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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同人)瓶邪我的父亲母亲

时间:2024-01-20 15:00:42  状态:完结  作者:suisui93

  要么说养猫是不如养狗的,狗能看家护院,又不挑剔吃的东西,不想养了还能杀了吃肉,更重要的是,狗很会看人的脸色,它是识时务的,你要是给它亲热亲热,它也摇起尾巴来亲近你,你若是不理会它,它夹着尾巴贴着墙根走掉。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大多数人家都养狗,养猫是因为有老鼠,吴邪家没有养这些东西,听说他爷爷以前很爱养狗,最多时候家里上百条,只是那时候还阔气呢,仆人丫头子一大堆,算是富人的消遣爱好。

  “哎,一会咱们去狗市看看呗。”吴邪用勺子刮了刮瓜皮,嘟囔道。

  张起灵嗯了一声,吴邪三不五时的要去花鸟市场看一看的,偶尔买一盆小花,活物一次也没买过,他也会混到买家里头,对着狗品头论足,卖家以为这笔生意要成了,结果他拍拍屁股走掉了。

  吃完西瓜,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到了花鸟市场,这里的花鸟市场已经形成了规模,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逢礼拜六礼拜天最为热闹,早市卖什么的都要,花鸟鱼虫是最普遍的,小吃也不能少,还有卖什么强力胶啊摔不烂砸不碎的盆啊,甚至还有卖艺的。

  像今天礼拜三,又是下午,便不那么热闹了,只有常驻的一些店铺在开门,张起灵推着自行车,陪着老婆走走看看。

  走了两三家,吴邪突然嗯了一声,招呼老公来看,道:“还真有卖这耗子的哎!以前都没注意过。”

  这是一家专门卖小宠物的摊位,除了耗子,还有兔子,天竺鼠之类的,一个大箱子里头放着一大堆仓鼠,有的挤在一块儿睡觉,有的在玩跑轮,还有的漫无目的的在箱子里闲逛。

  吴邪道:“看着还挺好玩的,咱们再买一只吧,回去和咱们的那只放在一块儿。”他总觉得只有一只有点儿孤独,看着怪寂寞的。

  张起灵没有什么意见,养耗子不算太麻烦,它又不用遛弯,也不会挠坏家具,一天到晚的睡觉,醒了吃吃东西拉倒。

  店主不在,看摊位的是个小姑娘,十一二岁的模样,她听到吴邪说要再买,就道:“不能放在一块儿的,仓鼠大了以后会打架,打输了就被吃了!”她经常能在仓鼠笼子里找到被吃的只剩一张皮的仓鼠,不过她爸爸说这样才好,客人买回去死了就会再买,要是一只怎么也不死,哪里有钱赚呢,可她总觉得于心不忍,爸爸不在的时候会偷偷的告诫客人,千万不要把两只仓鼠养在一块儿。

  吴邪有些惊讶,这小东西看着懒洋洋的,小胳膊小腿的还能有这样的本事?不过看这小姑娘一脸认真的,又不像是骗人,他问了一些问题,才知道原来铺在下面的木屑是要换的,难怪这两天总觉得鱼缸臭臭的。

  他跟小姑娘买了一个给仓鼠喝水的水壶,又买了磨牙石和玩具,小姑娘给他推荐一种面包虫,他一看不就是家里喂鸟的吗,敢情仓鼠也吃这玩意儿。

  原本说来看狗,到头来买了一堆仓鼠的东西回去,吴邪拿喂鸟的小虫儿给仓鼠吃,小耗子一闻到就疯了,追着虫子满浴缸跑,抱着虫子很是满足。

  二十八

  闲逛了一整天,傍晚悄悄的到来了,天将黑不黑的这段时间胡同口是最热闹的,下班了放学的,走街的串巷的,还有吆喝着卖小吃磨菜刀的,这会儿全堵在小小的一条胡同里头,把一条本就窄的路挤的水泄不通。

  张起灵听外头有吆喝卖卤煮的,拎着钱包出去买了一份,这家卤煮做了二三十年了,对自己的手艺是很自豪的,听不得人家说卤煮不好,老板是个倔老头,不肯卖给外地人,总觉得外地人吃不出这东西的妙在何处。

  吴邪打开了院子里的灯,这会儿天气正凉爽,坐在屋檐下看一会儿书最合适不过,只是要点蚊香,不然要被蚊子给活吃了。

  他们的小院子白天看热热闹闹,晚上点了灯看才有点儿趣味,当初整修的时候,吴邪花了大价钱置办灯具,确保家里各处都亮堂堂的,他恨死小时候昏暗的农村老房子了,一年到头能多用几根蜡烛都算奢侈了,更多的时候要用熏死人的煤油灯,还只有两盏,谁要是出去拿走了这一豆灯光,屋里瞬间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以前没嫁人的时候还有蜡烛用,能趁着晚上没时间看看书,嫁给这穷鬼以后连煤油都得省着用,有一段时间他们家甚至连灯都点不起,天一黑甭管睡不睡得着都得上床猫着。

  那时候的天很黑很黑,入了夜真的伸手不见五指,不像城里还有路灯和招牌,好几次小孩子半夜起夜踢翻了尿桶,很难想象那样的日子过了好多年。

  因此搬到城里住以后,吴邪对电灯的要求很高,每一间屋子都要装好的灯,确保入了夜也可以灯火通明,看着心里也舒服些。

  他翻开了儿子写的书,看到他写胖叔叔的“光辉事迹”,他嫌弃胖子倒是无所谓,干嘛把他老妈也扯上,什么叫做生意运气不好?自己不晓得运气多好!难道他以为他爹做生意百战百胜吗?也不知道亏过多少次,上回生产出来的烂零件现在还堆在仓库里面发霉呢!

  看了两章,张起灵出来喊老婆吃饭,顺便打死了两只蚊子,可能是血型的原因,他并不怎么招蚊子喜欢,如果蚊帐里进了一只蚊子,第二天醒过来保准只有吴邪身上有红疙瘩。

  吃饭的时候,吴邪跟张起灵抱怨:“老二一天天的不知道在写什么,这么薄的一本书,一半写的是我的坏话,明天我就去把他的耳朵揪下来卤了吃掉。”

  张起灵默默的咀嚼猪耳朵,听老婆继续道:“还有你,我才知道你偷偷给老二钱,我说他怎么一口牙都吃烂了,我说没说过,他太爱吃那些乱七八糟的零食了,保不准都是耗子肉做的,你还给他买巧克力!你怎么这么能惯孩子啊你?我喝酒你就不让我喝,医生不让老二吃巧克力你咋不记着?惯他吧你,他三十岁就得戴一口假牙,牙拿下来活像个老太太。”

  在吴邪的数落声中,张起灵缓慢的吃掉了一根猪尾巴,一个猪耳朵,半碗米饭,一碗绿豆沙。绿豆沙是胡同口的一个老太太卖的,煮的不是特别好,胜在方便,老人家一年到头都指着这点儿小买卖过日子,夏天卖绿豆沙,冬天卖点热乎的饺子。

  数落了几句,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吴邪很清楚张起灵不是不疼爱孩子,他只是不会做爸爸,他连做人家儿子都很生疏,三个孩子里老大不必说,老小是个女孩子,唯一对他不算特别排斥,偶尔还会亲近亲近的只有老二,他又能去疼谁呢,只能巴结巴结这个儿子,免得老了没人孝顺。

  有了这本书其实也不错,同一件事从不同人的眼睛里看出去自然也是不同的,他们是不会大大咧咧的跟父母分享真实的想法的,从嘴巴里说出来总不像那么回事,只好从钢笔尖流淌出来了。

  “以前我妈就跟我说,孩子养大了,不论是嫁人还是娶媳妇,终归都是人家家里的了,指望不上,最后家里就剩下她和我爸两个人过日子了。”吴邪把碗筷收了,一边朝厨房走一边道,“那时候我还想怎么会呢,我们住的这么近,走两步就到家了,现在我才算是明白了,小鸟终归是要离巢的啊。”

  回想起来,孩子真正属于父母的时间格外短暂,一眨眼的功夫三个孩子都大了,老大也成家立业了,这是否说明他们已经老了呢?可吴邪总觉得自己还不算太老,应当只算是不年轻了。

  老人家应该是走不动路的,眼花耳聋,喝个稀饭都得喝半天,拄着拐棍靠在墙边晒太阳,晒着晒着到日子了,倒头死了,孩子们一边哭一边偷看收了多少礼金,黄土一埋拉倒。

  那么像他这样就还算不得老人家,他还保有年轻时候的部分激情,这部分激情在原本应该释放的年纪被残忍的压制了,导致它们卡在身体里不得志,现在想逞能,身体和事业压的人无法痛痛快快的。

  时代变得不同了啊,吴邪想,以前哪里需要这样的感慨,祖孙几代人都住在一块,一个大家族似的,各自有自己的小院子,爹娘不死,孩子就甭想当家做主,好比这四合院,理应是住的满满当当才对啊。

  “哎,你当时刚回国的时候,过的也是少爷一样的日子吧?那是什么滋味啊?”吴邪实在好奇那略显得奢靡落后的旧社会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张起灵算是勉强赶上了一个小尾巴,不像他,出生的太晚了,什么好东西也没机会看一看,还差点给自己落个大帽子戴。

  张起灵努力回想,其实结婚之前过的日子在他看来算千篇一律,无外乎是累一点和不那么累的区别,有人喊一句少爷并不怎么高贵,被人喊哑巴也不那么委屈,浑浑噩噩的过呗。

  因此他道:“没什么区别。”

  吴邪很想翻个大白眼给他,这话说的才真是没什么区别呢,早知道不问了,问了也是白问。

  二十九

  看了一会儿书,吴邪又去逗了逗小耗子,他其实挺喜欢养这些小东西的,可能是上了岁数了,猛地空闲下来觉得无所事事,有个小玩意儿期待着也挺好的。

  小仓鼠已经学会了用那个形状奇怪的水壶喝水,吴邪研究过这小东西,发现出水口的地方有一颗小小的弹珠,仓鼠去舔的时候它一转水就出来了,难为有人为了养耗子还费心研究这种东西,看来日子是好过了,这么小个玩意儿要两块钱呢。

  “哎,老张。”吴邪戳了戳小仓鼠,“你说要是成产这些宠物用品,是不是也挺挣钱的?总比你那卖不出去的破零件强吧。”

  张起灵就道可以去厂里开个会研究研究,至于那堆卖不出去的零件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主是吴邪做的这件事,他选择闭口不提,要想日子过得好,老婆必须心情好。

  天黑下来之后,两个人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电视剧,刚进城那会儿吴邪特别爱看这些电视剧,非要抱着电视看到冒雪花不可,因此他很讨厌礼拜二的下午。

  他喜欢从彩色电视里看到的属于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前要是想看戏,那非得揣上小板凳,翻山越岭一样走几十里山路到县城里去看不可,电影院一张几毛钱的票也不便宜,又吵闹的不像话,这电视可真是个好东西,一打开就有好看的,连着看一天也不用额外多掏钱给演员。

  后来家里添置了影碟机,那就更好了,只要有光碟想怎么看都行,再也不怕错过了一集抓心挠肝的,各种电视剧电影甚至还有地方戏,厚厚的一摞光碟里有一些都被吴邪看划片了,某些片段总卡卡顿顿的。

  这也是童年的一种恶补心理,那时候娱乐的实在太少了,这种心理多多少少反映在家里人的身上,好比吴邪,他喜欢囤积书籍,只要看到了新的就忍不住要买回家,还一定要拿在手里招摇过市,以此满足童年时期的遮遮掩掩。

  老大则体现在抠门和节约上,他几乎不舍得买任何超过十块钱的东西,一块肉掉在地上,甭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一定要捡起来放进嘴巴里吃掉,要是有人剩了碗底子,刷碗的时候他更是会直接用手抹出来吃了,这种习惯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头里很难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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