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种种,恍若梦境。 一切都说开了的慕白更是如鱼得水了,她不停地要着秦秋若,各种姿势都来了一遍。 女人总是会为了爱而性。 她的动情,感染到了秦秋若,她攀着慕白的脖颈,低音着,看着她的眼睛,满是浓郁的深情。 对视那一刻。 两世的她们好似重叠在了一起,再不分开。 一直到夜里睡着了,慕白久久凝视着秦秋若的脸颊,拿起旁边她摘下的项链,戴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她平静地躺在了床上,心里默默地祈祷着。 见一次吧。 她请求老天,让她再看一眼白发苍苍的秦秋若吧,被她丢在那一世的爱人,她始终不放心。 …… 神明有耳。 慰藉有情人。 愿力无限大。 当一切陷入黑暗时,慕白感觉有什麽东西滴在了自己的脸上,冰冰凉凉的。 等她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缕烟,飘在屋顶的上空,她茫然地看着四周,这是哪里?周围一片白,是医院麽? 很快的,她听到了哭声,慕白低头一看,怔住了。 她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爱人。 是白发苍苍的爱人。 紧接着,就是躺在一边自己的身体。 周围,还聚集了几个她和秦秋若的学生们,都是跟他们感情很深的。 她们这一世,两个老太太,除了桃李满天下,什麽都没有了。 慕白看着自己的身体,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银色的头发也被打理的一丝不苟,躺在一个水晶床上。 而秦秋若在一边,呆呆的看着她,眼泪都好似流光了。 面前,有她的黑白照片,还有菊花,以及……旁边有黑色的棺材。 那一刻,慕白像是被什狠狠地击中,她知道了,这是自己上一世死去时的画面。 她想要流泪,可灵魂没有眼泪。 她看着秦秋若佝偻着身子,站在她的遗体旁,身为唯一的家属,接受大家的悼念,看着她们的学生,在她面前弯腰致敬鲜花。 哀乐的声音,痛苦而凝重。 人这一辈子,无论多高的身份,多尊贵的地位,到最後,都是一把骨灰。 只是,她和秦秋若不同。 她们没有儿女前来帮忙。 只留下一个白发苍苍的爱人。 人说,鬼有“三通”,能看见人的想法,以前,慕白看书的时候,还和秦秋若探讨过,她们到底也没整论出是真是假。 如今,慕白看到了。 她看到秦秋若心里的悲痛,看着她呆呆望着自己遗体时,过往恩爱的画面,一帧一帧的像是电影一般从脑海中划过。 是她们初见时的阳光明媚; 是看到她腼腆笑容後的失眠; 是第一次牵手时的悸动; 是初吻时的心跳如雷; 是突破世俗,与家人诀别时的不悔; 是她们携手走过一个个风风雨雨的岁月静好…… 到最後,全都融入到那一把大火中,当她的身体,深陷火海时。 慕白痛彻心扉。 不为自己,而是她看到了秦秋若的心。 她想和自己就这样一起走了。 可她不能。 因为她们约定过,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先走了,另外一个一定不要让对方牵挂,好好活着。 在之後的几天里。 秦秋若把骨灰盒抱回了家,她表面上没有什麽,甚至连哭泣都少,只是学生们不放心,经常会来看看她,她会平静地接待,甚至还会反过来安抚每一个学生。 家里,一切如旧。 秦秋若每天早上起来,还是按照老样子,做俩人的饭,然後对着黑白照片,说说话。 “小白,今天下雨了,关节有点疼。” “我听你的了,多穿了衣服。” “你怎麽样,那边冷不冷?” …… 就连做饭,她做的都是慕白爱吃的。 表面上,秦秋若已经接受了慕白死亡的现实,可内心里的悲痛,没人能看到。 一次不经意的翻开相册,看到往日种种,她的手抚着慕白的照片,眼泪直流; 是在清洗衣物的时候,把慕白的衣服晾晒好後,整齐的叠好,秦秋若才恍然,她洗的再干净也没人穿了。 她经常坐在她们晒太阳的小椅子上回忆过往种种,一个人失神。 孤零零的身影,让人心酸心疼。 第七天的时候。 有传统,说头七,亡魂会归家来看看。 秦秋若做了一大桌的饭菜,她穿了裙子,身体已经不再年轻,连弯腰都费力气,慕白多想要帮一帮她,可双手穿过身体,根本就触碰不到。 秦秋若却停顿了一下,她对着空气,喃喃地问: “老伴儿,是你回来麽?” 那一刻的慕白,无声而撕心裂肺的哭泣。 起身已经费劲了,秦秋若戴好了慕白给她的项链,平躺在了床上。 她双臂抱着冰冷的骨灰盒,轻轻地吻了吻,像是慕白还活着的时候,深情缱绻。 “你走之後,我想要好好生活的,小白。” “可是没有你的生活,每一天对我来说,都生不如死。” “老伴啊,我坚持不下去了,快要去找你了,你不会怪我吧?” “只是啊……我不希望你那麽辛苦了,如果有来世,我想要你出生在一个好的家庭,想要你不再胆怯自卑,想要你开心幸福,我想要把我能给的一切都给你,你说,老天爷会同意麽?” 一行泪,顺着褶皱的脸颊滑落,秦秋若缓缓地闭上眼睛,最後,她留下的话,回荡在耳边。 “至于我……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再遇到你,与你相爱。” ——完2024年2月25日叶涩着 — 写到最後,叶子眼泪直流。 感谢大家的陪伴,下一篇《你要乖》,喜欢的去收藏一样。 番外会陆续更,麽麽哒,再次感谢。
第41章 番外一如果时光倒流(1) 旧岁月的时光很慢。 爱一个人,可以很久很久。 情动是什麽? 这对于从小衣食无忧的秦秋若来说,并不知道。 她切切实实地是人们口中说的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从懂事开始,父亲秦鹰就为她请了私塾,精心培养女儿。 秦秋若是他的独女,有了她之後每两年,王兰子宫上有了肿瘤,切除後,丧失了生育能力。 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年代。 秦鹰没有选择抛弃发妻,再续弦延续香火,而是切切实实的把他们娘俩当宝贝来疼。 今天是秦秋若去嵩松重点中学的第一天。 因为秦鹰的産业有变动,把重心挪到了威城,居家搬了过来,秦秋若自然也要跟着过来。 对于新学校,她没有什麽期待。 一早上起来後,佣人们将做好的饭菜端了上来,只留下尹姨伺候,端茶倒水,其他人都退了下去。 穿着中山装,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秦鹰翻动着手里的报纸,看了看女儿, “今天去学校?” 秦秋若点了点头。 她坐的端正,吃饭时一点声音都不发出,长发如黑缎一样,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皮肤要比裙子还白,牛奶一样丝滑。 从小到大,秦鹰对女儿宠爱呵护的狠,别说重活,累活,就是连个碗都没让她刷过。 这一次,他和王兰是不放心她去嵩松上学的。 按照他的设想,是直接把女儿送出国,让她去看看更广的世界,长些见识,回来後,继承她的産业。 女儿如果是做生意的料,就好好经营; 如果嫌累,不想要太过忙碌,他就给她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联姻保她一辈子衣食无忧。 可王兰不同意,哭着说舍不得女儿,就这麽唯一一个宝贝女儿,哪儿舍得送到国外去。 今天,秦鹰有董事会要召开,王兰那边还要去政府走动一下投标的事儿,让尹姨和司机送的秦秋若。 秦秋若对于高中,也没有什麽期待。 只是,她习惯了隐藏自己的情绪,微笑是她的面具,从小到大,但凡是见过她的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不夸她聪明懂事儿的。 她知道,自己该怎麽做,才能让父母安心放心。 她今天特意选了一条素白色的长裙,干净清爽又低调。 可即使这样,在那个年代,她的气质,她的样貌,她的长相,还是在进入教室时,让喧嚣的课堂像是被按了暂停键。 面对一双双充满了好奇惊艳目光的眼睛,秦秋若用惯有的微笑来面对,很快的,老师来了,向大家介绍新学生,在掌声中,秦秋若不知道,她到了新的学校,也即将迎来与自己携手一辈子的爱人。 秦秋若很早就发现了角落里的慕白。 那个年代,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别说高中了,就是初中都上着费劲儿。 慕白家里条件不行,父亲什麽都没说就扔下了她们娘俩,母亲宋佳以卖菜为生,原本生活的就紧紧巴巴的,可对于这麽唯一的女儿,宋佳也是爱的不行,她自己吃了没学问的苦,大半辈子过得牛马一样的生活,琐碎的生活,把她的一切都磨光了,她仅存的心愿就是希望女儿能有点文化,将来可以过得轻松一点。 那个年代,大家买食物都要靠粮票的,家家户户都不怎麽富裕,很多又离着学校远,走上十几公里的山路窸窣平常,一般的同学也就会早起的时候,带好干粮,直接来学校。 吃的,也都很简单。 不是现在的大鱼大肉,一个白面馒头,一点咸菜,就能解决午饭。 慕白穿的衣服是带补丁的,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她脸上的皮肤白皙,可握着铅笔的手却满是冻疮。 而仔细看,她的铅笔都是别人用剩下几乎不能用的铅笔头,她在上面讨巧地做了一个笔筒,能卷着继续用,练习纸,也多是废纸。 能够上学,对于慕白来说,已经是极大的满足了,对于物质方面,她不敢奢望。 她的午饭,是苞米面窝窝头,那时候的人,肚子里没有油水,不讲究养生。 很多时候,吃的太干,又一点荤腥没有,慕白会干燥,上不出厕所。 她学习很认真,属于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类型,却也在秦秋若第一天进入班级的时候,就一眼看到了她。 白裙淡雅,布料不是普通的棉布,是那种光滑的丝绸在当时的年代是有钱人才舍得买的,秦秋若的眉眼温柔,身上透着一股子大家闺秀的知性,对于周围人的目光也不卑不亢,会微笑着对大家点头。 因为从小的环境,慕白一向是胆怯的自卑的,她不像是别的同学,敢直接和秦秋若打招呼,只敢偷偷地缩在角落里看她。 可秦秋若的目光,却轻轻地落在了她的身上,发现了慕白的注视,对着她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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