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时间解释了,尼诺,帮个忙。”年轻的蝙蝠侠说着解下了面罩,甩了甩略长的头发,他冰蓝色的眼睛写满了布鲁斯不在的疲惫,“如果不是真的走投无路我也不会带着达米安来打扰你。” “行吧,”尼诺勉为其难地咕哝道,“我原谅你了,理查德!唯一要求,我不会和你们出门的!我丈夫就要回来了!谁也不能阻止我和他睡觉!” 迪克听了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而罗宾呢?作为罗宾的达米安忍住恶心,只是从万能腰带里拿出一个证物袋——证物袋里只有一枚精巧的梳子,看起来昂贵而又精致,毕竟那枚梳子上镶嵌的海蓝宝看起来应该是真的。 尼诺从挂在客厅熨烫机前的西装口袋里翻出手套戴上才拿出这枚梳子坐在了餐座旁,打开了吸顶灯观察着梳子:“茶壶里的可可应该还是热的,自便,但是不要用印着墨镜德牧那个,那是我老公的(达米安:“TT.”)——是需要我来找这枚梳子的主人是吗?趁着她还喘着气?还是趁着还没上天堂啊?” “并不是。”迪克他打开水龙头,接着一捧水洗了洗脸,而后摇了摇头甩去水珠就当是擦脸,“恰恰相反,这枚梳子属于一个我们都认识的人,或者说我们都认为我们认识的人,而今,她被证实是阿卡姆清道夫。” 尼诺嘴角抽动了一下,似乎是想龇牙咧嘴,但是忍住了;他最终动了动指尖,擦掉了迪克甩下的水珠:“……这么重要。” 父亲追查了她很多年,我不能让她脱逃——就在父亲不在地球的这几天。”达米安小声说。 尼诺“啧”了一声:“你们哥俩在卖关子?行了,让我自己见识见识。” 说完,尼诺用食指沾了迪克手掌上的水迹,在桌子上画了一个如尼文的阵法——那个阵法并没有蒸发,而是闪烁着点点银光——他耐心地从梳子上解下来几根残留的深棕色毛发,放躺在阵法上。 点点金光熄灭了。 水写的如尼文消失了。 转而,头发躺着的那片桌面上渗出了黄黑色的烟雾……那种烟雾非是人间的朦胧缭绕,而是,纯粹的污浊,密不透光。与其说是烟雾,不如说是腾起的幽冥。 尼诺叫了起来,大惊失色,他直接用一个火魔法烧了整个桌面。 “拿走!拿走!”他顾不上整理桌面上一片狼藉的黑焦,把梳子扔给达米安,闭上眼睛直到他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了他的眼镜。 达米安十分不满:“听着,佩蒂特,这只是露萨……” “不许说那个名字!不要提它的名字!”尼诺打断道,“不要在魔法师的房子里提它们的名字。” “它们的?”迪克问。 “难道你还会想用‘她’来称呼它们吗?”尼诺反问。 迪克没有说话,只是把嘴抿得紧紧的。 * 露萨·布洛意,一位哥谭人周知的女士——或者说,曾经大家认为她是一位女士。 大概是尼诺上学的那几年,布洛意女士从阿拉斯加来,持有文学硕士和历史学博士学位的她年纪轻轻便应聘成为了哥谭大学的讲师。 这本来是平平无奇的外地人到哥谭的故事。就连哥谭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员都认为她只是一个毕业以后着急找工作的年轻学者,然后她会在合同结束以后光速离开哥谭。 可是她没有。 她就像是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扎根大地,开枝散叶,就这样在哥谭这片弃地生活了十几年。 不过这个开枝散叶不是说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在哥谭连坟地都买好了,是说,她丝毫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她出的书都感谢哥谭这座城市,她在哥谭电视台做了青少年节目,她买了富人区里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她成了哥谭社交场所里常见的一位女士。就好像,哥谭是寂静岭,而她是个纯粹的稚子,行走在哥谭的夜与昼时,她只看到一座古老而宁静的城市,而从未觉得一走一过的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人们说她看起来像是玛莎,无论是蓝色的眼睛还是棕色的卷发。她好像永远不会离开哥谭。亲爱的布洛意女士只差嫁给布鲁斯或者其他某个哥谭巨子。 而布洛意女士说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假设女人一定要结婚?而且,请叫我布洛意博士。” 她就是这样。 * “真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阿卡姆清道夫。”尼诺说着,用魔法整理了桌面。 “但是实际上,她就是,或者说她和她的双胞胎妹妹中起码一个是。”迪克说完,长出了一口气,“她是故意被人发现的。她是故意的。” “怎么说?”尼诺问。 回答他的是达米安:“前天你在纽约的时候,哥谭警方巡夜的时候遇见了她,她站在哥谭湾,一只手拎着笑点的头(“笑点?”尼诺震惊;“没错,是笑点,不可能是别人。”迪克肯定道。),另一只手提着一把唐人街厨子会用的剔骨刀……人证物证具在,痕检没有另外的可能,她也不否认。” “不否认?那为什么还要找?哦……双胞胎?我没听说过她有姐妹。” “……因为她们共用一个身份。鉴于阿卡姆清道夫这个身份过于敏感,哥谭警方还有我们都没透露消息——至于你,不要和维姬瓦尔透露一个字。”达米安死盯着尼诺说。 尼诺只能举起双手,以示投降:“相信我,这种事说了,就连维姬都会觉得晦气,想去参加什么驱魔仪式的。” * 哥谭清道夫,一开始的时候,可以说是哥谭的英雄,一度人气颇高。 她出现在蝙蝠侠失踪的一段时间,和蝙蝠侠不同,她不是那种会把罪犯暴打一顿扔进警局的人。 那是真正传统意义上的“替天行道”。 一开始只是——巷子里上吊于门把手上的抢劫犯、哥谭港集装箱里开膛破肚的药贩子、跪在教堂十字架前身缠铁蒺藜并烧死的恋(童癖……都很像自杀,但是又都不是。 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人做的。 直到有巡夜的警察终于看到了,再接着清道夫有意识地留下了个人标志。 再接着,哥谭的居民起了清道夫这个外号——原因嘛,大概是有一次,清道夫在黑门,一间、一间又一间…… 在最初的几年,人们对哥谭清道夫感激涕零、顶礼膜拜,甚至将清道夫奉若神明,并且对反对清道夫的蝙蝠侠和戈登发起攻击——就像是一开始那样,媒体攻击、官方围剿……还有在街上突然砸到脚下的燃(烧瓶。 直到,很突然地,哥谭人发现,清道夫也不是喜欢替天行道,一些生活中习以为常、无关紧要的小毛病,也会招惹上清道夫。 比如说,在儿童选美比赛上走个后门,明明不缺钱却领了救济食品什么的。 这些屁事,显然不对;但是也轮不上被大卸八块吧? 无论是谁,都经不起这么审判。 终于,庸庸碌碌的人间过客们醒悟了:“如果清道夫真的是清道夫,为什么黑面具还活着?为什么昨晚小丑又能释放毒气?蝙蝠侠!我们仍然需要蝙蝠侠,把这个疯子绳之以法!” 但是清道夫似乎是进退游戏的玩家,疲惫的蝙蝠侠总是抓不牢。 直到这次。 “她竟然束手待擒。”达米安呢喃道。 “不要揣测它的想法,”尼诺说着,拉开一个五斗橱,在里面翻找着什么,“说不定她只是觉得好玩儿;就像很多原始神话里的创世母神,高兴了就风调雨顺,经前综合症就山崩地裂。” “我们只想知道那一个去了哪里。”迪克询问道,紧紧地跟在尼诺身后。 “二位一体,一体也可分为二,她在此时此刻,她也在遥远的未来,她死了,她活着,循环往复。”尼诺耸了耸肩,抬了抬下巴,示意年轻的蝙蝠侠看窗外,“亲爱的,她是风,你不觉得吗?她被关起来,风就无主了——不信的话,你们把她的名字颠倒过来……不要说出来,就放在心里。” 露萨——Rutsah——Hastur——哈斯塔——人,不能直呼它的名讳。 达米安最先反应过来:“这不可能,以我的了解,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 闻言尼诺哈哈大笑:“你这话听起来就像是一个人只看过大卫叶茨导演的《哈利·波特》电影,却胆敢在同人网站的tag里指点江山——谁给你的脸?凭你祖父反复回炉那个绿漆池子?” 转而,尼诺终于在五斗橱里掏出来一支长杆烟斗。 这支烟斗看起来极为古怪。 血檀木的杆子有小臂那么长,烟嘴和装饰都是黄金的……那装饰是一只恶魔的爪子,拖住了大块猫眼石磨成的烟锅。 尼诺只是点燃了里面的烟草,抽了一口,把诡谲的雪青色烟雾吹到了自家的大玻璃窗上。 烟雾没有散开。 烟雾铺开,遮蔽了透亮的玻璃,就好像是沉下的幕布。 这幕布投映出露萨的脸。 她就那样站在牢房里,透过小小的窗子,盯着狭小的一块天。 倏然,她好似知道有人在看她,便回头。 狂笑。 不是突然地,而是越笑越张狂。 又是黄黑色的烟雾,顺着她的七窍流淌出来,沉沉地落在地上,再顺着每一条地缝逃逸。 恍惚之间,她就萎缩成了一摊织物一样弱弱的皮,堆在地上。 “短时间里它不会再出现了,但是……”尼诺止了烟,“它还会再回来,不一定什么时候?大概,是因为哥谭真的很好玩。” “因为故事里的它,既是邪恶恐怖的风神,又是善良单纯的牧羊人之神吗?”迪克问着,又戴上了面罩。 “是啊。”尼诺收起了烟斗,还顺手收起了来者用过的杯子。 “你不是什么谜语人假扮的吧?”达米安眯起眼睛。 “合格的魔法师就是这样的。别再磨蹭了,快走,我丈夫要回来了,你这种少女漫博主没法理解我们老夫老妻的快乐。” 迪克笑出声,开了窗子就荡了出去;达米安无语,也跟着迪克出去了,而后差点吐在狂乱的秋风里。 因为,也就是这时,门铃响了,是马特。 马特是这样说的,他笑着:“我听到了别的人,是你的情夫吗?干脆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哎呀,我怕你给他们下毒啦!”尼诺超级做作,打开了门。 就好像是这十几年里,好多个相同的夜晚一样,别无二致;哪怕差点世界末日,也会如此。 就那样。一直。 作者有话说: 请大家多留言,这样我继续骗她给我的新文写赠文。
170 首页 上一页 168 169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