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四个字透着再迟钝的人也能听出的讽刺意味,公孙兰面色微变,却仍是笑道:“叶公子为什么动怒?我们都是公孙剑舞的传人,坐下好好聊聊不行吗?” 叶孤鸿冷冷道:“聊聊可以,只是我倒是不知道公孙剑舞中什么时候有你这种传人了。” 不同于堂哥叶孤城有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叶孤鸿的眼睛是漆黑的,如今透着不一样的光芒,就像浸在冷水里的黑曜石,仿佛多看一眼就能把人冻伤。 这一刻他甚至比叶孤城更骄傲、比西门吹雪更冰冷。 但他身上又仿佛有什么东西,比太阳更灼热,似乎要烫伤别人,又似乎要点燃他自己。 是什么?
第11章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七秀坊的弟子大多对杜工部的这几句诗耳熟能详,如果这只是一个游戏……叶孤鸿想,诗只是诗,他也或许一辈子也不会对七秀坊这个门派产生真切的感情。 但在穿越之初,七秀坊对他来说就不仅仅是游戏。 “我七秀坊弟子,行走江湖必当锄强扶弱,救助孤寡……” 叶孤鸿看向公孙兰:“而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打着公孙剑舞、公孙大娘的名号做着残害无辜、滥杀成性的事!” “让我猜猜,你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公孙剑舞的秘籍残卷,练了一身好功夫,但残卷到底是残卷,总叫你不甘心,听到我这个正宗传人的消息,你是惶恐还是高兴?” 公孙兰静静看了他一会儿,忽地笑了:“看来叶公子是不肯与我好好交流一下公孙剑舞了?” 叶孤鸿轻蔑一笑:“交流不必,指教一下你这不知道哪里来的野路子倒是可以的。” 空气骤然剑拔弩张起来。 公孙兰找上叶孤鸿的目的很明确,叶孤鸿也心知肚明—— 为了公孙剑舞的秘籍。 这是剑舞与剑舞间的战争。 叶孤鸿的剑法优势在正统完善,公孙兰的剑法或许因为是残卷,融入了其它不知名的内容进去,更加诡谲多变狠辣莫测,再加上叶孤鸿的内力虽然远胜于同龄人,但公孙兰也是天资卓越,修炼的时间也比他多了几十年,所以内力上还是叶孤鸿略输一筹。 叶孤鸿明白,公孙兰就是目前为止他遇上的最强对手了。 同样华丽的双剑,在黑夜里折射出耀眼的光。 每一剑的挥出,都是惊心动魄的美丽,公孙兰以灵活的缎带与翩翩彩衣影响人的视线、扰乱对手的心绪,但如果对手对此无动于衷呢? 叶孤鸿的剑,脱离了公孙剑舞的柔美,更加凌厉直接,他的眼中没有美丽的舞,甚至没有公孙兰这个人,这有剑,他自己的和对手的。 三个月的时间,难道只有西门吹雪在闭关准备吗? 叶孤鸿也是在进步的,西门吹雪在万梅山庄消化出门的收获时,他也默默背着双剑一个个邀战江湖上成名的剑客,不然你以为惊鸿剑的名声会上涨得这么快? 公孙兰不可避免的,眼底浮现了惊艳,这惊艳不是给叶孤鸿的,是给他的剑法的。 惊艳的同时还有隐藏得很好的贪婪。 这才是真正的公孙剑舞。 雪白的鸽子在叶城主的马车窗沿上乖乖站着,马车轮子轱辘轱辘滚着,路不算平整,但马车内却没有震动感,鸽子平平稳稳地站着,歪头看着马车里的男人。 白云城主就算在路上也不是可以清闲下来的,马车上的小窗微微打开帘子,暖洋洋的阳光照在白云城主如脂如玉的侧脸上,称得肌肤几近透明。 修长分明的玉指翻动着一份份文书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白云城主认真起来更是帅破天际! “镇远镖局失窃?”叶孤城几不可见地挑了挑眉,“知道了。” 这是绣花大盗的剧情开始了? 叶孤城又想到了之前那个猜测,想了想,吩咐道:“暗中帮助陆小凤。” 惊鸿心中微微讶异,面上不露分毫:“是,城主。” 叶孤城又翻开另一封信:“……西门吹雪离开万梅山庄。” “……” 叶孤城翻下一封密信,这次终于是正经事了,“南王有变。” 叶孤城提笔写下回复:“密切监视。” 如今在皇位上的人是年仅十六岁就登基了的先帝幼子,这位年轻的天子是真的年轻,如今也不过是十八岁,男子二十而冠,提前两年也无不可,故今年天子及冠各地藩王都要提前三月入京祝贺,甚至会在京城住上不短的一段时间。 叶孤城自从恢复记忆以来就一直对原著叶孤城的命运多加关注,南王一环无疑是观察的重中之重——到如今叶孤城也没想明白原著叶孤城为何会做出谋反之事。 一开始叶孤城倒是想到了电视剧中的前朝皇室血脉的说法,事实上白云城叶氏的确是前朝皇室后人,但且不说叶氏先祖就是血脉出了三服的挂名王爷,叶氏世代也没有复朝的念头,而且前朝都过去几百年了,就算复朝了又有什么意义? 这种说法便是行不通了。 所以关键应该不在“叶孤城”身上,更有可能在南王身上。 叶孤城不信命,但他相信防患于未然。 陆小凤又惹上麻烦了。 为什么说是又……这还需要为什么吗? 镇远镖局丢失了一批价值十万两白银的珠宝。 十万两,或许对江南花家的花满楼来说不算什么,甚至对陆小凤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镇远镖局来说绝对是天大的事。 不关钱的事,这是镖局声誉的问题。 但无论怎么样这件事和陆小凤没什么关系。 但架不住陆小凤有一个非要给他找麻烦的朋友,在他喝多后两人打了个赌,赌的就是陆小凤能不能在紫金之巅决战前找出截走了这批货的人,输的人要心甘情愿地挖一千条蚯蚓,并且给对方跑一个月的腿。 刚打完赌陆小凤的酒就醒了,然后就是后悔,西门吹雪和叶孤鸿决战在即他哪来的闲功夫去找什么凶手啊? 喝酒误事,喝酒误事! “司空摘星,这下你可把我害惨了!” 司空摘星不但没有愧疚,反而还很得意:“不想去做就乖乖给我跑腿不就好了?陆小鸡啊陆小鸡,没想到吧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能这么办?只能硬着头皮查了起来,只是他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如果九月十四他还没有查出来,那就先不查了,跑腿就跑腿! 那批珠宝是在镇远镖局的库房就消失了的,目前只有一个线索——一块留在珠宝存放地方的、绣着花的布。 陆小凤苦哈哈地赶了几天路,去找了自己的老情人薛冰,来来回回折腾了十几天才在九月一号这天查到了一个叫红鞋子的组织上。 “红鞋子?”十几天没见过陆小凤的叶孤鸿闻言挑了挑眉,若有所思地看着陆小凤眼下的青黛,“也许你被人误导了。” 陆小凤道:“怎么说?” “红鞋子最近有点乱,自己都顾不上,哪里来的时间去盗珠宝?” 陆小凤道:“你知道这个组织的情况?” 叶孤鸿冷笑一声:“不是很清楚,但有一件事我是肯定的。” “是什么?” “红鞋子的头领受了重伤,就在镇远镖局丢失货物的前一天。” 叶孤鸿道:“是我打的。” 那天一场较量虽然叶孤鸿也伤得不清,但想到自己废了公孙兰一只手,让对方仓皇逃跑,受点伤也值。 就是可惜没能杀了她——在江湖独自生活了几个月,叶孤鸿也学会了对杀人面不改色。 陆小凤惊讶道:“你怎么和红鞋子对上了?” 叶孤鸿道:“你知道红鞋子的头领是谁吗?”不等陆小凤回答,他又道,“是公孙兰,一个自称公孙大娘的女人。”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是我想的那个公孙大娘吗?” 叶孤鸿冷笑一声。 好吧。陆小凤想,冒牌货与正牌的打起来很正常。 陆小凤道:“但这不能排除是红鞋子的可能性。” 叶孤鸿道:“红鞋子有九个成员,九个女人,成员往往会穿着一双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彼此间以姐妹相称。不过其中一个已经死了,这个人,你也认识。” 陆小凤惊讶了一瞬,随即想起什么:“……是上官飞燕?” 他看到过上官飞燕的红鞋子,当时还印象颇深。 “上官飞燕是她们的九妹。”叶孤鸿道,“公孙兰是她们的大姐。” 还有你的老情人薛冰、欧阳情也在其中。叶孤鸿在心里补充。 “红鞋子的成员姐妹情深,公孙兰受伤其他人要么会陪着她要么策划怎么报仇,不会有闲心第二天还去盗货物。”叶孤鸿道,“有人在误导你。” 陆小凤很信任叶孤鸿这个朋友,闻言便头疼了起来:“所以这么多天我都在钻死胡同?” 叶孤鸿道:“是。” 陆小凤几乎立刻从一只生龙活虎的小凤凰变成了死气沉沉的陆小鸡,但很快他又打起了精神:“虽然不是红鞋子,但做这事的人肯定也和红鞋子有关系,最可能是有仇!” 叶孤鸿微笑,有仇?不见得,就不能是纯粹想找个甩锅的,就选中红鞋子吗? 叶孤鸿慢慢倒了杯茶:“那你慢慢查。” 叶孤鸿想,坚决不能剧透,对红鞋子的了解还能说是对敌人知己知彼,直接告诉陆小凤盗走珠宝的人是金九龄,证据呢?他又怎么解释自己是怎么知道的? 叶孤鸿想了想,“好像还有十三天是吧?” 陆小凤顿时又焉了。 好一会儿,他才想起来自己是来看花满楼的:“……七童呢?” 花满楼几天前就到京城了。 “被花家三哥带走了。”叶孤鸿道,花家三童在朝廷做官,有府邸在京城,花满楼既然来就是京城自然是不会住在客栈。 陆小凤便翻窗离开,留下一句“我去找七童”。
第12章 距离京城最近的城市名叫靴城。 白云城的车队已经到达了这里,但是天色已晚,是已经来不及赶到京城的,车队如果不想夜宿郊外,就必须在这里停留。 白云城的下属当然不会让自家城主在荒郊野岭过夜,所以他们停在了靴城。 先前提过白云城的产业几乎遍布中原,比如说名满天下的酒楼碎雪阁就是其中之一,碎雪阁作为酒楼产业当然不可能只开了一家,除了位于京城的主阁外,各大城池都有其分阁,靴城也不例外。 今天白云城的车队就会在碎雪阁过夜。 车队在后门直接入内,训练有素的侍女们立即去打扫院子,照影在询问了叶孤城的意见后便让此处的掌柜准备好最好的酒楼雅间给城主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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