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记性不太好,前脚走的路后脚就忘了,上午说的事下午就不记得,一个星期被千岩军送回来五次,每次都是找不到家,还有忘了钥匙在哪里打不开门。 “听到了听到了听到了!”陈乐乐朝他妈做鬼脸,“我记性好着呢!” 钟时没说话,向乘庆女士和乘安安小朋友点点头,带着陈乐乐走了。 陈乐乐一向比较自来熟,和所有人都能打上交道,跟谁都是笑呵呵的上去就是手拉手哥俩好,课堂上憋不出三个字,聊起天来滔滔不绝。 但是跟钟时一起出门,他是从来不敢多说话的,就算是从小就认识,他也不敢冲上去牵个手防止走丢什么的,连衣袖都不太敢扯,只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当个小尾巴,目光一错不错的落在钟时的背影上。 对于青春期加中二期的陈乐乐小同志来说,钟时这样神秘又帅气的大哥哥直接戳中了他的心巴,不自觉的模仿对方,幻想着自己也能那么从容又有气度,什么都“略知一二”,光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足以惹人心醉。 记不清路在他身上不仅不是缺点,反而让人觉得他更像个人,和他们一样吃饭喝水的凡人,而不是传说中仙气飘飘下一秒就要飞走的仙人。 陈乐乐同学之所以十分相信传说中仙神的事迹,钟时的存在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虽然对方并没有展露什么特殊的神仙本领,但是陈乐乐每次看见钟时,都会对传说更加深信不疑。 “为什么中元节不放假呢?”陈乐乐叹着气,十分的悲伤,一样是传统节日,学校怎么能区别对待?! 一大一小一个沉默一个自言自语的碎碎念,很快就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中,只是站在巷口,就已经能闻到一缕沉凝的香火味了,钟时加快了脚步,陈乐乐赶紧小跑着跟上。 里面是一家专门卖香火黄纸的老铺子,名为归,据说店主曾在全体瓦特最大的丧葬公司往生堂中工作过,搓的一手好香,这一片人都知道,每逢中元与清明,来铺子里的人络绎不绝。 但是钟时每次过来的时候都只有他一个人,陈乐乐一开始还以为这家店生意不好,冷清的都快倒闭了,直到有一次他没有跟着钟时而是和同学一起过来,发现根本挤不进去,才知道不是铺子要黄,而是钟时哥哥太特殊。 这家店专门有一天是不做其他人生意的,只做钟时的生意,而且不管钟时要多少东西,价钱都是一摩拉。 陈乐乐同学最先发现这个秘密,当即就闪着星星眼崇拜的看着神秘的邻居大哥哥,兴奋的当晚把日记写成了中二幻想小说,被乘女士拧着耳朵罚他重写的时候依旧忍不住心潮澎湃。 哇哦! 简直太帅了! 陈乐乐这么想着,看着钟时熟稔的挑好了香,狭窄昏暗的铺子里,香火的味道将每一寸都浸透。 钟时哥哥有一个朋友,他大哥乘平说钟时哥哥的朋友,读作朋友,写作乘女士和陈先生的关系。 陈乐乐还是个团子的时候,跟钟时送给大哥的团雀打的有来有回,不小心听到乘平的话,就悄摸摸的去问钟时。 钟时没有回答,一手拎着陈乐乐小团子,一手拎着霓裳花,带他去长乐祠转了一圈,回来顺道去书店买了送了三本字帖给他,买了各科五三送给乘平,兄弟俩含泪写完,从此再不敢提这个话题。 ——说起这个,陈乐乐同学满心怨念,为什么少君要发明五三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试卷和五三,简直是无数学生的噩梦! 每一个经历过考试的学子,都会把扶明少君这个名字狠狠的刻在心里,在作文素材必备人物榜单里,帝君拉的仇恨都没有少君多,如果璃月学生的怨念能变成史莱姆,长乐祠绝对会被史莱姆淹掉。 “诶诶诶!钟时哥等等!走错了!长乐祠是这边!”陈乐乐跟钟时出门也算是有经验了,一边脑内跳跃式胡思乱想一边能紧紧盯住钟时以及记下他们走过的路线,这会儿看着对方十分自然的拐到完全相反的路线上,赶忙追上去提醒。 钟时愣了一下,散下来的几缕碎发在余晖下近乎透明,浅色的长睫镀上一层金辉,明亮又冷清,怀里的如火的霓裳花仿佛也被黄昏披了一层凉薄的纱,他看着眼前的高楼与街道,静静的道: “以前走这里也能到的。” 陈乐乐点头附和着:“是是是,走这边啦!” 妈妈早就说了,这里一百年前就是商业街了,前面是天衡山环境保护区,根本不通长乐祠和帝君陵,钟时哥也没比他大多少岁,哪里来的“以前”分明明就是给自己不认路找借口。 钟时默默转过头,跟着陈乐乐朝着另一个方向走着,他的眼睛十分特殊,是淡淡的金色,像阳光下的一抹水痕,清澈又明亮,一眼看去恍惚对上了太阳,璀璨到难以直视,但是色泽因为过于浅,看久了反而有一种疏离的冷。尤其是他静静的看着周围时,不像是太阳,反而像是借了日光而生辉的月。 陈乐乐同学倒是没想那么多,他贫瘠的文采让对此只有“好看”和“非常好看”两个形容词,或许还能加上他大哥的“卧槽!太好看了!”这一句脱口而出从而因为没礼貌在家吃了两个星期苦瓜的感叹。 非要说的话,他觉得钟时哥看着周围的时候,不像是在看着周围,额,好像有点绕?他也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对方每次看着周围的时候,那些高楼、人群、车水马龙还有脚下的路根本就不在他眼底。 有时候陈乐乐很怀疑这个世界在钟时哥的眼里其实是另外一个样子的,路不是这样,人不是这样,山水也不是现在这样,对方总是说以前这里不是这样的,好像真的有那么一个“以前”,在他的记忆里是完全不同的样子。 他记住的路,记住的人都不是现在这个世界的样子,所以他总是走错路,总是记不住人的脸,总是用那种迷茫的眼神看着四周。 “其实我不会走丢。”钟时认真的道。 陈乐乐抬头看他,也认真的反驳:“可是钟时哥你不认识回家的路啊!被人送回来好几次,妈妈说我们是邻居,互相帮忙是应该的,钟时哥不用客气的!而且我超级喜欢跟你一起出来的!” 钟时皱了皱鼻子,冷淡的眉眼染上几分孩童般的稚气:“我没有找不到回家的路。” 陈乐乐不明白为什么钟时在这件事上如此坚持,每次都要跟他强调一遍,不过他谨遵乘庆女士的教诲,并没有和钟时争论:“好吧。” 他一向不是纠结的人,转头看向大殿上的少君神像,一下子思维就跳到了别的地方: “钟时哥,你觉得少君现在会在哪里呀?帝君仙逝之后的那场大战中,众仙也都纷纷陨落,留下的仙人十不存一,后来往生堂公布了送仙典仪的次数,才知道战时在册的仙人都已经羽化,只有少君依旧隐没在璃月凡间。 老师说,最后一场送仙典仪之后,少君就再也没有出现了,祂孤坐神殿千年,一定是不愿再见到曾经旧友仍在时的璃月。” 说完他还有点落寞,“我还挺希望少君能看看现在的璃月的,嗯……其实是我自己想看看少君啦,世界上最后一位神明诶!他要是现身,肯定会引起七国轰动!” 钟时看着眉飞色舞的少年,没有说话,平静的目光微微一动,似乎陷入了什么遥远的回忆。 “……不会的。” 陈乐乐一愣,疑惑道:“啊?” 钟时轻轻道:“不会的,他要一直看着璃月,也没有不愿意见到如今的璃月,或许……只是偶尔有点想念。” 陈乐乐歪头:“诶?是吗?有道理哦!说不定少君变作了凡人的样子,就像帝君尘游记里写的那样,和帝君一样去凡间体验生活!嘿嘿!说不定我们刚刚就跟少君擦肩而过了呢?” 钟时点燃三炷香,祭在循月殿的香炉内,静静的站了一会儿,然后没什么表情的点点头:“是啊。” 陈乐乐仰头看上面威武的麒麟神兽,又开始叨叨:“循月护法诶!据说还担任过最初七星代表的秘书!那时候的七星也太厉害了吧!祂真的是麒麟吗?麒麟真的存在吗?话说循月护法是女孩子吧?这个神像是不是有点太粗狂了?” 钟时扫了一眼威风凛凛、黑口黑面的麒麟神兽像,似乎也觉得有点好笑:“嗯,太丑,一点都不符合。” 陈乐乐吓的赶紧摆手:“小声点小声点!可不能说这话,小心被守祠人揍!” 钟时似乎也没想多说,径直把各个殿都上过香,便抱着花带着陈乐乐又去了帝君陵,也没把花献在陵前,就是抱着走了一圈,又带回去了。 陈乐乐对于他这番举措已经习以为常,或许是钟时哥太崇拜帝君,或者是钟时哥的“朋友”太崇拜帝君,每次都要先让花沾沾帝君的气息,然后带回家跟那位朋友的遗物放在一起。 说起这个,陈乐乐还亲眼见过那个遗物,是一枚摩拉,放在钟时哥的床头,有时候还会被钟时哥放在手心里坐在小院子里晒太阳,下雨的时候系上红绳挂在窗上,钟时哥就趴在旁边陪着一起听雨声,出门的时候就当做项链挂在心口,他们这群小孩去钟时哥家里玩是要跟小摩拉打招呼的。 摩拉先生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今天又是陪在钟时哥身边的一天呢! 陈乐乐目送钟时走进那栋古式的小四合院,阳光把院子里的花草照的闪闪发亮,摩拉在钟时的心上闪闪发亮。 或许,以后还会陪着钟时哥好多好多年。
第107章 番外·春风知别苦 二十岁的艾温是第一任自由骑士,也是之后所有自由骑士的队长。 不是贵族,也不是王室,没有桂冠,也没有踩在奴隶身上加冕的仪式,只有人们的鲜花与欢呼,还有风神巴巴托斯的一杯酒,这就是艾温的既任典礼。 “我真的可以吗?”勇敢到冲破枷锁高塔的少年不自信起来,他握紧了手中的剑,有些害怕人们失望的眼神。 就算变成风神也依旧保持着风精灵模样的温迪,或者说巴巴托斯蹭了蹭他的侧脸,语气坚定:“你可以的!” 三十岁的艾温站在特瓦林身边,无奈的扶额,对某个一有机会就摸鱼的风神又爱又恨。 最近沉迷于美酒的风神头上的呆毛都有些心虚的耷拉了一点:“我就说你可以做的很好的嘛!人们都说骑士长是最公正严明的人!” 未成年的特瓦林发出疑问:“但是,你不才是蒙德的神吗?” 艾温无奈的揪温迪的呆毛,眼前的风精灵依旧是很久之前陪伴在身边的朋友,不管对方是不是风神:“你呀,也稍微上点心吧,自由可不是让他们随便发展,太纵容的结果可不会太好。” 温迪理直气壮的叉腰:“那不是还有你吗!还有古恩希尔德!她治理的可好了!蒙德是所有人的蒙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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