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要纸,要么给他钱,要么努力建功。三人都不傻,当然听得出王洲话中的含义,一时有些犹豫。 “每日用量记录在案,孤会定时派人按照记录补充消耗。”不等三人定下主意,王洲留下这话,便带着大部分纸回宫去了。 等到第一次奉御官补充纸张消耗之时,文书房大臣们用心套话,得知大王果然正在扩建工坊。还得知大王已定好计划,在扩建完毕产量增加至稳定之后,以绢帛一成的价格出售纸张。 有聪明人立刻猜到,产量稳定之前,工坊也会有结余的纸张,只是大王不会售卖而已。 他们立刻打上了这批纸的主意,与奉御官好说歹说,下了订单,交了定金,才乐乐呵呵地放他离开。 翻看着奉御官呈上来的订单和定金,王洲拍着奉御官的肩膀,同样笑得乐呵,“你做得很好。将这些东西各自入库入账,收到尾款之后,取一成赏赐工坊上下。售卖之事孤就全权交给你了。” “多谢大王!臣定当尽心竭力!”奉御官深深行礼。 “孤信你。”王洲递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第13章 不过数日,尽心竭力的奉御官不仅成功从全部文书房大臣手中接到订单,朝歌朝臣富户亦不乏找上奉御官,下订单付定金之人。 翻着纸质账册,王洲百般克制才没让自己露出傻笑。他就说自己的纸能挣钱,目标客户群还没上钩呢,收到的订单就快要排到明年了。 “很好。”王洲将账册合上,一脸赞叹地看着奉御官,“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造纸坊的主要人员全是王洲和毛球一起开着外挂精挑细选出来的,当时费了多少心思,现在就给他省了多少事呀! 奉御官俯身,隐藏起自己露骨的笑,“万幸不负大王所托。” “你太谦虚了。”王洲无奈地摇摇头,又翻开账册点了点,“你自去库房取来,与工坊上下庆贺一番。” 奉御官一脸感动地看着王洲,拒绝他的提议,“大王近日已为工坊赐过肉食,赏赐过重,工坊现时欢乐,只恐不利于往后。” 赏赐肉食不为其他,实则源于王洲对商朝食物的错误认知。过去半年,他吃的肉食最多、米面豆类次之,果蔬最少。他只当商朝以肉类为主食,米面豆蔬或是稀少或是贵重,故而少见于餐桌。 然而实际上的商朝,可食用的肉类虽多,谷类水果也确实量少珍贵,但豆类蔬菜却是一点也不缺。 王洲餐桌上少见豆蔬的原因,一是这些食物多用于平民或奴隶果腹,贵族更偏爱谷类、肉食和少许味美的蔬菜。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原主是一个肉食性动物,自幼不爱豆蔬。王洲不说改,食物自然一直按照原主的习惯来准备。 得知真相之后,王洲当即命人给他连上三日全素宴。恰好当日是造纸坊签下订单的日子,他就顺便将那三日的肉类食材送到了造纸坊。 王洲能缺心眼地说上次的肉食是废物利用吗?显然不能,于是他真诚地看向奉御官,“孤信你。” 以奉御官的能力,谈下诸侯的订单指日可待,到时的价格定然不会还跟朝歌一样。赚的钱更多,王洲可以分给造纸坊工人的钱财也就越多,完全不用担心会跟不上工人们的期望。 奉御官深吸一口气,当即推金山倒玉柱,对着王洲五体投地拜了下去,“臣誓死不负大王所托!” 王洲眨眨眼,虽然不知奉御官脑补了什么,但不妨碍接受他的投诚。王洲双手扶起奉御官,沉了脸斥道,“人生在世,岂可轻言死字?若事不可为,务必保全自身!人若安好,过后重来又有何难!” 这可是他千挑万选的人才,要真因为几个订单拿命去拼,那可不得心疼死他!商朝可没有现代那么多合适的打工人!王洲狠狠瞪着奉御官,务必打消他不该有的念头。 “微臣领命!”奉御官挣开王洲的手,脑袋重重地磕在地上。 被那清晰的磕头声震得浑身一抖,王洲啥话也不说了,直接打发奉御官去看伤。金牌销售的脑子啊,可别磕出问题来了! 收到奉御官无恙,已经上好药回造纸坊的消息之后,王洲才放下心来,又起了出宫的念头。 半年只出过一次门,王洲一边嘀咕自己是怎么忍下来的,一边带着随从侍卫出发。 上次原定的吃饭计划被临时取消,这回王洲一出门,见着一家饭馆便走了进去。给自己点了一荤两素外加一碗豆饭,王洲便命随从们也各自点菜。 “大……老爷,”随从在王洲的瞪视下换了称呼,俯身道,“日中用食唯老爷们所喜,我等不需用食。” 王洲眨眨眼,挥手道,“我不管,我不习惯自己吃着别人看着,赶紧去点菜。” 见王洲扭过脸一副不想听他啰嗦的模样,随从无奈地跺跺脚,招来店家为众人点餐。 豆饭就是一碗煮熟的各种豆子,荤菜水煮牛肉就是简单白水煮牛肉,切片蘸酱吃,肉腥味都没去除干净,王洲吃得直皱眉头。唯有两种素菜,虽然叫不出来名字,王洲只当在现代吃野菜倒是接受良好。 好容易将食物消灭干净,王洲忙不迭地带着人出了饭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原本是想试试宫外的食物会不会有惊喜,结果这全是惊吓呀! 而且来到商朝半年多,吃的食物没有辣椒、酱油、胡椒、孜然等等调料,零食没有糖果瓜子各类坚果更别提奶茶蛋糕各种点心,想吃甜的只有蜂蜜,水果没有他最喜欢的西瓜,葡萄榴莲荔枝菠萝等等也都没有。 王洲越想越伤心,越想越觉得自己可怜。算算纣王寿命,要是不做改变,接下来二十七年他的食谱估计还是跟现在一样。 不行不行!其他还好,要是二十多年都不能吃到辣椒和西瓜,王洲咬牙,他绝对不能接受! 下定决心,王洲选了个不挡路的角落,立刻召唤光屏查找辣椒和西瓜的资料。幸亏他看的小说足够多,不然这些资料他从哪找去!看看,这本书说的,“辣椒原产于中南美洲热带地区,明朝引入中国,初时作观赏用”。 明朝?!周朝八百年,中间简略来算还有秦汉隋唐宋元,距离现在两千多年!他想要吃到辣椒恐怕没啥希望了! 王洲沮丧地关掉辣椒的资料,开始查找西瓜。西瓜又名寒瓜,原产于非洲,西汉之时从西域传入中国。西汉?西汉距离现在也有一千年啊! 他是不是连西瓜也没指望了?王洲垂下头,心情更沮丧了。 “大王因何不乐?”随从担心地询问。 王洲叹气,“你不懂。” 酸甜苦辣咸,人生五味他就要丧失其中之一了!嗳,不对,他好像在哪本书里面看到过,没有辣椒的时候,古人是用茱萸来做调料的。 “你可曾听过茱萸?”王洲立马抓过随从,随从摇头,王洲又看向其他人,“你们可曾听过茱萸?” 其他人也摇头,随从试探道,“不知茱萸是何物?是何模样?有何用处?”他向王洲解释,“各地之人时有叫法不一,老爷或可以外观、效用来寻?” 这个建议很好,但是茱萸长什么样子?王洲将光屏翻了个遍,还是没有得到除了名字之外的其他信息。他只能告诉随从,“我也不知道,但它可以用于烹饪,增加辣味。” “增辣之物,只听闻过姜与椒,未曾听闻有他物可增辣。”随从侍卫们纷纷摇头。 王洲不甘心地哼了哼,脑筋一转,“走!我们去山林里自己找!” 古有神农尝百草,现在他有毛球护身,反正不会死,一样样的尝过去,总有一天能找到茱萸!就算找不到茱萸,要是找到其他能食用的植物,也不亏。 “老爷,如今日已西斜。徒步至山林,怕是刚见几根树木,天色便已黑尽。”随从连忙劝阻,“老爷何不先行回宫,待明日取了坐骑,再行前往?” “最近的山林距离朝歌有多远?”王洲问道,已经在考虑若是距离太远,他就直接在宫外住几天。 “出南门,三十五里,左为宋家庄,右乃轩辕坟,皆毗邻山脚。” “轩辕坟?!”从未想过居然会从人类口中听到这个词,王洲险些一蹦三尺高,什么情况?狐狸精原来住得离他这么近?! 那它为什么不直接进宫迷惑纣王,还要绕远路去恩州驿取代苏妲己?王洲的眉心拧成一个疙瘩,是王宫能抵挡妖怪入侵?还是纣王有了好色的名声,妖怪的法术才能起作用? 随从笑道,“老爷莫非忘了,您当日救下那只白狐,就住在轩辕坟旁石洞之中。” “我还救过白狐?!”王洲犹如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嗓子喊破了音。 不行不行!王洲狠狠摇头,手扶着墙壁才堪堪支撑住身体,他急喘几口气,索性背靠在墙壁上,仔细翻找身体的记忆! 身体给他的记忆多为常识,没有多少原主本身的经历和思想。王洲自从来到商朝就是一边学一边练,没用多久就融会贯通适应良好,在今日之前他一直为此而庆幸。 毕竟若真得了原主的所有情感记忆,那谁能说明白,最后这个人是带着原主记忆的王洲,还是多了王洲记忆的原主。 没想到啊没想到,在他暗自庆幸的时候,原主居然给他留了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找啊找找啊找,在王洲念叨着“狐狸精”、将原主的记忆翻来覆去地回忆了足足三遍之后,他的脑中增加了一段未曾见过的回忆。 那是原主八岁的时候,因商王出征,忘记给他带答应好的礼物,原主得到了一次单独带人进山打猎的机会。 八岁的原主武艺骑射皆练得有模有样,接连三日满载而归。第四日,也是商王容许他停留的最后一日,原主早早起床,准备最后猎一个大家伙,献给他的父王和母后。 谁想出发之时艳阳高照,没过多久天上却阴云阵阵电闪雷鸣。 原主带着人躲进山洞,几声震天响的霹雳过后,天上还是没下雨,原主却在洞口不远处看到一只鲜血淋漓的白狐。
第14章 白狐身如其名,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静静地绕在身前。它后背有一道半尺长的伤口,鲜血淋漓,不一会就将白色的毛毛和身下的土地一起染红了。 入山这三日,原主便猎了两只狐狸。但或许是眼前这只狐狸太过漂亮,也或许是因这只狐狸的眼神太生动,原主莫名其妙地生了恻隐之心,上前抱起了这只狐狸。 命令随从处理血迹,原主亲自为白狐清洗上药。将白狐的伤口包扎好,原主走出山洞,天空已经云消雾散,重新恢复了晴朗。 并未探究这奇异的天气,原主重新出发,成功猎到了他早就看好的那只落单的鹿。 原主心满意足地带着人下山,出山之际,受伤的白狐挣脱了抱着它的人,歪歪扭扭地钻进了轩辕坟旁的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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