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喵下意识偏过头,饶是心大如祂都感到脸上有些烧得慌,幸好祂现在是猫的形态,脸上都是毛看不出来。 虽说祂自己经常对布鲁斯大胆开麦各种表白,但是布鲁斯这么正儿L八经的对祂说“我爱你”还是第一次。(那些“我爱这个城市”之类的言论不算) 在不需要维持“布鲁西宝贝”人设的时候,布鲁斯的话并不算多,尤其是那些表达情感的话语。他总是更愿意把他的爱落实在一举一动中,甚少宣之于口,哪怕因此造成许多家庭矛盾,别扭的蝙蝠也并不打算改变。 好在城市意志无处不在,那些布鲁斯不肯说出口的、用行动表达的爱意祂全都看在眼中,并且将化为永恒的刻印留在意识空间。 祂理解,并且也确实无所谓一些形式上的东西。 但这并不代表祂听到爱人难得热烈而坦率的告白会不感动。 此时祂内心的想法难得和达米安达成了同步——要是这个魔法的持续时间再长点就好了。 然而现在的布鲁喵已经凭借工作狂的本能想起了一些案件,这意味着祂原本估算的两天时间应该都无法达到,大概率今晚过后布鲁斯就能恢复正常。 “害羞了?”布鲁喵新奇地看着祂的反应,还特意凑近端详。 城市意志难得着恼,猛一扭头就在他的猫猫脸上咬了一口。 个刹车,转身就以他的超级速度跑没了影子。 动作熟练到让人不得不猜测他在家是不是经常撞到类似的事件。 哪怕现在的“当事人”是两只猫。 …… “噗喵~” 哥谭喵和布鲁喵对视一眼,默契地笑出了声。 ----- 等到达米安终于和小伙伴处理好了后续,携家里的两只猫猫家长回到韦恩宅,面对的就是兄姐们的三堂会审。 连夜赶回哥谭的迪克痛心疾首:“小D,你怎么可以私自拐走布鲁斯!” “什么叫‘拐走’?”达米安理直气壮,“父亲就算变成了猫也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他当然是主动跟我走的!” 他低下头试图寻求认同:“您说对吧,父……嗯?” 原本应该站在他脚边的两只猫猫不见了踪影,徒留他一人面对兄姐们控诉的眼神。 …… 此时,布鲁喵早已抛下小儿L子,叼着心爱的伴侣回到房间。 卧室里,青年模样的哥谭撑着脑袋,半侧着身体看着大猫叼着小猫哒哒跑了进来,灵活地跃进祂的怀里窝好。 青年眼带笑意,轻轻抚摸着大猫的脊背。 窗外,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拨开云层,穿透玻璃洒在床上。 “欢迎回来,布鲁斯。” 城市意志如是说道。 随着祂的话语,掌心中柔软的毛发缓缓消退,只余冰冷坚硬的触感,漆黑的猫咪身形开始膨胀,化为黑漆漆的尖耳骑士。 随着大猫的变幻,原本窝在大猫怀中的小猫也已消失不见。 屋内的灯光和窗外的晨光交织,长长的披风自床边滑落,折射出金属般的光泽。 哥谭的骑士掀起面罩,如海般深邃的蓝眸居高临下看着怀里的爱人。 “喜欢猫?嗯?” 他按住青年的肩头,嗓音低沉地质问道。 哥谭笑眯眯点头:“当然,猫猫多可……唔……” 剩下的话语被炽热的唇舌封缄。 “达米安……不管了吗……” “孩子们的矛盾让他们自己去解决。我想我们也要解决一下我们的矛盾。” 祂明明有办法提前解除魔法的副作用,但就是不去做,这笔账布鲁斯可记着呢! “啊呀……你不是很快就恢复了嘛……” “一码归一码,哥谭……”黑暗骑士轻轻啄吻他的城市,叹了一声,“我爱你。” “……犯规了,布鲁斯。” …… “我也爱你。” 永远、一直,爱着你哦。 ……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哥谭获得了爱人的猫猫贴贴,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在,重获人形的蝙蝠猫猫开始收取他的代价了。
第94章 番外·哥谭日记 我叫郑歌谭,爸爸姓郑,妈妈姓谭。 名字可能有点奇怪,但很符合一对恋爱脑笨蛋夫妻的取名习惯。毕竟我们家还有郑颂谭、郑思谭和郑念谭,我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老三而已。 不过爸爸妈妈不认为他们是笨蛋,虽然他们从不在我面前说,但我知道他们觉得我是个笨小孩。 即便如此,在我被欺负的时候,哥哥姐姐总会帮我打回去,爸爸妈妈也会带我去找那些坏孩子的家长理论。 回来后他们就会教育我,遇到这种事要反抗、要告诉大人,别傻傻的被人欺负。 我不傻,我只是不在意。我见过很多比这更恶劣的事情。 至于年幼的我再哪里见过?不知道,我说不上来。 “人类总是对同类有着莫大的恶意。”我这么说。 妈妈无奈地揉了揉我的头:“不要总是把自己摘出‘人类’的范畴呀。” 我看着妈妈脸上温柔的笑意,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知道了。” 家人们在保护我,我很开心。 ——这是亲情。 有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说。 …… 中学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父母带着我们去美利坚投奔舅舅一家。 爸爸本想入乡随俗给我取个英文名——Gotham,很适合我的名字。 但是妈妈反对,她表示,Gotham是愚人村,我本来就不聪明,再叫这个名就太不吉利了。 不过我很喜欢,哥哥姐姐支持我,妹妹弃权,四比一,我成功获得了这个名字。 …… 我在美利坚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约翰,虽然在大街上叫一声约翰至少能有十几个人回头,但是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和他的偶像约翰·华生同名。 约翰是一个过于活泼的家伙,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就他会在我身边锲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欢讲他的偶像,但是在发现我对此不感兴趣后,又开始给我讲超级英雄。 我给他的回应很少,但是他乐此不疲。 名。 我告诉他们我很好,约翰在其中无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妈妈总在我耳边嘱咐我让我对约翰好一点,起码不能让人说单口相声。 ——这是友情。 那声音又出现了。 好吧,友情。 我不太习惯,但是我不反感。 得到回应的约翰好像更来劲了,一直在试图给我安利漫画。 我十动然拒,因为我是个现充。 我才不想当二次元。 ——然后我看到了那本漫画。 恭喜约翰做到了,现在世界上多了一个超级英雄迷。 不过我是蝙蝠系全员厨,英雄和反派都厨的那种。 那个和我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样,我能完全体会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像在现实中总是隔了一层。 不过这种隔阂也在减少。用妹妹郑念谭的话说,我就像终于从某个壳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越来越适应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后,家里人就开始担心我的恋爱问题了。 姐姐郑思谭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还不到十八岁,早恋是不对的。 可是家里人在这方面格外适应当地“民风民俗”,一直鼓励我追求爱情。 爱情啊…… 我想到了那个声音。如果正常发展,接下来就是爱情了吧。 想想还有点小期待。 妹妹无语地从我手里抽走漫画:“你一点都不像期待的样子啊!难道你想和蝙蝠侠谈恋爱吗?” 我疯狂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尽管他们都觉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对此的确有所期待。 只是我并不懂得怎样去爱。 或许时间会告诉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没能等到那个时间。 很突然的,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甚至没能给家人留下一个告别。 你们会很难过吧…… 对不起。 - ----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广大文艺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谨慎,最好全文背诵。 ——原来真的会穿越啊。 当我听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将我称之为“Gotham”时,我悟了。 好消息,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全文背诵了,尽管那不是小说,是漫画。 坏消息,我穿到了剧情开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许是迟来的中二,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注定充满罪恶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后我推可以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城市,当一个幸福快乐的阔佬,我就充满了动力。 然而美利坚的中学政治是选修课,不幸的是,我没有选。 我凭着一腔私心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独.裁统治,将这座城市带入了毁灭的深渊。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后悔吗? 不,其实也没怎么后悔。 因为在我还是人类时就时不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告诉我,这种类型的失败我经历了太多太多。 失败了,那就重来吧。 我对成功这件事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心。 于是我决定忘掉这段中二黑历史,洗心革面,重新做城。 ----- 我叫哥谭,是一座城市。 或许是我的风水不太好,生长在我本体之上的孩子们总要更顽皮一些。 他们经常动起手来没轻没重的,把我弄得很痛。 也不知道是图什么,破坏了城市,不还是要修好的吗? 我的意识遍布全城,但会多放几分注意力在建立起我的四大家族那里,毕竟是把我建造出来的那一批人类的后代,我总该关照一些。 然而他们令我很失望,明明是他们建造了我,却并不想保护我,甚至推波助澜导致更多熊孩子诞生。 我依然爱着他们,但是我有在逐渐减少对他们的额外关注。 城市也是有脾气的,不是么? …… 家族里,韦恩家偶尔还是会出几个好孩子的,比如说托马斯。 尽管韦恩的发家史并不干净,但是这不重要——美利坚的资本家本就没有真正干净的。起码托马斯一直想要把我变得更好,也确实在为此努力。 上天是眷顾他的,他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也娶到了心爱的妻子,后来又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总是莫名其妙被那个孩子吸引了注意,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有所期待。 相信这个孩子在托马斯和玛莎的教育下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孩子,继承他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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