏要一步一步逼近自己,让她退无可退。 加上死去很久的Doris再一次刺激到北歌,令她的嫉妒心死灰复燃,北歌无法再欺骗自己。 她就是要将卫姝独占,无论用温柔攻势也好,还是其他手段,她只要卫姝。 想不通的事情可以放一边,内心的纠结也可以放一边,她花了很长时间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现在就想好好陪在卫姝身边。 卫姝这才把怀疑的目光收回去:“这才对嘛。有问题解决问题,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经事。” 北歌无奈一笑:“行,你说什么是什么,现在可以去抓药了吗?于晴的飞机还有五个小时落地。” 于晴在俄国中转,俄国的飞机向来赶早不赶迟,落地神速,估计用不了五个小时。 是以,两人抓了药,出去吃了顿饭,回来拿医院熬好的药,再去机场,时间刚刚好。 卫姝在路上捡了个纸箱,用水彩笔在上面画了个彩色的蜥蜴。 北歌正在找地方停车,瞄了一眼,随口问道:“怂怂还跟着于晴一起住吗?” 卫姝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简短的交流结束,北歌愣了一下,瞬间放慢车速,震惊地看向卫姝:“你记得怂怂?” 卫姝被她问懵了,指了指纸板上面的蜥蜴:“你是说这个吗?于晴和我视频的时候让我看的,她养了好多宠物,蜥蜴,白额高脚蛛,蜜袋鼬,柯尔鸭,还有一只奶牛貂呢。不过前不久,她的金丝熊死了,于晴难过了好长时间,火化后装进小罐里,这个视频在国外还有几十万的点赞呢。” 怂怂是北歌暑假那年陪于晴和卫姝一起买的蜥蜴。北歌心如擂鼓,刚才那瞬间,她几乎以为卫姝恢复了记忆。肾上腺素急速飙升,以至于现在心口都隐隐作痛。 “原来是这样。”北歌屈指擦去额角的汗滴,将车停入车位。 说不准得知卫姝没有恢复记忆的心情是如何,到底是喜是忧,但不得不说,北歌长长舒了一口气。 要是卫姝现在恢复记忆,北歌还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 “金丝熊的寿命本来就不长,这是她送终的第三只金丝熊了吧?”恢复正常后,北歌顺势开口问道。 “这个倒是不清楚诶,于晴在挑战仓鼠的存活时长,目前还没有超过四年的,但这只不一样,这只最好看,是个卷毛,活了一年半就死了。”卫姝说起这个就有点伤感,一个人要是喜欢养猫猫狗狗,起码能陪人十几年,可于晴喜欢仓鼠,这种小型宠物注定活不了太久,她每几年就要看着它们老死,生离死别什么的,很挑战心理承受能力。 北歌理解般点点头:“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养叮咚吧。” 卫姝心有余悸:“嗯,就叮咚一个崽,咱不养二胎。” 飞机落地,接机口站满了接机的人。 卫姝举着彩色蜥蜴的牌子在人群中一站,瞬间成为全场最靓的崽。 蜥蜴惟妙惟肖,色彩运用也违背常理,总之就是很拉风,很酷炫,以至于晴出来晃了一眼就直奔两人而去。 “宝贝!”于晴甩开行李箱张开胳膊像一只胖头鹅朝卫姝扑过去。 北歌叹了一口气,上前拦住于晴走出S路摇摇欲坠的行李箱,拉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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